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四十三次会议公报(总第87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6-12-19 | 307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6年11月    第7号(总号87)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程………………………………………… 1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任免名单…………………………………… 2      

关于接受李文波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3

关于接受徐红兵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4

供职发言…………………………………………………………………………盛文军 5

供职发言…………………………………………………………………………赵志刚 8

关于咸安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10

关于咸安区2015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17

关于批准咸安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19

关于咸安区2016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徐建华 20

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及“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 徐盛斌 25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37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48

关于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51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58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议程…………………………………………59

关于接受李斌同志辞去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60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任免名单……………………………………61      

供职发言………………………………………………………………………周和平  63

供职发言………………………………………………………………………王元宏  65

供职发言………………………………………………………………………张浩业  67

供职发言………………………………………………………………………洪声耀  69

供职发言………………………………………………………………………李  斌  71

供职发言………………………………………………………………………陈清淦  73

供职发言………………………………………………………………………刘伍寿  76

供职发言………………………………………………………………………陈  涛  78

供职发言………………………………………………………………………董国兵  81

供职发言………………………………………………………………………周益民  85

供职发言………………………………………………………………………许  姣  87

关于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89

关于召开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90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91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议程

2016年11月17日

 

1、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2、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咸安区2015年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关于2015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全区2016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及“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咸安区“七五”普法规划;

7、听取和审议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17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盛文军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志刚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

盛文军代理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赵志刚代理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文波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1月17日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文波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文波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红兵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1月17日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徐红兵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红兵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并报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盛文军

2016年11月17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区人大常委会讨论我的任职事宜,拟提名我为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候选人,对我来说,既是组织的信任与厚爱,也是对我的考验与检阅,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借此机会,我首先向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如果这次我的提名获得通过,我将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第一,认认真真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履职能力。始终把学习作为锤炼党性、提升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用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坚持向领导学、向群众学、向实践学,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努力提升加快推动发展、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振兴咸安经济、繁荣社会事业、维护和谐稳定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第二,兢兢业业干事,认真履职尽责,推动科学发展。始终保持干就干好、干就干实,干就干出实效的精气神,坚持以五大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引,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奋力开创咸安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坚持以“第一力度”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统筹城乡为抓力,奋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效,增强发展动力,夯实咸安经济发展的硬底盘。坚持以“第一情怀”践行为民“第一宗旨”。时刻念好“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八字真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农户,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困难,打通政策落地“最先一公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坚持以“第一警觉”强化稳定“第一保障”。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入开展平安咸安建设,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着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沉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第三,规规矩矩从政,加强政府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始终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严更实的标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为“五个咸安”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带头顾大局。始终坚持区委的统一领导,密切与区人大、区政协之间的沟通联系,维护区委的权威,促进“四大家”领导班子的和谐。同时,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广泛接受舆论的监督、群众的监督、社会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守法用法,确保政府工作规范有序、高效透明。带头讲团结。带头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加强与政府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谈心,汇集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激情,确保政府一班人在政治上相互信任、在思想相互交流、在工作上相互支持,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铆足一股劲,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带头守纪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守党的章程和制度,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住家属和身边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一身正气。同时,从严带好班子,从严管好干部,着力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虽然我个人的能力水平有限,但我会竭尽所能用实际行动践行诺言、用实际成效展现作为,敬请大家帮助我、提醒我、监督我。

谢谢大家!


   

赵志刚

2016年11月17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担任咸安区法院代理院长,是对我的信任和厚望,我将勤奋工作,廉洁奉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帮助支持下,努力开创咸安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讲政治,确保正确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自觉认同,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在行动上坚决服从。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人民法官的优秀品质,自觉地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全面完成审判执行各项任务。

    二、抓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法律专业知识,不断夯实理论功底和专业功底,着重提升个人在学习思维、把关定向、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等方面的能力,使自己在政治上更加坚定成熟,业务上更加精湛过硬,为履职尽责打好坚实的能力基础。

    三、重实干,敢于担当先行。咸安区是咸宁市的中心城区,法院案多人少、队伍老化,工作难度不小。作为一院之长,必须带头苦干,坚持践行“三严三实”,真抓实干,要决策指挥在一线、了解情况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落实工作在一线,踏踏实实干事。要紧紧抓住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的良好机遇,振奋精神,担当尽职,与区法院全体干警共同直面挑战和困难,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做到以身作则,争当表率,把法院各项工作推上新台阶。

    四、受监督,主动接受领导。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自觉在区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区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按照要求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人大的审议意见;认真细致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正确处理和及时报告人大交办的案件,积极求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与帮助

    五、树廉洁,保持风清气正。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忠于法律,忠于职责,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公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无论表决结果如何,我将愉快接受和服从组织决定,继续脚踏实地干工作,勤勤恳恳做奉献。

    谢谢大家!

关于咸安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全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市区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坚持竞进争先、提质增效的工作主基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0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同比增长12.2%,增收10,85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4,124万元,下降1.3%,减收837万元;非税收入35,899万元,增长48.3%,增收11,6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0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同比增长1.3%,增支3,281万元。

1、收入项目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64,1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1%,下降1.3%。其中:

增值税5,529万元(含改征增值税1,5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1%,下降13.3%。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工业企业效益下滑影响。

营业税23,7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5%,增长9.6%。

企业所税税4,4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2%,增长3.2%。

个人所得税1,5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8%,增长9.7%。

资源税7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8.1%,下降28.1%。主要是受非煤矿山整治的影响。

城市维护建设税2,5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8.6%,下降14%。

房产税1,5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5%,下降7.4%。

城镇土地使用税3,0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1%,下降24.7%。土地及房地产相关税收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受我区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

土地增值税6,1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4.4%,下降34%。

耕地占用税5,7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2.3%,下降31.7%。

契税8,6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4%,增长9.8%。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35,8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8%,增长32%。其中:

专项收入6,5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6%,增长27.9%。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1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0.7%,下降22.3%。主要是国家进一步清理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罚没收入13,0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62.9%,增长146.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13.5%,增长108.6%。

2、支出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1,0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增长1.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下降6.5%。

公共安全支出6,9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6%,下降38.5%。主要是检察院、法院上划分别减少1,250万元、2,426万元。

教育支出50,0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增长5.8%。

科学技术支出3,0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6%,下降6.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7.4%,下降25.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6%,增长15.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2%,增长17.7%。

节能环保支出5,7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4%,下降0.1%。

城乡社区支出6,4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70.3%,增长39.6%。

农林水支出43,7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9%,下降2.1%。

交通运输支出11,0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5.9%,下降37.9%。主要是交通运输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减少4,62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80.7%,增长214.2%。主要是实体企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3150万元。

商业服务业支出1,2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9%,下降17.8%。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1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1.2%,下降26.6%。

住房保障支出10,8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7%,增长15.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4.6%,增长22%。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4.3%,增长44.9%。

其他支出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70%,增长9.7%。

    3、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23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7,0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45万元,调入资金5,500万元,收入总计337,4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0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13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4,476万元,支出总计315,70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下年支出21,720万元。

4、债券转贷收入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转贷的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62,190万元,其中:公开发行一般置换债券53,310万元、定向承销专项置换债券2,5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6,380万元。区财政编制2015年调整预算时,安排22,671万元用于偿还以后年度到期地方政府债券。2016年2月,省财政厅通知各市县上报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时,要求置换债券不得用于偿还以后年度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并下文调减咸安区2015年公开发行一般置换债券额度22,670万元。核减后的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为39,520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一般债券37,02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的专项债券2,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54,6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019万元,为预算的59.8%,下降37.2%,减收20,742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1,0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1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949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7,2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284万元,为预算的67.1%,下降50.7%,减支40,4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5,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500万元。全年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37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万元,为预算的100%。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区财政局通过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系统向省财政厅上报的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781万元,增长20.1%;上年结余51,9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9万元,收入总计121,1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2,151万元,增长13%,上解上级支出815万元,支出总计62,9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8,208万元。

二、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措施

2015年,面临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的形势,我区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压力很大。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区财税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各项工作。

