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报(总第86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6-10-11 | 304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6年9    6号(总号86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议程…………………………………………1

关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

关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环境保护   7  

关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12

关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农业  19

关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4

关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林业局  30

关于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农业局  35

关于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畜牧兽医局  39

关于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水产局  42

关于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5

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48

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49

关于咸安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吴长勇    50

关于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咸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61

关于批准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63

关于批准将区级地方储备粮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64

关于将区级地方储备粮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咸安区人民政府  65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66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十一次会议议程

2016年928

 

1、听取和审议区发改局等六个受评单位关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听取和审议区农业局等四个单位关于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听取和审议关于区农业局和区食药监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关于将区级地方储备粮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6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2012—2015年度的工作进行了集中评议。人大评议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整改建议。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区发改局工作的评议意见要求,区发改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局务会,传达学习了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对人大工作评议反馈的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剖析原因、查找差距,明确整改重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整改责任、任务、时限落实到股室、到人,并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从评议活动开始,区发改局党组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带领全体干部按照“从提高认识入手、经整改提高突破、抓总结反思深化”的思路,自觉接受人大评议,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活动全过程,坚持边评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集中评议会后,针对评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及时召开整改动员会,再发动,再落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抓整改,行动上积极迅速促落实;制定了《区发改局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股室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能着手整改并需要长期坚持的,着眼于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对需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协调解决的,积极向上反映。局班子成员及时督查股室整改情况,推动股室整改见实效。通过努力,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评议意见主要包括:对经济的分析还仅仅停留在表面数据上,经济运行的监测工作还不够到位;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不细致,申报工作有时被动,争取上级投资还有潜力;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做好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推动规划、计划落实的方法手段不够。针对这些意见,我局逐条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一)关于“对经济的分析还仅仅停留在表面数据上,经济运行的监测工作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工作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整改工作以来,局机关学习例会改变以往单一学习政治文件的思路,主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突出项目策划与申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发展理念”等专业课题,党组成员带头开展业务知识讲座,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干部精气神,自觉克服消极工作图安逸、明哲保身不担当的行为,让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2、强化经济运行调研。密切关注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敏锐准确地把握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趋势,对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党组成员每月调研基层和项目单位不少于4次,认真分析每季度全区经济运行及固定资产投资形式与特点、存在的问题,及时编印《发改信息》,为全区的改革和发展提供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意见建议。

3、突出调研成果运用。根据调研情况,认真撰写调研报告,确保每一位班子成员每年完成两篇调研报告,其他干部至少形成一篇调研报告,着力形成一批具有超前性思考、长远性谋划、全局性运筹、层次性分析的优秀成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目前,全局共形成有价值的调研专题报告30余篇。

(二)关于“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不细致,申报工作有时被动,争取上级投资还有潜力”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我区的实际认真研究国家的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加强项目谋划、项目立项、项目管理,争取上级投资上实现新作为。

1、加强项目库建设。积极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增量提质,并实行动态管理,增强项目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三年滚动计划”,截至目前,累计实现入库项目726个,概算总投资3215亿元。

2、认真研判投资政策。结合区情实际,认真研究国家的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加强项目谋划、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单位完善国土、规划、环评、能评等前期要素,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确保项目拿得出、报得上,力争争取上级补助投资有新作为。

3、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按照“策划一批、论证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争取一批、落实一批”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上下左右联动争取项目资金的合力和氛围。对已申报尚未下达计划的项目,及时跟踪、衔接,加强对上沟通,主动向上级发改部门汇报项目建设进展、项目预期社会效益等情况,争取项目早获批复,切实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今年以来,共争取中央(省)预算内项目21个,补助资金6626万元,占年计划的94、6%。

(三)关于“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做好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深入园区、企业、乡镇、专业大户,主动为他们出主意、出思路,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1、主动深入基层。建立健全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入园区、企业、乡镇制度,确保每月下基层不少于4次,主动为基层及服务对象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根据中央(省)预算内资金的支持方向,因地制宜为基层和项目单位策划项目、列入滚动计划、争取资金。

