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市、区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简称“条例”。条例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地方法规”栏中下载取得)执法检查和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为搞好执法检查和迎检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检查我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推进条例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督促政府、司法机关、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规范行为、改进工作;发现并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条例全面实施;紧紧围绕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了解我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为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建设“五个咸安”提供良好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和迎检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大主任程家华任组长,副主任王大桥、吴永清、章成才、孙茂盛、但军民、倪琴和办公室主任周大勇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委会负责人组成。
为做好此次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参照市人大执法检查的作法,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市人大《条例》执法检查的总协调,联系区政府办,督促区政府做好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拟稿工作;负责迎检的统稿工作。代工委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对有关部门的满意度测评和征求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法院和市检察院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内司工委负责督促区法院、区检察院做好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拟稿工作。城环工委负责督促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做好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拟稿工作。财经工委负责督促区纠风办、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经济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招商局、区物价局做好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拟稿工作。
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订执法检查和迎检工作方案。
区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实施。
三、执法检查对象
(一)市人大执法检查对象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司法机关。
(二)区人大执法检查对象。全区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相关的综合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权力的条管单位。
四、执法检查内容
(一)市人大执法检查内容
1、政府及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实施条例的总体情况。
2、实施条例的主要工作情况。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制、评价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落实情况;
(2)涉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清理、修改和废止情况;
(3)行政决策制定和变更是否合法,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4)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情况;
(5)行政执法体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部门职责不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情况,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是否有法定依据并依据法定程序实施;
(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依法定权限、程序和时限履行职责,不履行、乱履行甚至刁难相对人,损害市场公平、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问题以及相关案件查处情况;
(7)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以及失信惩戒情况。
3、实施条例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4、对条例实施情况评价和修改完善的的意见、建议。
(二)区人大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服务单位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执法、服务单位是否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检查为名,到企业乱摊派、乱收费和报销各种费用;
2、执法、服务单位是否有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管、随意罚款和超标准处罚行为;
3、执法、服务单位是否有随意查封、扣押企业的财产、帐目、产品,随意责令企业停业、停产行为;
4、执法、服务单位是否有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事项行为;
5、执法、服务单位是有否打击报复,以及其他不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行为。
五、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市、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要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从今年4月开始,按市、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要求分别进行。
(一) 市人大执法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5月中旬)。
各部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区域、单位。
2、自查阶段(5月中、下旬)。
(1)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及相关部门根据本次执法检查方案提出的要求和重点,结合条例规定的职责,认真做好自查工作。5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组织召开市、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30人),调查了解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法院和市检察院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6月5日前,将我区贯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公室。
3、迎检阶段(8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
4、整改阶段(10月)。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后提出的意见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书面整改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区人大执法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调查了解阶段。4月下旬,各组到所安排的企业和项目单位听取企业情况反映,查找执法、服务单位在实施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情况汇总阶段。5月上旬,财经工委对各组在调查中所了解的执法、服务单位在实施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部门进行分类汇总。
3、代表测评阶段。5月下旬,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有关部门的服务质量、执法水平、履行职务、优化效果四个方面的满意度进行测评。
4、核实查证阶段。6月份,对在调查收集的执法、服务单位在实施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核实查证。涉及收费、罚款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查证;在执法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监察部门进一步核实查证。
5、落实处理阶段(7—8月)。
1、对评议的职能部门获人大代表满意率低于20%的最后3名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2、对执法、服务单位在实施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核实查证后,责令有关单位到区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3、对整改不到位或行动不迅速的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将启动询问、质询程序,对有关单位进行询问、质询。对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案件,交由监察、检察机关查处。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执法检查和“迎检”工作的责任感。此次执法检查,将有力促进我区经济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极大提升全社会对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度。各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统一思想,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检查,通过主动参与执法检查,切实促进我区经济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2、加强领导。此次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3、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抓住关键环节,找出主要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
日期:2013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