(一)加强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政策性减税及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带来的困难和压力,坚定信心、拼搏进取,继续保持了财政收入持续健康增长。通过指标分解、报表分析、督查落实等制度,强化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税源动态监控分析效能,深入挖掘潜在税源,坚持依法征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023万元,增长12.2%。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在上对下补助总体水平下降的情况下,争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2.02亿元,同比增长5.2%,有力地保障了全区财政预算平衡。同时,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认真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2015年教育、科技、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农林水等六项重点支出1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重点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

(三)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015年,区财政统筹整合各类存量资金5,813万元,用于教育、“三农”等民生社会事业发展。采取会议督促、资金文件及时告知、执行进度按月通报等方式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按收付实现制实现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25亿元,年度预算执行达到预期效果,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益,较好地支持和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实行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编制机制

    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追加和结余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收支分析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投资评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五)规范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完善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实行债务报表的月报、季报和年报。坚持“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进一步确定偿债责任单位,并由财政部门与还款单位签定还款计划,确保债务按期归还。加强新增债务管理,禁止政府各部门、单位直接举债或间接承担偿债责任,扭转多头举债、分散使用,避免财政兜底的局面。明确偿还责任,切实做好资金的使用与偿债计划的落实工作,确保债券资金本息按时足额归还。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在省厅核定的债务限额内合理确定政府负债规模,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支形势、政府债务的状况,加强与还债能力和可用财力增量相适应的政府举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合理控制债务总规模。

(六)加强财政监督,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政府收支依法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及时公开,实现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和防腐败“红线”。二是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原则,确保各项资金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到位。三是加大救灾资金、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城镇农村低保资金、优抚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民生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关于咸安区2015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咸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区人大财经委结合《2015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区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23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7,0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45万元,调入资金5,500万元,收入总计337,4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0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13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4,476万元,支出总计315,70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下年支出21,720万元。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4,6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1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949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7,2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5,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500万元。全年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378万元。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万元,收支平衡。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781万元,上年结余51,9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9万元,收入总计121,1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2,15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15万元,支出总计62,9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8,208万元。

财经委认为,2015年,区政府及财税部门克服经济持续下行、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压力增大等困难,采取措施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决算。

区审计局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依法开展了2015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报告对预算执行情况予以了肯定,围绕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在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相关政策执行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发现了不少问题,并从严格规范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严格监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加大问责力度提出了意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制订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方案,取得了一定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能力,结合我区2015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财经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预决算编报。要按《预算法》的要求,改进和完善政府及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和决算的编报与衔接,科学严谨测算各项收入,量入为出安排各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靠性,减少部门预决算差异。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财政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夯实部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

二、严格预算刚性约束。要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力,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强化审计问题整改。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保证财政收支行为合法性和规范化。同时,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克服和解决好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批准咸安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6年11月17日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咸安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孙金海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5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并对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咸安区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

 

关于咸安区2016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徐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立下攻城拔寨的决心,坚定战之必胜的信心,勇担当,强作为,扶真贫,真扶贫,全区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预期能圆满完成今年既定的脱贫目标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区是典型的插花贫困地区,全区有重点贫困村2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5715户46099人,其中2014年脱贫2347户7439人,2015年脱贫3893户11016人,还有存量贫困户9475户27644人。计划今年脱贫4197户12935人,出列重点贫困村7个。

(二)“五个一批”落实情况

    1、产业扶贫。据调查统计,全区“八大”扶贫产业,有459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带动贫困户3390户8470人,贫困户自主参与1056户2586人。其中享受政策奖补的“八大”产业项目163个(贫困户领办7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2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69个),能带动贫困户固定用工824人、临时用工3729人脱贫。贫困户自身发展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的有3486户9396人。贫困户外出打工有2313户4231。贫困户参加产业技能培训5000多人。

2、易地扶贫搬迁。全区核定易地搬迁贫困户165户554人,其中集中安置107户358人,建设安置点9个,分散安置58户196人。计划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125户418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40户136人。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和“易迁工程”公开招标工作已经结束,各乡镇正在着手工程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前实现今年搬迁工程完工。

3、教育助学扶贫。截止9月份,教育助学已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高中国家助学金、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在园贫困幼儿生活补助、初中和小学教科书免费、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和一次性资助等各类助学补助216.15万元,办理贫困在校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145笔100万元。

4、医疗救助扶贫。截止9月份,医疗救助5946人次,享受新农合报销1700.8万元,享受救助补偿405.3万元(其中免起付线320.3万元,提高5%比例补偿85万元),享受大病保险救助58万元。

5、兜底保障扶贫。元至9月份,共发放低保金1851.2万元,五保金890.1万元。

(三)扶贫系统项目建设情况

今年,上级安排我区扶贫资金共两批,第一批730万元,第二批373万元,主要用于重点贫困村发展产业。其中第一批资金用于重点村发展25个项目(种植业项目12个,养殖业项目13个)。目前,白岩泉村、刘桢村、黄铁村、梅岐村、三桥村、洪口村、斩关村等7个村项目已竣工,项目总资金209万元已预拨付157万元,验收后全部拨付。其他14个贫困村的项目正在建设之中,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预拨了148万元。第二批资金用于重点贫困村发展项目23个(养殖业项目8个,种植业项目15个),目前正在建设之中。

二、主要工作作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级成立了精准扶贫“一总五分”指挥部(区精准扶贫总指挥部,以及“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教育培训、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五个分指挥部),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任总政委、总指挥长,区委常委任分指挥长,统筹领导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抽调了15位同志到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增强了战斗力。制订了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咸安区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办法、精准扶贫财政贴息贷款协议、以及指挥部、各分指挥部工作运行机制,推进了工作有序开展。开展了多次检查督办,对各乡镇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通报全区学习。召开了“五个一批”政策培训会、全区产业现场推进会、云平台建设业务培训会、全区精准扶贫推进会等会议,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统筹了4.468亿元资金投入精准扶贫,其中争取农发行国家政策性扶贫贷款1.9亿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涉农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方面资金达到2.036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贫困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区级安排增量资金178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扶贫以奖代补,目前已预拨“八大”产业奖励资金442.8万元;区财政投入2000万元建立专项扶贫担保基金,协调农商行、长江村镇银行、建行等在三家银行按1:10比例放贷,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已发放扶贫贷款1758万元;区财政还安排资金400万元,对全区20个重点贫困村发展产业较好的,每村给予20万元的奖励,目前拨付奖励资金160万元。区直部门也投入了帮扶资金900多万元,定点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同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严明扶贫资金“高压线”纪律,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精准。

(三)注重产业发展。坚持因地制宜、长短结合、以销定产的原则,以温氏养鸡、蔬菜、香菇、茶叶、林特开发、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光伏发电等“八大”产业为主打,以发展特色种养和劳务经济为“短平快”主攻方向,出台了咸安区产业扶贫奖补政策,探索形成了“合作社(大户)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村集体带动型”等多种产业发展模式,促进贫困对象与市场主体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政策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市场走”,为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增收脱贫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涌现出了许多产业发展典型。如双溪的三桥、梅岐、九彬,高桥的刘桢、黄铁、白岩泉等村发展温氏养鸡,双溪的三桥、郑良、杨堡,大幕的石桥、双垅、金鸡山,以及奶牛场等地发展蔬菜,奶牛场、贺胜的黄祠、桂花的南川、苏家坊、官埠的石子岭等地发展香菇,等等,都很好地辐射和带动了贫困户脱贫。

(四)落实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包村部门、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的作用,深入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有创业能力、创业愿望的,帮助选准产业项目,发展生产经营;对有就业能力、就业意向的,帮助他们及其子女创造就业条件,联系就业单位;对家庭主要成员重病、残疾及由于子女上学负担重、收入低的,落实医疗救助、教育助学、低保救助、残疾人补助等帮扶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度过难关。做到人到、钱到、项目到,出资、出力、出对策。今年来,区直部门及各工作队先后投入帮扶物资、资金900多万元,帮助落实养鸡、养羊、种菇、种菜等各类产业项目200多个。

三、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一)扶贫贷款落实难问题。银行部门门槛高,申报审批程序繁琐,审核发放缓慢。建议区金融办、区农办加强协调,采取一些手段督促银行部门加快产业贷款的发放。各乡镇也要摸清、搞准贫困户产业贷款需求,加强与银行部门的对接,在银行和贫困户之间搭好桥梁,搞好服务。