    2、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利用会议、培训、调研等多种时机,加强对乡镇办场及基层项目单位的业务培训、帮扶和指导。多为基层谋项目、争资金。举办项目申报业务培训会6期,实现培训人次200余人。

3、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双微”平台,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扩大相关政策和发改业务工作宣传,同时开展深入基层、深入项目单位活动,主动宣传发改政策法规,营造人人参与宣传的浓厚氛围。

4、优质高效服务。坚持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和一网式运行模式(网上联合审批平台)。一般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区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当日予以办结。对服务对象所需办理的相关事项,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实现让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关于“推动规划、计划落实的方法手段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计划工作的改革创新,把计划工作与项目建设、投资促进紧密联系起来,加强监督、跟踪服务,及时调整,综合协调。

1、明确规划实施主体。已向区政府建议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对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拟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办场,发挥规划的指导性和引领性,引导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2、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完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突出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重点突出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方面的评价。今后,规划执行主动接受区人大和常委会的监督,依法依规实施,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开展全面评估,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3、加强年度计划的执行监督。把年度计划与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结构调整优化、服务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监督、跟踪服务,及时调整、整合协调,按照分解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健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即时跟踪制,通过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方式,确保年度计划如期实现,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认真总结,抓住主线,推进整改全面深化

在整改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务求实效,才会真正收到内转作风、外惠民生、收获好评的效果。评议整改工作虽然经历了一个阶段,但整改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的期盼和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和动力,发展和改革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抓落实,还需要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一是抓紧抓牢投资这一“牛鼻子”。始终不渝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克难奋进、一心一意谋发展,为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国际生态城市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抓紧抓牢监督这一“利剑”。及时将发展改革工作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监督,继续接受社会评议。三是抓紧抓牢制度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内部约束,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促进整改全面深化,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人大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服务对象真正满意。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局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人大常委会和服务对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抓重点、破难点,解决好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2012年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反馈了评议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局今后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整改意见反馈后,我局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剖析原因、查找差距,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落实责任抓整改

在落实人大代表评议意见过程中,我们着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切实把接受人大代表评议过程转化为查找自身不足,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的动力。二是制定方案。我局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梳理,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时限、步骤及相关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明确责任。我们讨论下发了《整改任务落实分解表》,将工作任务细化,逐条分解到相关单位和股室,确保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二、铁腕措施抓整改

    (一)在环境监察执法方面

1、夯实基层执法基础。一是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坚持开展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案例讨论,如巨宁偷排案,经过先后多次讨论和案件证据审查,让每一位环境监管执法人员通过实战,学习业务,提升办案水平。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先后修订了环境案件行政处罚程序、排污费核定程序、现场环境监察程序等,建立环境执法责任制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统一了执法文书标准,建立了日常监管台账,所有重点污染源做到“一企一档”。三是进一步摸清污染源底数,开展风险排查,确保对全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心中有数。四是完善网格化管理,环境监察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边,不留死角。

2、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行动。一是重点加强对全区涉水涉气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2个多月以来,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0余份,停产整治8家,立案5起,处罚金额65万元,行政拘留1人,在全区形成环保高压态势。二是将典型案例办成铁案。如5月11日晚10时左右,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巨宁公司偷排,立即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召开案审会,通过案情讨论和对证据的锁定,决定立案调查,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该公司给予41.9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处罚,向区政府正式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法制办召集了双方召开了听证会。由于证据确凿,程序全法,该公司按期缴纳罚款。8月30日我们向公安部门正式移送该案,公安局当日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站长梅长岚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并当即实施。巨宁公司偷排案是我区历史以来开出的最大环保罚单,也是第一次因环境违法对我区重点工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在全区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摸清底数。6-7月份,我们对全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包括建设规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全区共有规模养殖场(小区)692个,干粪等固废年产生总量近40万吨,污水年产生总量92万吨。由于建设初期,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审批,畜禽养殖业大多数没有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导致各乡镇环境质量逐年下降,群众投诉不断,反映强烈。二是推进整治。2016年8月1日开始,全区畜禽养殖业已暂停准入。温氏公司九彬养殖场投入120余万元完成了治污设施改造,实现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神童牧业(汀泗养殖场)引入咸宁兴物源有限公司,对畜禽养殖排泄物进行无害处处理。区环保局对整治行动快,效果好的规模以上养殖户,在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三是完善规划。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严格执行并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广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四是实施项目。2016年,我局共争取中央环保资金605万元,在梁子湖流域双溪、大幕、高桥等乡镇实施种植业污染治理项目。项目第一期开工,12月份全面完工。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区不同类型清洁种植和立体化循环式生态养殖项目起到示范效应,同时结合精准扶贫,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三)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通过推进“三禁三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我区纳入第一批淘汰改造的26台锅炉,截至9月19日,已改造完成17家;正在整改中,预计在9月30日能完成的有7家;经市环保局同意暂缓改造2家。确保按期完成市政府锅炉改造任务。

(四)双溪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

双溪桥镇政府于7月份已与迈威环境工程公司签订托管运营合同,于8月1日起第三方已进驻并正式投入运营,在线监控设备已经签订了订购合同。我局也将双溪污水处理厂作为全区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并在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85万元对其运行经费给予补贴。

三、举一反三抓整改

今年7月-8月,中央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等8省份,进行环保督察,问责干部2000余人,追究刑事责任30余人,关停企业200余家,在全国掀起了一场环保风暴。9-10月份,我省将作为第二批试点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前一阶段,我局通过自查、评议、整改,虽然推动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还有差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彻查家底、找准症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用霹雳手段、雷霆作风,立下军令状。结合中央环保督查精神和区人大常委评议整改的要求,我局统一思想,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誓师大会,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下一步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确保按时完成省市双交办的14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销号的6个;基本完成整改,正在申请销号的4个;正在加快整改,按规定时间销号的3个(汇楚卫生防护距离有内居民搬迁问题、麻塘水厂地下水取水点周边环境污染问题、老垃圾填埋场渗漏液问题);难以在规定时间销号,正在积极向省环委会反映情况的1个(斧头湖湖心水质超标问题)。

(二)确保按要求完成50个违规建设项目整治

全区共清查出“未批先建”企业项目50个。截至9月20日,按要求已补办环评审批手续33个,其余17个项目正在按一企一策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其中5个项目环评文件正在送审,12个项目环评文件正在委托编制。根据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列入整治方案的已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企业,地方政府应当责令其关停。对因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持续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

PM10浓度难以达到省定考核要求,是下一步我们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是需要全社全形成合力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当前,我们一是确保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第一批26台锅炉改造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大秸杆露天禁烧工作力度,确保夏秋新一轮秸杆露天焚烧高峰期无火点、无黑斑;三是加大城区限鞭巡查力度,巩固限鞭成果;四是按要求继续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五是加强建设工地和城区道路扬尘的环境监管;六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年底前文笔路新大气自动监测站正式投入运行;七是加快工业污染治理,引导企业清洁生产,确保二氧化硫、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和长期上访的突出环境问题

2013年至2016年8月,我局共处置群众投诉信访件568件。通过对这些群众信访件的分析,共排查出群众反复投诉、反映强烈的9个环境问题,主要是森工行业大气污染问题,巨宁公司水环境污染问题,鑫发屠宰厂环境污染问题,苎麻脱胶中心水超标准排放和臭气问题,泉都带钢环境污染问题,神童牧业有限公司臭气污染问题,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等。对于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我们一方面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另一方面积极与部门沟通,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全力推动整改。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今年6月15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我局交通运输职能工作进行了评议,充分肯定了2012年以来交通运输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开展后,在区人大第五评议小组的指导下,针对区人大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局坚决彻底地进行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面,我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向大会汇报,请予审议。