(二)光伏发电增容问题。今年有4个贫困村(泉山口村、黄铁村、南川村、洪口村)实施了光伏发电项目,计划装机容量467.2千瓦。但目前只有汀泗洪口村增了容并了网,在发挥效益。其余三个村因电力增容问题不能并网,建起不能发挥效益。建议区发改局、区农办加强与咸安电力公司的协调,咸安电力公司也要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争取尽快落实电力增容并网,使建起的光伏发电尽快发挥效益。

(三)贫困村出列问题。今年出列的7个重点贫困村,对照出列的“九有”标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10月17日,我们组织召开了7个重点村出列培训会,各乡镇书记、各村支书、工作队长参加了会议,对7个村存在的问题作了通报。建议各相关部门、乡镇和重点村高度重视,加强对接协调,加紧解决落实,绝不能影响今年重点村的出列。

(四)贫困户脱贫问题。部分贫困户的档案资料不规范,有的贫困户离省定脱贫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10月21日开始,我们组织了4个专班下到各乡镇办进行了脱贫业务培训。各乡镇各村各工作队要高度重视,要迅速补齐短板,采取一定的措施让贫困群众得实惠,算好收入账,签好认可字,确保脱贫验顺利进行。


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区

工作及“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司法局局长  徐盛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就我区“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情况

    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来,我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为这个生态之城、绿色之城加注了法治之城的新名片。

回顾五年的历程,对比“五五”的变化,我们总的感觉是“法润咸安细无声,法治进程静悄悄”。从严格执法角度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国家干部对法律的遵从和敬畏程度正在日益提高。从公正司法角度看,我区司法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权,尽最大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每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从全民守法角度看,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空前活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供不应求的现状表明,“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气正在形成。

五年来,我们根据“六五”普法规划,重点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把握核心,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全域推进。

    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五类对象”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引导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实现了法制教育全域推进,全员覆盖的目标。一是抓领导干部学法,推进“法律进机关”。 坚持龙头引领,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常态培训,联手区委组织部、党校及区公务员局把《宪法》法律教学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坚持以考促学,5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对217名拟任干部实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依法治区办每年按副科以上和一般干部两个层面组织无纸化学法用法测试,使干部学法、用法和考核任用逐渐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二是抓农民群众学法,推进“法律进乡村”。针对农业人口比重大且流动性强的特点,积极推行“三式”普法,即:定点式培训,依托乡村文化活动室,定期组织驻村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乡村集中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流动式”宣传,利用农民工回乡和返城,“3.8”、“12.4”等法治宣传日之机以及“千名干警进千村解千难”等主题实践活动之机,因地制宜的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订单式”普法,针对各地不同情况,按“需”订制宣传“菜单”,选调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专题配送,有效化解了“三农”纠纷。三是抓青少年学法,推进“法律进学校”。区依法治区办联手区教育局,聘请了59名法制副校长,讲授法制课100余场次;在市强制戒毒所创建了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先后有6所学校近2千名学生走进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以创建法治示范学校为抓手,组织开展了法治作文竞赛、“小手拉大手法制路上走”等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活动,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学法守法意识。四是抓社区居民学法,推进 “法律进社区”。积极打造社区法务平台,在城区25个社区设立了律师接待室,采取定期坐班的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每月不定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为社区内的重点人群以及弱势群体提供帮教和服务,消解社会不安定因素。五是抓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推进“法律进企业”。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促进诚实守法经营为抓手,先后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12期,以贯彻落实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十六条意见”为主线,持续推进“千名干警联系千家企业”活动,先后有380名干警结对联系380家企业,为企业内部管理、依法经营等提供法律“直通车”服务。六是抓干部职工学法,推进“法律进单位”。以争创法治示范单位为指引,积极引导全区各单位干部职工自觉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

    (二)以普促治,普治并举,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法治咸安建设实施意见》和《法治咸安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及考核办法》,以硬任务硬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一是着力建设高效负责的法治政府。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施政理念,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措施,严格做到三遵循。严格依法决策,区政府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重大决策邀请律师“把脉支招”。在2014年开展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中,区政府组织顾问团律师反复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形成了非煤矿山整治及关停(闭)工作方案,既保障了程序合法、方法得当,又做到了措施得力、整治有效;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全区征地拆迁引发的房屋重置、苗木补偿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召开听证会,同时,引入律师、公证员全程入户调查、签订协议,实现了依法征收,和谐拆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应减必减、能放必放”的要求,取消、暂停、调整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6项,合并简化117项,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共审查现行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73件,保留71件,废止1件,修改重新发布1件;积极推行律师坐班接访制,引导律师参与化解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处置了“1.26”区电信局门口故意伤害致死案、汀泗中学学生跳楼案、“5.22”双溪桥镇交通肇事案等一批重大突发性案件。严格政务公开,设立了政务网和政务公开显示屏,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管权。二是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全区政法机关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要求,紧扣“平安”主线,坚持以打开路,稳准狠、短平快地严打突出犯罪,群众的安全感、认同感明显提升;坚持以防为本,依托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常态化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万余件,消解了大量不稳定因素;坚持以管促安,对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做到严防严管严控,对网吧、校园周边环境做到严整严治;紧扣“发展”要务,持续推进干部进企业,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面对面服务,按照“护幼、容错、不赦罪”和“三慎三办”的原则,为各地企业和企业家在咸安发展创造宽松良好的法治环境;紧扣“公正”底线,着重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着重围绕群众关注的“五小”工程开展“三千”(千名干警进千村解千难)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安于民,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着力强化司法监督,大力推行执法司法公开,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三是着力推进行业基层法治创建。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将法治创建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在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着力,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加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能力进一步提升。区环保局将严把环评关和严查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作为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浮山中小学深入创建法治示范学校,不断健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机制,强化在校学生法治意识养成和法治实践锻炼,建校4年未发生校园安全事故。横沟桥镇袁铺村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专门开辟“回音壁”,由群众提问,干部回答,和睦了干群关系。五年,全区共申报法治示范单位79家,已获市级法治示范社区4个,法治示范单位 14 家、法治示范学校7所,法治示范医院2家、法治示范村 4 个。四是着力运用法治手段破解难题。“六五”普法期间,面对“三期叠加”形势下出现的“一霸四强”、非法经营、非法信访等难点、热点问题,全区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四黑(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除四害”,打非法集资,保金融稳定”,“除霸治乱”、“创优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万民政法干警进万村入万户织万格安万家”等专项治理活动,为“五个咸安”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针对城乡结合部、重点工程所在地“一霸四强”突出的问题,司法局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以“宣传车进乡镇、宣传队进村组、法治小报进园区、法律服务进企业、新闻媒体进家庭等法律宣传“五进”活动,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针对大拆迁、大建设带来的矛盾多发的实际、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成功化解和处置了大量矛盾纠纷,守住“北京不滋事、家里不出事、网上不炒事”的底线,确保了“两会”、“旅游节”等重要敏感节点、“1.10”及李春城专案审理等重要敏感时期社会大局稳定。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法治文化特色充分彰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实现了宣传方法从单向向互动转变,宣传手段从单一向多元转变,宣传阵地从单个向立体转变。一是普法载体推陈出新。主要包含“六个”。即:一套普法教材。先编发了“六五”普法通用读本、青少年读本、农民读本三类教材共计6万册;各类法律单行本共计5万余册,成为老百姓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自助丛书;一张法治小报。按照服务中心,贴近群众的原则,针对性地编印了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咸安法治小报》免费发放全区,截至目前,已编发45期约120万份,被基层群众视为学法小帮手;一支普法讲师团。从相关职能部门精选了25名法律专家,组建了“六五”普法骨干讲师团,巡回全区讲授法制课70余场次;一支法制宣传志愿服务队。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先后聘请了70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级法律服务志愿者,依托他们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因地制宜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破解了农村普法教育难组织、无师资的瓶颈;一个学法用法网络平台。在全区13个乡镇办、51家区直单位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成为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好助手;一批法律明白人。先后从农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人民调解员、致富带头人等人员中遴选和培养了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法律明白人”,共计3千余人次,成为基层学法用法的领头人和传播者。二是宣传平台不断拓展。以本土案件为素材,制作了《调解现场》、《法律援助进行时》、《律师面对面》等法治电视节目,已陆续播出21期,社会反映良好;以《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市级主流媒体为阵地,刊发调解小故事和法律援助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传递法治正能量;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网络,广泛开展“远教送法”活动,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创建了普法信息工作QQ群,将全区50余名普法联络员加入QQ群,使之成为全区普法工作者交流工作经验、发布工作信息和上报材料的重要平台;开通了手机普法短信平台,共发送普法短信5万余条,逐步形成了以传统媒体为主导,以网站、手机等各种新兴载体为补充的,多种手段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咸安普法”体系。三是法治文化精彩纷呈。温泉办事处滨河东路设立了首个禁毒法治文化百米长廊,为温泉河滨增添了一道亮丽的人文风景线;在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咸安区财政局以及浮山中小学等建成法治文化示范点5个,其中,浮山中小学的校本文化“绳舞飞扬”成为全省的亮点,通过设立法治文化角、法治灯箱、法治草坪、法治楼道、法治一条街等多种形式,打造出一批具有浓厚法治文化底蕴的示范品牌;在全区138个村、24个社区全部建成农家书屋或法律图书角,书屋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法律书籍不少于20册,免费开放,广受农民群众好评;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土地流转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绘制于公共墙体之上,让广大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受到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截止目前,全区已建成法治文化墙20余面共430平方米;将法治文化与地方传统文化、草根文化相结合,创作出大量富含法治元素且接地气,聚人气的文艺作品,形成了“一地一特,一乡一品”的法治文化传播局面。如浮山办事处普法小品《拆迁风波》、官埠镇法治谚语《头尾相接说普法》、汀泗桥镇咸宁说唱《平安创建幸福多》、横沟桥镇快板《劝君莫赌博》等法治文艺节目,已先后巡演50余场次,受到了观众热捧。