一、以中心工作来定位,精心组织抓实施

这次人大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阅评估,提出了要加大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加快旅游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巩固公路治超成果与加大安全标识等设施建设等四条综合评议意见。对人大评议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大会进行学习、传达。局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按照“近期能解决的集中精力尽快解决、近期不能解决的提出计划逐步解决;尽全力解决好党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思路,把落实整改作为统领全局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抓实施,强化责任抓落实,把四条评议意见具体细化成6类整改事项,逐项提出26个整改措施,同时一并落实具体的牵头领导、牵头股室和责任人,并采取时间倒排、任务倒逼、加强跟踪检查督办的方式,确保整改成效。大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努力做到评议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二、以重在落实为宗旨,一门心思办实事

我局严格对照人大综合评议意见对工作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期盼的民生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对“基层干部群众对交通法规认识还不够全面,要加大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公路建设与管理的自觉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贯彻是交通运输工作开展的基础,为了更广、更深地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咸安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办法》等公路法律法规政策,牢固树立群众支持公路建设、保护公路设施和保障交通安全通畅的观念意识。我局自6月底起,掀起新一轮公路法律法规宣传高潮。一是抓媒体宣传。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登载公路保护与治超的相关新闻7篇,通过咸宁电视台《咸安新闻》、《百姓关注》等栏目播放公路保护管理新闻3次,通过咸宁广电网官方公众平台发布了公路治超相关信息4次,在咸安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挂网登载公路法律法规信息7次,制作了公路保护与治超的静态宣传片《人在路上,责在心中》予以宣传,邀请电视广播跟踪报道桥梁保护行动及桥梁事故的典型案例等。二是抓日常宣传方面。共发放公路建设与保护宣传资料2400余份,出动宣传车在国省干线及乡镇村巡回播放89台次,悬挂公路保护宣传横幅24条,在107 国道K1318+200等16处利用公路两侧挡土墙漆写公路法律法规条款;利用干线公路两侧高炮广告立柱张贴公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行为宣传标语。三是抓互动宣传方面。深入矿山采石场与业主沟通宣传治超20余人次,深入基层与公路沿线村组签订《护路公约》26份。通过多形势、广渠道宣传,民众对支持公路建设、参与爱路护路的认知性和支持度有了明显提高,如8月19日凌晨一市民主动开车到我局举报违法超限运输车主破坏治超执法装备这一事例,就是社会民众大力支持公路管理工作的具体表现。

(二)对“一些旅游公路建设速度与建设旅游城市要求还有差距,要加快区政府确定的旅游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区委、区政府批准了我局的幕阜山大环线旅游公路规划。项目总投资近2亿元,全长约106公里,贯穿双溪桥镇、高桥镇、大幕乡、马桥镇、桂花镇及汀泗桥镇6个乡镇,连接汀泗历史文化名镇、双石水库、星星竹海、太乙洞、呜水泉、金桂湖、仙女湖、大幕山和白云山等十几个景点,是串联全区旅游景点的环线公路,惠及沿线群众十几万人。截止目前,旅游公路建设进展顺利。李容至双垅公路、向阳湖文化核心区公路、大幕乡外环公路路基完成;垅口冯至金桂湖公路路基初坯基本形成;温古线大修工程路面主体工程完工;钱庄至山口公路、汀古线大修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刘祠至金鸡山公路、东源至大幕山公路、大桥至聂家公路、桂花至星星竹海公路、陈庄至西关公路前期工可完成待批。该批项目预计于2017年底全部建成,届时将大幅改善幕阜山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旅游资源开发,带动村民发展农家乐,出售农产品,为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我区另一重要公路项目S360大幕至向阳湖公路也在积极推进中,该项目是湖北省“十三五”路网建设计划项目之一,设计按二级公路标准实施改造,路基宽度10米、路面宽7米。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送省发改委,预计9月底可批复。目前我们正着手张窑段公路开工准备工作。省道横路线柏墩街至木梓坳段路面大修已完成柏墩街1公里单侧盖板沟和柏墩街1公里半幅路面施工工程,预计11月底全面完工。