(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法治创建环境不断优化。

从建立完善基础保障机制入手,不断优化法治创建工作环境,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标准推进。一是强化领导保障。建立“一把手”牵头的“区、乡镇办(区直单位)、村(社区)”三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等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区人大、区政协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区专项检查、调研,确保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协调推进。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建立了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地方、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六大板块”,从组织领导、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法治文化、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细化、量化工作标准和要求,分级部署、分工实施、协调推进;建立了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每年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述职述廉述法述学综合考核;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和审议全区普法依法治区情况报告,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每年组建专班,督查工作,推广典型,排查整改。三是经费保障机制。区乡(镇)两级政府和各单位均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际支付到位,并随财政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同时,对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重要活动,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专题解决工作经费,为法治咸安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六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年来,我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有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对普法重视程度不够,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有些部门和有些干部对普法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上呈现出重形式轻效果,会上强调多、会下过问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等现象。二是普法合力不明显,社会法治氛围不够浓。各普法责任部门“单打独斗”现象普遍存在,不能协同普法、共造普法舆论。三是学法普法不均衡,盲点多。企业仍然是我区普法工作的短板,特别是金融机构对普法工作普遍不重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目前仅停留在拉横幅、出专栏、写标语等低层次措施上。四是举措单一,普法质量有待提升。摆摊设点、发放法治资料、悬挂标语横幅、灌输式讲座等传统普法形式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和群众需求,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三、关于“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精神,我们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咸安区“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对象与要求、工作措施、工作安排、组织领导等六个部分,跟省市的部署基本一致,文稿已发给大家审阅。在这里,我着重报告“七五”普法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思路。

    (一)“七五”普法面临的新挑战

    一是普法成果倒逼普法工作再提高。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法治素质的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不断增大,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大幅增强,对普法工作构成了新的挑战,倒逼普法工作必须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再提升。

    二是新旧矛盾错综交织。原有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动就业、教育等矛盾依然存在,近年来土地流转、农村安置房买卖、公共服务、互联网金融、资本众筹、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环保等领域隐藏的不稳定因素凸显,错综交织。如何运用法治来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是摆在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面前的重要课题。

三是惯性力量仍在持续。部分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工作思路和解决群众问题方面还存在“人治”惯性,还没有完全切换到法治轨道,阻碍了群众的法治信仰形成。

四是舆论反作用于法治进程。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兴媒体蓬勃发展,自媒体信息“鱼龙混杂”,一些流言或者片面之辞、夸大之辞、炒作之辞时有涌现,欺骗或误导公众,使公众的认识出现偏差。这些也在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和法治进程。

    (二)“七五”普法的新思路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新一轮的五年普法工作要做好“三、四、五、七”的文章。

一是力求三个转变,强化普法理念。1.变“我宣传什么,群众就学什么”为“群众需要什么、关注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2.变“灌输式”普法教育为“服务式”引导普法。顺应群众接受习惯,侧重于服务式引导,强化法理的传播,注重对群众观念、行为的正确引导,力求让普法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寓教于乐。3.变政府机关“独唱”为全社会“大合唱”。整合社会资源,以集民智、汇民力的“聚沙理念”构建全民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二是抓牢四大载体,创新普法方式。1.广电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媒体覆盖范围广、权威性高、贴近群众等优势,缩短时空和心理距离,营造最广泛的法治氛围,潜移默化地改变干部群众的思维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使法治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2.手机载体。根据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通过短彩信、微博、微信、APP终端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掌上法律知识的宣传,使群众第一时间阅读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社会事件有更客观的法律认知。3.网络载体。引入“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将互联网技术与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合群众需求实施零距离普法。4.文化载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创新创作,以视频、动画、图片、漫画、文字、音频等形式,最大限度延伸法治文化在社会各领域的触角,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整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和促进作用。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更好地提升普法实效。

    三是夯实五个结合,延伸普法触角。1.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绿色发展,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力求在服务大局中做好普法工作。2.与法治创建相结合。全面开展各行业、各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下大力气抓好法治主题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大道、法治文化校园、法治文化小区(村庄)建设,让法治文化渗透进全体公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逐步形成法治信仰和习惯。3.与特色工作相结合。围绕“大普法”、搞好“大合唱”,全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将普法宣传工作和党建、干部学习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特色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宣传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4.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规范执法、基层法治建设等法治咸安建设的法治实践中,深入基层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使群众在参与法治实践的过程中,掌握解决问题的途径和程序,自觉进入法治轨道。5.与舆论热点相结合。在放心消费、食品安全、土地流转、劳动保障、民间借贷、依法维权等方面,以群众关心的焦点、社会关心的热点为切入口,注重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发挥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的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四是关注七类对象,提升普法实效。1.国家工作人员。继续坚持并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等主要学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自觉性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2.青少年。坚持法治教育从小抓起、循序渐进,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法治素质。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专门编辑青少年法治读物,开设法治教育课。引导青少年在参与学法和法治实践中树立起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3.城乡居民。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通过互动性、趣味性的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提升城乡居民参与学法、依法办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4.农民工和流动人口。针对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法律知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依法维权意识差的特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5.特殊人群(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涉毒人员)。通过谈话引导、观看警示视频、训诫大会、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帮教、法律咨询等方式,促使他们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增加社会和谐稳定因子。6.“三留守”群体(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协调推动司法机关、妇联、教育、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做好“三留守”人员的普法和维权工作,为“三留守”人员撑起法治的蓝天。7.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守规经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依法保障企业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一轮普法工作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但我们相信,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有全区执法、司法、普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咸安的“七五”普法工作一定能再上新台阶,为法治咸安建设再作新贡献!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

规划(2016 —2020年)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顺利实施了《咸安区“十二五”时期法治咸安建设暨“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咸安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和谐宜居城市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六五”普法期间,我区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荣誉。

为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咸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最大化;主动服务武汉城市圈发展战略,为咸安“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建设法治咸安、率先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健全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方位覆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市民的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的工作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咸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以建设法治咸安为第一要务,为落实咸安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等各种法治实践活动中,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提高咸安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按照精细化、个性化的要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牢固树立首善意识,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思路、探索规律、总结经验。结合咸安实际,解决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违法建设等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

    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

    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

    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生态立市”,推动咸宁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

    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道德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对象与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社区)村(居)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可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建设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基地。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办公会、依法行政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结合现场教学、行政案件审理旁听等法治实践,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日常养成,继续深化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任前考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注重发挥公务员学法、守法、执法的示范作用,把执法过程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通过严格执法推动法治建设。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也要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各级反腐教育基地要加强廉政方面的内容设置,用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部廉洁从政。制定年度学法活动计划,建立学法活动台账,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法治教育教材、读本,并将其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考、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班会、队会、团会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制定落实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培训。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继续推进模拟法庭、法治微书架、青少年法治微视频编创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着力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及青少年权益保护,强化禁毒、预防艾滋病等专项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坚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和法治宣传骨干相结合的常态化普法机制。指导企业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依靠法律制度管理,促进依法、诚信、守规经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依法保障企业发展。打造独具特色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四)坚持农村(社区)村(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内容,让信访不信法转变为信法不信访,引导村(居)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问题。结合新农村、精准扶贫、“三万”等活动需要,加大对贫困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农村和社区“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工作措施

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对普法工作实施定期评估,提出建议和批评。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任务、建立台账、制定分阶段目标。特别是各级组织、宣传、文化、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以及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重点做好相关部门法、专业法以及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二)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梳理经验做法、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编辑整理工作,整合全市以案释法宣传资源,建立宣传平台,不断完善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进一步扩大以案释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建设,创新以案释法宣传形式,探索以案释法工作模式,通过主题宣讲、社区法庭、巡回审判、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案件审理、庭审直播等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推动普法创新发展。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断丰富媒体公益普法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传播优势。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发挥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的传播作用,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策划开展系列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效果好的新媒体宣传活动。加强户外媒体公益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以及广场、交通枢纽、社区等的广告牌、宣传栏,打造普法教育的重要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技术,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进一步扩大信息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功能。

(四)加强普法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扩大法治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规模,提高专兼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库,选聘优秀人才充实讲师团队伍。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大学生村官、人民调解员、法治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

(五)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创新推动“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的养成和法治方式的运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推进社区依法管理;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提升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化管理,使依法办事成为常态。

(六)建立科学的普法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依托社会调查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年度对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青少年、流动人口、企业管理人员等普法对象及全区主要普法活动进行评估。采取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及入户走访等调查方式,形成全区各类人群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的客观评价,切实了解各乡、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成效。

(七)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打造“法治文化试验区”,推广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体验馆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园地建设形式,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单位设立法治文化设施。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丰富法治文化产品。打造咸宁山歌唱普法、三句半说普法等法治文化艺术精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开展“法治人物”、“法治好新闻”、法治文化理论调研评选活动。

五、工作安排

本规划从 2016 年开始实施,到 2020 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地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地各单位制定的规划,报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备案。

中期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对前期工作进行中期督导,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

总结验收阶段(2020 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各项普法任务深入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 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规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工作办公室的领导、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

3)加强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本地、本系统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普法志愿者品牌。建立“七五”普法人才数据库,实现区、乡资源共享。

4)加强经费保障。级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部门(单位)要在部门预算中统筹编列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可以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部门发展实际,及时调整和提高经费标准。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11月17日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推进法治咸安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依法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咸安实际,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宣传,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二是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学习宣传,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重要地方性法规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咸安建设、公民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二、深入开展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全民学法守法用法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一是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培育和创建活动。三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用工单位和社区加强普法教育。立足群众工作和生活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制度。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推动建立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模式,积极打造咸安普法特色品牌。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律服务中,实现基层普法专业化、常态化、全覆盖。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

    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示范学校等法治创建活动。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我区媒体法治公益宣传制度,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决议顺利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确保普法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关于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2016年全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的总体情况

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73件,其中:综合经济方面9件,占承办总数的12.3%;三农发展方面16件,占承办总数的21.9%;城建环资方面22件,占承办总数的30.1%;教科文卫体方面15件,占承办总数的20.5%;公安、司法、行政方面5件,占承办总数的7%;民政、劳动和人事方面6件, 占承办总数的8.2%。

建议的主要特点:一是主题更加鲜明。今年,区人大代表深刻领会中央和上级有关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经济发展、精准扶贫、城乡建设、教育卫生、创业就业等社会热点问题给予了更多关注。提出的建议内容集中,主题鲜明,充分体现了本届人大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使命感和把握全局的能力。特别是有些建议既切合当前工作实际,又立足长远发展需要;既集中了我区当前工作的重点,也指出了制约我区发展的瓶颈问题。例如“关于将美丽村湾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整体推进、关于加强生态咸安建设、关于尽快制定落实咸安老城区改造规划”等建议。二是内容更加务实。代表们将解决民生领域的实际问题作为建议的重点内容,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群众,更加贴近民生,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代表能够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如关于尽快改扩建张窑公路的建议、关于加大贫困妇女两癌防治力度的建议等。三是重点更加突出。代表们紧跟国家经济发展政策,围绕宏观经济调整、民生改善、科技创新、三农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调研,所提问题更加有针对性。特别是8件重点建议中,涉及三农问题的就有3件。如喻永贵等13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农村建房办证难的问题;雷夕鹏等13位代表提出关于规范村级借贷行为的建议;陈新仁5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安全饮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等。

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建议分别交由区直有关部门、乡镇办场和垂直单位共53个单位承办。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在区政府系统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这些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得到了认真的办理和回复,根据代表反馈意见来看,见面率、答复率达到100%,一次性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此类建议共38件,占承办总数的52%。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反映了基层实际和群众诉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对政府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承办单位都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均已解决或基本解决。

如刘银珍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强烈要求搬迁区屠宰厂的建议”(第037号建议)。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原咸安城区汇鑫屠宰场和原温泉联新屠宰场均属不达标屠宰场,必须搬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后决定由区畜牧局牵头协调,在两个屠宰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合并成立咸宁联鑫牲畜屠宰有限公司,新公司将在原温泉联新公司新建的黑山茶场屠宰场进行营业。经过多轮协调,两场已于2016年10月6日正式合并营业。因黑山屠宰场扫尾工程尚未结束,目前新成立的联鑫公司在温泉城区老屠宰场营业,11月底前将搬迁到新场营业。

如佘继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货运车辆超载治理力度的建议”(第017号建议)。区政府科学制订方案,组织交通、公路、交警、运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严管重罚,标本兼治,全面打响治超攻坚战、持久战。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非煤矿山整治方法和措施,利用互联网+,建立微信平台,在“咸安宣传”上设立“限超限载”专栏,宣传介绍我区治超政策。今年来,区治超办先后组织交通、交警以及乡镇等力量在双溪、马桥、汀泗、咸潘路、大幕、外环线等地,多次开展联合治超,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此类建议共31件,占承办总数的42.5%。这部分建议涉及面较广、综合性较强,所提问题较为复杂,短期内解决有一定难度。但各承办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制定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如张丽平代表提出的的“关于在巨宁体育馆场内新建公厕的建议”(第003号建议)。2014年区政府在对体育中心进行改造时,将中心室外原公厕进行了拆除,原计划使用公厕建设专用资金建新厕,因市区住建部门职能调整暂时搁置。今年,区政府多方争取,区文体部门多次与市环卫局沟通协商,再次将公厕建设纳入建设计划。市财政局与市环卫局已到体育中心实地查看,计划投资50万元专款用于室外公厕建设。目前,区文体部门已委托设计院完成了图纸设计,正在选址,近期将组织施工,预计年内可投入使用。

如范五林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的建议”(第060号建议)。区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会同区国土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和办理。为加强全区农村建设统一管理,理顺管理职能,乡镇办城管中队加挂规划建设办公室牌子,除承担“控制和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等职能外,还受市城乡规划局咸安分局委托,“全面履行乡镇办规划管理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职责,负责受理乡镇办规划范围内建筑项目规划审批申请和初审”。区城管执法局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积极对农民建房申请程序、审批要求、一户一基、先批后建等政策辅导,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建房办证。今年起,对所有乡镇办控违查违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方案、统一标准、同一排名、统一奖惩、统一追究责任),压实乡镇办控违查违责任,不断推动农村建房向有序化、规范化发展。

(三)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这类建议共有4件,占承办总数的5.5%。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客观条件限制,现阶段难以解决,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