(三)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环节较为薄弱,要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力度,切实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农村公路养护,我局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明确养护主体责任,完善养护机制,增加养护资金投入,加大现场养护力度,县乡村公路的通行条件不断改善。根据《咸安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办法》的精神,明确通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为乡镇、村。为提高和激励乡镇、村养路护路积极性,提升养护质量和养路广度,我局积极筹措资金,每年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人口和车流量大的乡村公路,采取“以奖代补”机制(年底组织对乡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合格的按照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拨付乡镇“以奖代补”资金),向乡镇下达养护计划,并逐年增加里程。今年力度更大,目前养护计划达到了612公里,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对全区县乡骨架农村公路,安排由公路养护公司专业养护,以确保安全畅通。一是及时修补路面坑槽,截止目前共修补坑槽4000余平方米;二是对公路边沟、涵洞等排水设施经常进行疏通,共清理水沟14000米,疏通涵洞40多道;三是及时进行灾害天气应急抢修,今年共清理路边塌方25000立方米,修复挡土墙共1000多立方米;四是按期对路肩、边坡的杂草进行平整,加大路面清扫保洁的力度,确保了安全畅通;五是对洪灾中受损的公路设施进行重建,肖星线四洪桥加宽加固已完成,受损严重的大铜线钱坑桥也正在抓紧重建;六是积极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截止8月底,共在常横线、朱新线等增设钢护栏600米,在汀古线、西双线、马垅线、白山线、汀赛线等共设置警示牌、指示牌200多块,补栽示警桩、百米桩200多根,路面标线、减速带、凸镜等设施也正着手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投资296万元,安排农管所实施16条农村公路隐患整治,其中安保项目有标志标牌117块,钢护栏13574米,示警桩347根,广角镜11个,桥梁栏杆527米等。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计划9月底开工。

(四)对“一些路段仍然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加大道路治超工作力度,巩固治超成果。一些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够齐全,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和安全标识等设施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公路治超成果,切实保护我区公路,今年我局积极同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同时整合交通部门各执法机构力量,采取多项得力措施实现治超目标。在源头治超方面,一是运管所向全区各车辆维修经营业户送达了告知书,禁止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并开展常规性巡查,进一步遏制了我区非法改装车辆行为;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筹措资金100万元,在运管所安装源头治超全天候实时监控平台,同时在区政府同意复工的矿山采石场源头安装监控终端,实现对货运源头实时监管,形成了源头治超格局。 在科技治超方面,公路局成立了“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已完成了项目选址工作,相关后继工作将在市公路局的统一部署下如期完成。在农村公路治超方面,农管所在12条骨架农村公路线路设置了限载设施,杜绝了超大超宽重型车辆的驶入,下一步将结合乡镇、村,在通村公路入口设置设施,防止大型重型车辆驶入通村公路;同时,该所于7月26日开通了农村公路治超举报电话,并与路政巡查形成互动,提升农村公路治超效率。在路面联合治超方面,我局继续在保持马桥、双溪区域治超高压态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大幕、汀泗、南外环等区域治超力度。针对运输砂石料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不实行“平车全覆盖”运输行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整治大行动。6月底以来,我局执法机构治超、路政、运管、农管会同交警、特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2次,特别是8月15日—8月18日开展的联合治超“蓝天行动”对整治砂石料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行为的整治效果尤为明显。截止8月底,共查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194台,卸载货物2167吨,强制切割非法加装墙板23副,通过公安机关拘留暴力抗法人员3人。目前,路警联动治超机制已形成常态,马桥、双溪、汀泗、大幕等路段砂石料车辆日均流量较以往大幅下降,货运车辆恶性超限运输、抛洒等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今年,我局对全区进行了一次危险路段排查,针对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标识不够齐全的一些路段,进行了安全隐患的治理安全设施建设。已完成107国道、沿横线、常横线增设钢护栏4600米;沿横线、咸潘路增补示警桩、百米桩、道口桩600多根,刷新标志牌20多块。计划9月15日前完成107国道的道口桩及其它干线公路的部分道口桩增加反光标志;完成路面标线2500平方米;在107国道咸安八斗角到汀泗桥镇2000多米的钢护栏增设夜间安全标识;对107国道八斗角、湖场小桥、巨宁公司等平交道口和K1336+500、K1336+200弯道处增设振动标线,路面中线也进行刷新;对今年高温出现的车辙也将在9月中旬进行铣刨。

三、以确保长效为鞭策,坚持不懈抓整改

自人大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深深认识到,人大评议的交通运输工作,就是社会发展、民生福祉工作,只有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踏踏实实的整改,才会真正收到内转作风、外惠民生、收获好评的效果。当前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需要长期坚持抓落实的工作还有很多,整改工作永远都在路上。为确保此次人大评议意见落实到事事有行动,件件有效果。我们将继续抓好如下工作:一是抓好跟踪督办。对列出的具有较长周期的整改事项,要不断进行跟踪督查,查漏补缺,始终保持力度;对整改难点集中攻坚,多措并举,确保按期到位。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工作长效机制,把素质好的队伍和健全严格的制度机制与履职尽责工作融为一体,取得更大的成绩。

经过努力,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区人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和群众的监督,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和机制,努力化解瓶颈矛盾,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最后,恳请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交通运输工作,力推咸安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农业局 

根据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今年我局在履职过程中,还存在着对乡镇农技服务监管不力、发展传统农业品牌不够、农业市场服务能力不强、农业投入品管控需加强的问题。为此,我们以这四个问题为重点,对全局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的剖析,以突出实效为原则,逐项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抓整改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督促到位”的工作措施,全面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咸安区农业局关于人大工作评议意见的整改方案》,重点围绕查找出来的1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牵头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

三是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及时督办推进,目前,所有的问题已整改落实。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突出实效抓整改

(一)健全机制,强化考核,着力解决乡镇农技服务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抓制度的完善。在落实好《咸安区公益性农技服务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专家技术负责制度、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度、示范辐射带动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农技推广多元化服务制度和农技推广人员聘用制度等8项公益性农技推广管理制度,并着重明确区农业局对公益性农技服务工作的管理职责。

二是建立核查机制。建立以服务日志、科技示范户服务档案为基础的跟踪管理系统,采取电话抽查、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查公益服务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严格工作考核。严格按照《咸安区公益性农技服务劳务合同书》和《2016年咸安区公益性农技服务考核细则》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加强服务过程的管理,对严重完不成合同约定的将不再签订下年度劳务合同。

四是着力提升人员素质。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信息员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知识更新培训,全年组织培训农技服务人员322人次。

(二)夯实基础,创新方法,着力解决发展传统农业品牌不够的问题。

一是因地制宜,落实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咸安的发展实际,制订《咸安区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咸安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咸安生态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结合产业扶贫,优先在适宜的区域发展相关产业。利用粮油高产创建项目,整合200余万元资金,在对应规划区域内支持专业合作社(大户)发展生产。

二是加强引导,重点建设农产品专业基地。通过积极争取,今年汀泗镇黄荆塘村被认定为第六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成为全省15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之一。全区蔬菜、茶叶、水稻等专业生产基地达40余个。

三是创新方式,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强三次产业融合,推行农旅结合,在今年秋冬播中重点突出“一带四区”、打造马桥建国畈油菜休闲示范点,推介咸安菜籽油品牌。强化政策激励引导,支持生产合作社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今年已获批的有4个,正在申报办理中的有17个。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农产品企业参加农博会、绿博会等,大幕山牌香米、墨庄院牌优质米、淦水牌富硒米、高桥白水畈萝卜、双溪芹菜、双溪杨堡辣椒、向阳湖香莲、汀泗川玉茶、大幕高山云雾茶、温泉泉都葡萄等品牌知名度稳步提高。

四是强化服务,支持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重点支持咸宁市柏庄茶业有限公司,建设现代化加工园区,扩建生产基地115亩,引进全自动化、智能化、清洁化生产线,做大做强“生甡川”砖茶品牌;支持咸宁市田园茶叶专业合作社新建2000亩标准化茶园示范基地,辐射带动茶产业生产。                                                                         

(三)搭建平台,强化服务,着力解决农业市场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建立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工作体系。以我局市场信息股为核心,以乡镇农技服务中心为纽带,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建立区、乡、村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体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加以培训。