如佘继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大幕旅游风景区的建议”(第016号建议)。区政府对该建议非常重视,把大幕山生态旅游开发列入旅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区旅游部门正在编制《咸安区幕阜山区绿色生态发展规划》,并组织了专班多次到大幕山实地勘察。设立大幕旅游风景区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但由于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旅游接待条件非常薄弱,设立大幕旅游风景区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分步骤逐步推进实施。下一步,我区将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时机成熟后启动大幕山整体开发,设立大幕山旅游风景区。

二、主要的工作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今年是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之年,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都非常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的办理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基层调研、转变工作作风、扎实为民办事。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区政府始终把建议办理作为推进全区工作的强大抓手,坚持领导审签、会议确定重点建议,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衔办理,开展了专题调研、走访代表等活动。二是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区政府成立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人大代工委对每一件建议进行认真研读,确定了主会办单位。4月21日,召开了全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时间节点,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强调办理实效。三是压实单位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办理任务,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到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对事关全局、政策性强的建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持办理。水利、教育、城管、财政、人社等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办理机制,创新办理方法。一是实施常态化办理。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与重点工程建设及民生工程实施紧密结合,推进办理工作常态化。二是实施规范化管理。继续实行“四制”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即领衔办理制、挂牌销号制、督查推进制、考核奖励制,切实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重视。今年的建议答复继续实行送审制度,人大代工委对答复格式、内容以及代表的满意程度进行严格校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实施公开制试点。开展建议答复网上公开制试点,定期在区人大、区政府工作网站上公示建议的答复内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监督,促进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实施多部门联动。对情况复杂,涉及单位较多、单靠一家难以承办的,由区政府办作为主办单位牵头办理。如关于整治乡村、社区“蜘蛛网”的建议(第56号),区政府办组织广电、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多部门现场办公,确立了“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对乡村、社区“蜘蛛网”进行了全面整治清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部门在办理的过程中,相互学习、借鉴补充,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有的承办单位主动将代表请到实地进行调研,把“查看、了解、座谈、研讨、定措施,抓落实”整体联动起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办理前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办理中会商办理落实的方法和途径,办复前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通过充分沟通与交流,对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向代表做出有根据、有分析的说明和解释,把政策讲清,把道理摆明,把情况说透,不仅赢得了代表的满意度,更赢得了他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区林业局把履职尽责专项督查与人大评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召开代表座谈会,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与代表进行沟通,向代表进行通报,并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建议办理,提升了办理效果。

(四)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是落实办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区人大黄主任对建议办理工作亲自过问、亲自交办、亲自督办,各位副主任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建议事项的落实。区政府督查室与区人大代工委和区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承办重点建议提案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了办理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区政府督查室还定期通过电话督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各承办单位也广泛开展以“复查、抽查、督查”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活动,督促本单位有关科室加强办理,及时将办理情况通报代表。同时,区政府对部分往年列入规划解决的代表建议(即B类建议)开展“回头看”,逐件清理,兑现对代表的承诺。如,“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扶贫助学效果的建议”(第037号建议),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从2016年秋季开始,湖北省将建立和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全区贫困学生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已完成,即将录入省信息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今年来,区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通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代表们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怕麻烦,怕承担责任,怕面对困难,对办理工作“重安排、轻落实”,影响了建议办理效果。二是个别建议超出职权范围。近年来,由于市区管理体制的调整,个别代表提出的建议超出了我区的权限和能力,以咸安区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难以实现。此类问题,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支持解决。三是办理效果有待提高。个别单位领导对建议的办理工作重视不够,限于文来文往,走固定程序,对建议的办理工作流于形式,缺乏有力措施和方法,导致办理效果不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代表建议是区政府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是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对标“两学一做”,进一步拓宽思路,强化措施,改进作风,将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助推绿色崛起的重要抓手,为打造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崛起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张池林    毛晓光   

孙 斌   李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周大勇  周亚钦          徐一钊    

彭姣云    樊向红          蒋金中    朱辉煌    陈雪飞    罗继红          

郭洪峰          

  席:

     

列 席:

  郑奇明   赵志刚  蒋志强  周和平     孙金海    徐建华   徐盛斌

  沈昌和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议程

2016年11月26日


1、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2、审议关于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审议关于召开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

4、其他。

 

关于接受李斌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1月26日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斌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斌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6日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和平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元宏为咸安区教育局局长;

张浩业为咸安区水利局局长;

洪声耀为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陈清淦为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伍寿为咸安区林业局局长;

李斌为咸安区监察局局长。

陈涛为咸安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董国兵为咸安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伟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和平的咸安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王元宏的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陈文钢的咸安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吴长勇的咸安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黄显志的咸安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宏高的咸安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李云钊的咸安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

周益民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姣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余志前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孙斌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益民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姣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和平

20161126日)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区人大常委会拟任我为区政府办主任,对我来说,既是组织的信任与厚爱,也是对我的考验与检阅,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借此机会,我首先向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如果这次我的提名获得通过,我将竭尽全力干好本职工作,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服务上级要“贴心”。一是以尊重领导、服务领导为基本原则,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落实好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发挥好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二是全力服务好区政府各位领导,安排、督促相关副主任与分管领导做好对接服务,明确职权和职责,积极主动,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想领导之所想,忧领导之所忧,为领导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三是积极主动与省、市政府办保持经常联系和密切沟通,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洞悉上级的想法和意图,掌握上级的精神和决策,做好上下衔接,做到心中有数,提前谋划安排好工作,避免被动应付。

第二,服务群众要“热心”。一是以谦虚谨慎的工作原则,以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联络各个部门,调度各项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领导意图,配合领导做好管理监督工作。二是重视与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搞好协调工作,及时转办、督促结果;对基层和部门请示政府的事项,及时呈批、反馈意见;对部门之间需要沟通的问题,及时协调,力求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和上下齐心。三是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公仆意识,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惠民之事,注重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摸清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使自己的工作真正落实到服务于人民群众之中。

第三,横向联系要“诚心”。一是及时与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和谐氛围,促进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更好落实。二是担当有为,积极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争取满意率达到100%。三是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接受区委的党内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诚恳接受区纪委的执纪监督,密切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四,内部管理要“用心”。一是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办公室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在抓队伍、强素质上下功夫,加强党性,增强素质,提高自我。二是注重政府内部运转协调,对需要政府领导共同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做好基础工作;对需要政府领导补位的事项,主动协调,避免“断路”或缺位。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断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三大主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班子、带好队伍,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办事,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和模范作用当好表率、推动工作,力促区政府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虽然我个人的能力水平有限,但我会竭尽所能用实际行动践行诺言、用实际成效展现作为,敬请大家帮助我、提醒我、监督我。

谢谢大家!

 

   

王元宏

20161126日)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区委研究、区长提请,拟由我担任教育局局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我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负责的精神风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为咸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使自己尽快转换工作角色

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基层干部,我是一名老人”,但面对教育行业,我是一名“新兵”。一直以来,我十分清楚学习的重要意义,更清楚政治上的坚定源自于理论上的清醒,本领上的过硬来自于业务上的精通。因此,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坚持深入学习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现代教育理论,通过理论知识、基层实践和深入群众相结合来不断完善自身的学习体系,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努力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领导干部。

二、恪尽职守,求实创新,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因此,我将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与班子成员一起,认真研究制定教育发展大计,加快建设教育强区步伐,真正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全面改薄”工作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区薄弱学校改造扩容提档升级,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三是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专业培训,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四是以教育信息化实验区建设为重点打造咸安数字学校,促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城乡所有学生。五是以教育行风建设为重点,规范办学行为,加大“三乱”问题(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整治和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狠刹教师补课风,推进教育公平和健康发展;六是以学校安全工作为重点,规范校车运营,综合治理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完善安全防范体系,打造平安校园,为全区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努力当好人民公仆

作为班长,在作风建设上,我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规定,带头严于律己勤政廉政,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准则,加强和改进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要求教职工做到的,我首先做到,任何时候都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最高准则。同时,时刻约束好自己的亲属、部下和身边人员,真正做到清正廉洁,防微杜渐,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积极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当好人民公仆。