二是构建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工作载体。以双溪杨堡蔬菜基地、向阳湖奶牛场坤元第五季蔬菜基地、汀泗川玉茶业基地为试点,建设一批农村田头市场。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田头市场的影响力和服务能力,发展其成为连接区域市场的“桥头堡”,形成区域内价格、信息和物流中心连接相通。

三是提升农产品营销和信息服务能力。“12316”为依托,搭建全区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免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公共服务信息,目前已发送农业信息16期,12万余条。

四是创新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工作模式。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探索网上营销方式,通过组织引导,幕阜山农特产品合作联社、利民专业合社、泉塘专业合作社、俊敏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合作社,已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在网上销售农产品。

(四)突出重点,强化整治,着力解决农业投入品管控需加强的问题。

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为抓手,通过建立“五大体系”做实“十大工程”来促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特别是在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的监管上,着力开展了三大整治行动。

一是突出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局以区创建办名义牵头,组织乡镇办场和区畜牧、水产部门,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参与检查人员700余人次,出动检查车辆300余(台)次。对全区120户农资经营户、32家饲料兽药门店、13个屠宰点、173户种植业主体、200户规模养殖场、7家水产养殖场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农产品果断采取措施,约谈生产经营主体3家。

二是突出开展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农兽药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打假和农兽药规范使用检查。组织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了西瓜种植和销售环节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范围内的西瓜种植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

三是突出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强化投入品市场经营主体监管。实行经营资格审查和投入品备案制,执行规模化养殖场使用饲料兽药申报核查备案制度。开展投入品市场抽查。抽捡主要农作物80批次,饲料、兽药52批次,合格率均达100%。开展投入品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186份,查处经营许可证到期和购销台账、处方单填写不规范等不规范经营行为40余例。检查发现备案品种中标签不合格品种13个、未审先推品种3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劝退不合格种子6200公斤。

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抓整改

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巩固整改成效,落实长效机制,让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成为我们工作推进的动力。

一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广纳意见,查漏补缺。

二是开展回访活动。按照一事一复的要求,主动回访人大代表,汇报整改工作情况,征求和交换意见,体现整改诚意和决心,赢得理解和支持。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提升行政效能,以评议工作的新成效推进我区农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自2014年组建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全面、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针对评议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区人大评议意见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逐条分析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反复酝酿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扎实进行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5名干部为专班成员,建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协同、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全体参与、分工负责、专班主抓,人人有责,保证了整改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将评议意见归纳梳理,细化分解到各相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各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次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整改走过场的股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及时修改完善现行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健全制度贯彻执行和督查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整改成果稳定化、整改成效长期化。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评议意见主要集中在人才队伍建设、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等四个方面,都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关系到卫生计生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我们严格按照“重点要突出,难点要突破,问题不放过”的工作思路,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待遇低、条件差,人难招、人难留,要加强医疗机构人才培养,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留住基层医疗人才,确保城乡医疗均衡发展”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强化卫技人员“三基三严”训练,健全进修培训学习制度。规定拟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在晋升前,区直单位人员必须到基层服务一年以上,乡镇人员必须到上级进修一年以上。2016年已安排到基层服务人员24人、到上级进修12人。卫技人员每五年进行一次岗位轮训。对参加在职教育人员给予报销一半的学费或给予奖励。依托咸宁教育集团,每年选送30名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农村医学中等专业定向培养,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学费补助,同时签订回村工作协议,逐步解决乡村医生青黄不接问题。

二是建立卫技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健全对口帮扶制度,每年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派出100人次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和带教。安排了区直医疗单位10名中青年骨干医生到基层医疗单位挂职锻炼一年,其中副主任医师职称3名,硕士研究生1名,要求挂职服务期间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组建了4支“医疗专家团队”到基层开展医疗救助服务活动。今年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才93人,规定乡镇卫生院新聘人员调区直单位前必须在乡镇工作满3年以上,确保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三是落实卫技人才待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分配着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技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倾斜,对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对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实行系统内部倾斜政策,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浮动薪级工资一级,满10年以上浮动薪级工资两级。在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乡镇卫生院,今年申报副高级职称名额有一半以上分配给了乡镇卫生院。