各位领导,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咸安未来。我将按照以上承诺,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珍惜机遇,不辱使命;同时,恳请大家给予教育更多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包容,也希望得到全社会更多的监督、批评和建议。

谢谢大家


   

张浩业

20161126日)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厚爱,推荐提名我担任区水利局局长,如果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团结和带领全体水利干部职工砥砺奋进,创新发展,努力做好水利各项工作,力争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一、坚持学习,不断锤炼和提高自身素养

水利是一个业务部门,我深知自己的理论修养、业务能力离新岗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但也深信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我将更加勤奋学习,在学习中增长才干,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刻苦学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水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水利知识,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本领,努力探索新领域、开创新局面。

二、尽职尽责,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新理念

在工作中,我将准确把握“十三五”水利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转变治水兴水管水思路,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坚持远近结合补短板,补强水利薄弱环节,破除水利瓶颈制约。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总结水利改革发展实践,深入查找水利突出问题和软肋,加快解决直接关系民生的水利问题。加快推进咸安防洪抗旱体系、农村饮水安全、生态水利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利队伍管理,努力实现水利建设的规范有序、水资源管理的严格有效、水利队伍的和谐稳定、水利事业的创新发展。

三、不忘初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我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贯彻落实好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的理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时刻保持警惕,紧绷纪律红线,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始终坚持把水利队伍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目标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盯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坚决杜绝各类腐败行为和违法案件的发生。

四、精诚团结,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再攀高峰

我区水利事业在前任各届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已打下良好的基础。我将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在“三重一大”等问题上,坚决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团结班子,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推动咸安水利改革发展,我将以实际行动向组织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后,恳请各位主任、各位委员监督支持我的工作。

谢谢大家!

   

洪声耀

20161126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厚爱,推荐提名我担任区财政局局长,如果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团结和带领全体财政干部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力争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倍努力:

一、服从组织领导,保证政令畅通

在政治上始终与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坚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开展财政工作,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服务好咸安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大局。

二、坚持学习理念,提升理财能力

从事财政工作,我是一名新手,若要胜任财政局长这一职务,必须具备极强的业务能力,为此,我将牢固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学习党的政治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方面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政策以及财政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业务水平以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同时,主动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咸安财政经济发展献计献策,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履职尽责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树立争先创优理念,履行好财政工作职能和职责,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促进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和收入质量的稳步提高;尽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工资支出、机构运转支出、民生支出等各项重点支出、法定支出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积极筹措资金,创新方式,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努力提升发展质效;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绩效,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大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增强咸安经济发展后劲,争创“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崛起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为建设“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咸安做出积极贡献。

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

我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注意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同时,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班子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好主体责任。从作风、能力、廉洁、服务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效能型机关,树立财政部门廉洁、规范、低调、高效的良好形象。

最后,恳请各位主任、各位委员监督支持我的工作。

谢谢大家!

 

   

李斌

2016年11月26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昨天刚刚闭幕的区第五次党代会确定了我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吹响了决战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角,在这一伟大进程中,行政监察工作将发挥重要职能作用。今天,我被提名为区监察局局长人选,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厚爱,更是责任和重托。借此机会,我首先向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表示衷心感谢。

如果我的这次提名能获得通过,我将倍加珍惜,尽职尽责工作。

一、坚持学思践悟,不断增强素养、提升能力。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精于感悟。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政策理论以及经济、政治、科技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善于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中把握方向,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

二、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认真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上级要求与咸安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工作的连续性与创新性有机统一起来,发扬历届纪委监察局的好做法、好传统,善于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不断拓展创新领域、完善创新机制,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主动适应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要求,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健全工作例会、工作点评、工作考核等制度,尽力靠前指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努力实现工作争先进位。

三、坚持廉洁自律,带头树立形象、做好表率。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坚决不做损害党和政府威信的事,坚决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干部,努力培养和打造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使本人和本届区监察局工作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发言,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无论表决结果如何,我将愉快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继续脚踏实地干工作,勤勤恳恳做奉献。

谢谢大家!

 

   

陈清淦

2016年11月26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上午好,2016年11月17日,区委安排我到区发展和改革局主持工作,心存感激,感谢党多年的培养,感谢各级领导的信任,感谢在座各位多年来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又倍感压力,发改局维系发展要务,维系改革重任,轻松不得,懈怠不得,更耽误不得。但我又坚定地相信,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有在座各位的继续支持和帮助,我有决心,也有信心打开发改工作新局面,开创发改工作新业绩,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履好职,尽好责,服好务。

   一、加强自身修养,率先垂范做表率

要对党忠诚。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研,全面了解情况,维护群众利益,做到忠诚于民。永葆干事创业的激情,以敢干事的气概和干成事的韧劲奋力作为,开创发改工作新局面,做到忠诚于事业。

要个人干净。任何时候都要“三省吾身”,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始终坚守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在思想上时刻清醒,常思贪欲之害,在经济上保持清白,常怀律已之心,做好全局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敢于担当。“担当”是党员干部的履职要求、使命所在敢于担当,就是要敢挑重担、敢负责任,在干事创业过程中积极谋划、真抓实干,在矛盾困难面前坚定信心、顶住压力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时,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刻苦钻研业务,服务发展提质效

一是注重调研谋发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必须要提高调研能力,要继续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态势,正确把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调研工作。做好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组织好半年度、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提高经济运行分析质量。认真组织撰写半年度、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科学提出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出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举措,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二是围绕中心促发展。做实做优项目库,积极策划PPP项目,释放民间资本潜能,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多角度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做好投资分析预测,确保固定资产投资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吃透国家投资政策,瞄准项目申报方向,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全力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我区项目资金占全市份额稳中有升。强化项目督办,做好重大项目落户、开工、投产等环节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开展项目稽查,动态跟踪管理中央(省)预算内补助投资项目,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如期发挥效益。

三是优化服务助发展。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实施项目审批“负面清单”管理,加快推行投资项目网上联审联批,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化、公开化、阳光化,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和投资动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设施网络,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的奖惩机制,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三、强化队伍建设,爱岗敬业显位子

1.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注重干部能力培养和知识更新,认真开展“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交流,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建设学习型机关。

2.转变作风,争当发改好干部。弘扬真抓实干之风,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坚持摸实情、出实招。弘扬爱岗敬业之风,倡导奉献精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确保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清正廉洁,彰显发改正能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总之,我将以对党高度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带领区发改局一班人风清气正勇担当,励精图治干事业,为咸安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刘伍寿

2016年11月26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提名我任区林业局局长,我心存感激,感谢党多年的培养,感谢各级领导的信任,更深知责任重大。如果这次我的提名通过,我将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做好各项工作,为:

   一、建强班子,带好队伍。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三五”“建设国际生态城市、打造中国中部‘绿心’”目标,林业部门责无旁贷,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建强一个团结务实的好班子和带出一支素质过硬的好队伍非常重要。因此,今后要多与班子成员沟通,增进互信,提升团结力;培养后备力量,引进年青干部和专技人才,注入活力;规范党内生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关系,赢得公信力,形成领导班子团结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干部队伍人人负重争先、埋头苦干的浓厚氛围。    

二、履职尽责,不辱使命。围绕行使森林资源管理、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林下经济发展和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等职能工作职责,竭尽全力投入到林业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勤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林业班子集体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也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勤管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打造学习型、廉洁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勤务实,加快推进“绿满咸安”行动,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任务,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增进绿色惠民,以优异的业绩和成效取信于民,决不辜负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的信任和期望。

三、优化服务,依法行政。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以及造林绿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等林业项目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方面,加强林业有关业务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以扎实的政策和业务能力指导具体工作实践,努力提高驾驭全局、服务基层、服务林农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切实把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努力提升林业执法管理水平。

    四、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处处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执法,严格遵守《党章》、《准则》、《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各项规定以及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凡要求干部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洁身自好、坚持艰苦朴素、坚持率先垂范、坚持节约为公、坚持责任追究,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自觉投入到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中来,努力做到老实做人,勤奋干事,清白从政,执政从廉,发挥表率,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为实现咸安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16年11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

区长提名我担任咸安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提请本次常委会议审议,这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的鞭策,我深感担子重,责任大。如果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决定,我一定将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作为工作的动力,不负重托,恪尽职守,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倾听代表声音,接受人大监督
   环保工作是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焦点比较多,热点难点问题也很突出。因此,我衷心希望人大代表多为环保工作提意见,提建议,提批评,促进我们搞好工作。我一定自觉、主动地与人大代表加强联系,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影响和带动班子全体成员自觉置身于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实事求是地答复和办理人大批转的环保方面的监督意见和人大代表的建议,虚心接受人大评议。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按人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凡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决议,区环保局都将坚决认真地贯彻执行。

二、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经济建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环保工作更加重要,任务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生存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环境,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打好环境治污攻坚战。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为总抓手,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蓝天工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三禁三治”,全面完成市政府交办的燃煤锅炉改造、秸杆禁烧、非煤矿山整治等工作任务;实施“碧水工程”,落实“三河四湖六库”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净土工程”,启动土壤污染普查、修复和治理,加强基本农田种植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做好废弃矿山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科学划定规模畜禽养殖“三区”,规范养殖行为。全区上下形成合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生态补偿和破坏生态问责追责机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以创建全省生态示范区为抓手,开展“绿色细胞”创建,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着力构建青山常在、碧水长流、蓝天永驻的生态文明新家园。

3)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断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步伐,提升企业达标排放水平;把好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污染产生。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三、加强自身建设,带好环保队伍

首先,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坚持党的群众纪律;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同时还要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和环保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探索推进环保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其次,要发扬民主集中制,搞好班子建设。在班子内部,要提倡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提倡容人之短,取人之长,求同存异;提倡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信任。我决心做团结的模范,带领班子全体成员,同心协力,和衷共济,共同做好环保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如果区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我的任职提名,我将会正确对待表决,正确对待批评,正确认识自己,改进工作,经受考验;更加努力地为党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大家的信任和支持。
    谢谢大家!

 

   

董国兵

2016年11月26日)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我被提名为区科技局局长人选,深感责任重大。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规定的程序,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供职发言,请常委会各位领导对我本人和科技局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2017年及“十三五”期间的目标任务

   1、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壮大。2017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8家,确保通过认定5家。“十三五”期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家,其中涉农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5%以上。创建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总数达40家,区域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2、农业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申报一批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生态、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争取在“十三五”期间研发、引进、示范、推广新技术50个以上。

3、科技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立和引进5家以上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亿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科技孵化器1个,基本建成运行高效的现代科技服务体系。

4、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今后五年专利年均申请量达400件以上,发明专利年均申请量100件以上,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8家,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区。

5、科技惠及民生、支撑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水平明显提高,区域重大疾病预防和控制技术进一步发展,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等地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思路及举措

1、创新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模式,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一是改革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建立研究与开发基金、农业科技创新基金、专利资金等专项经费,探索开展中小企业金融贷款业务。二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承担研发投入的主体意识。三是设立专门科技创新基金,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投入为依托、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科技资金投入机制。

2、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是结合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加快各类创新平台建设,促成各类合作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二是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发挥区域优势,充分利用市整体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的发展契机,支持、引导、鼓励更多创新创业活动。

3、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深入贯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扶持和激励政策,加大投入,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提高发明专利申请质量和数量。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执法活动,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三是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区创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中的推动作用。四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为企业培养知识产权“明白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能力和信息利用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抵御知识产权风险能力。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引领作用

一是以院士工作站、重点产业基地、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各类人才工程为依托,培养、引进一批咸安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二是通过与国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112人才工程”相对接,抓紧培养一大批咸安急需的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骨干。三是建立和完善人才吸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服务的政策体系,对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农村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科技人员及优秀农民技术员在科技项目上优先给予支持。

5、未雨绸缪,提升防震减灾能力。一是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统一的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平台,提升烈度速报与预警能力。二是提升城乡抗震能力,以点带面全面推广防震减灾文化建设,保障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交通、电力、通信、水利水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三是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新要求,建立地震应急值班制度,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完善灾情速报网络,避震应急演练方案,建立上下联动、军地联动、区域联动、社会联动等工作机制,确保震时形成合力。

三、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争做廉洁自律表率

我一直将廉洁、勤奋、正直作为工作生活准则,经常提醒自己洁身自好,珍惜自己的人格。坚持终身学习,努力在学习中改造世界观,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丰富个人涵养,以平常心态对待名利得失;坚持以事业为重,以敬业精神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回报党组织的培养与领导关心;凡事多沟通、多商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带头执行党纪法规,带头执行各项政策制度,努力做到一身正气,干净干事。

各位领导、各位常委,区人大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支持。坚决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履职尽责,搞好科技工作。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执行《监督法》,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科技工作和科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监督;经常向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办理代表的提案,虚心听取代表的批评和意见;要认真对待区人大常委会及代表对我们工作的评议,从而不断地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我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以服务咸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为己任,大力实施绿色崛起、创新驱动、一圈三带、人才强区四大战略,化压力为动力,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建设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咸安做出科技部门最大的贡献。

 

   

周益民

2016年11月26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拟任命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唯有竭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才能不辜负组织、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我将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认真学习人大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勤奋工作,依法履行职责

我将在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是带头宣传贯彻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二是增强监督意识,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涉及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搞好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保障法律、法规在全区的正确实施。三是密切联系代表,倾听代表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四是全心全意为常委会做好各方面的服务工作,配合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搞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一府两院”对口单位的联系。

三、廉洁自律,不负组织信任

努力维护常委会的团结统一和威信。严格遵守《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区委五项措施,按照“公正、廉洁、为民”的标准和“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的要求,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常委会机关规章制度,修身从俭,省身从严,执政从廉。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再次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职务议案的审议。我将诚恳地接受本次会议的审议决定,无论是否通过任命,我都会以此为新的起点,一如既往地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

 

   

  

2016年11月26日)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组织多年来的培养和关心,感谢区人大对我的信任,推荐我作为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今天,我能在这里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发言,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表决,感到十分荣幸。这次任职不仅是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一种认同与接受,更是对我的一份希望和重托。我将把此次任职作为一个新起点,尽快进入新角色,努力学习,全力工作,用良好的业绩来回报组织和各位领导的信任与支持。

在此,我郑重表态:

一、加强学习,增智蓄能

始终把学习作为安身立命之基,干事成业之要。面对新岗位、新要求、新挑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与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鉴别力。同时,围绕分管工作,着力补齐知识短板,优化知识结构。认真学习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知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努力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二、勤勉工作,恪尽职守

职务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工作能力的同步提高,只有尽快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尽快适应新的岗位。不断加强实践锻炼,努力增长才干,才能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善于从大局出发,思考本职工作,加强和相关单位联系、沟通。加强对城建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检查,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牢记城环工委的职责和任务,注重学习人大工作相关知识,依法办事。深入单位和基层调查研究,多途径、多渠道加强同委员和代表的联系,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一切从实际出发,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主动向分管主任和主任会议汇报工作。真正做到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断创造新成绩,努力取得新发展。以满腔的热忱和辛勤的工作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

三、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区委“五项措施”,做到一身正气、以身作则。同时,加强个人政治、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绝不以权谋私。

以上表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最后,恳请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继续给予我关心和支持。谢谢!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6年11月26日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我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按上届的名额不变,为232名。今年10月18日,全区107个选区依法选举产生了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1名。经审查,当选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没有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在当选的231名代表中,工人6名、农民40名、专业技术人员37名,合计占比36%;干部54名,占比23%;非中共党员72名,占比31%,比上届提高了7%;女性76名,占比33%,比上届提高了15%;少数民族1名,解放军代表2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74名,占75%。35岁以下33名,占比14%;36至56岁的185名,占比80%;56岁以上13名,占比6%;连任代表80名,占比35%。


 

关于召开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

  

2016年11月26日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日至6日在太乙天都会议中心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咸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安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咸安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咸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咸安区第五届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咸安区出席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表决咸安区第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张池林    毛晓光   

孙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周大勇  周亚钦          徐一钊    

彭姣云    樊向红          蒋金中    朱辉煌    陈雪飞    罗继红          

郭洪峰   


列 席:

  郑奇明   赵志刚  蒋志强  周和平    王元宏    张浩业    洪声耀   

  刘伍寿          陈清淦    董国兵          黄显志    李云钊

  余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