(二)关于“医生执业行为不够规范,存在大检查、大处方、开单提成、不合理用药等现象,要进一步加大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医德医风全员培训,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挂钩。开展“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评选,通过典型带动,增强了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是狠抓督查处理。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对责任心不强、医疗规范不落实、违规收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低、收取索要红包回扣,以及医疗服务中的生、冷、硬、顶、推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在今年的督查中,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医生在合理诊疗方面尤其是合理使用抗生素方面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改善医疗服务。开展“三好一满意”(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对医疗机构实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制定和完善了首诊医生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大力改善就医环境,提供咨询、导诊服务,增设饮水机、座椅等,方便就诊群众;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并随时提供咨询查询;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药品零差率,采用电子监管平台对药品使用实行监控;开展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负担。

(三)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不够,多数居民对有关政策不够了解,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建档立卡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全民健康教育力度。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省级健康促进区为契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康促进行动,通过进村入户、借助新旧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卫生政策、健康知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到目前为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天在候诊区域播放不少于6种内容以上的健康宣教影像资料,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2万多份,更新宣传栏765个,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29次、健康知识讲座630次。积极开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宣讲活动,更加坚定了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群众对健康中国建设的信心。

二是加强健康档案的管理。各医疗机构加大了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填写健康档案,内容真实完整,符合逻辑;实行健康档案动态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整理更新、查漏补缺,及时将各类重点人群的住院、随访和体检等信息录入;纸质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都有较大的提高,全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了85.04%。

三是加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年初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下达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书,明确了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要求。通过建立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利用职工体检、宣传日活动等机会发现慢性病人。每年对慢性病患者进行一次体检,正确随访分类,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到目前为止,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9439人,健康管理率37.3%;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7579人,健康管理率18.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1897人,体检1043人。各项目管理率较去年都有很大的提高。

(四)关于“我区政策外多孩出生大量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高位运行。要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的工作力度,抓好多孩率控制,加大‘两非’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做好计生对象和失独户的服务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抓好多孩率控制。对前五年政策外多孩率达8%和6%以上的乡镇分别实行半年预警管理和重点跟踪管理。提高二孩及以上生育对象孕情监测到位率,对二孩及以上生育对象落实以长效节育为主的避孕措施,特别是对政策外中小月份怀孕对象千方百计落实补救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2015年以前咸安区每年政策外多孩生育在417人左右,政策外多孩率在5.63%以上,今年截至8月31日,政策外多孩生育仅186人,政策外多孩率为2.7%,预计到9月底全区政策外多孩生育在230人以内,政策外多孩率不会超过3%(今年省、市下达我区指标值为5.5%)。

二是加大“两非”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查处“两非”典型案件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制,及时掌握孕情特别是二孩及以上孕情无故消失案例,积极寻找、挖掘“两非”线索。做好医疗卫生机构B超实名制登记管理,对B超室实行实时监控,对B超、药店、妇科、产科实行常态化稽查。继续实行专班办案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食药部门的配合,严厉查处“两非”行为,今年已办理两非案件7例。 6月底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0.6,目前已下降到119.5,在省、市指标值122范围内。

三是做好计生对象和失独户的服务工作。为全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统一制作就诊卡,就医实行三免优惠,即免挂号费、门诊输液费、使用120救护车出诊救治及急救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 “爱心病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优先入住,住院费用实行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自费部分全免。对全区女方49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每户一次性发给抚慰金1万元。与湖北科技学院心理学师生一起对失独家庭进行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开展以情感关爱为主题的“四访问”活动。进一步深化“关爱女孩‘双千’行动”,结合精准扶贫“一对一”帮扶计生贫困女孩家庭或计生特殊家庭。开展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金秋助学活动,今年共助学44人,落实扶助资金共计12.1万元。

经过努力,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与区人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服务方向,进一步深入整改,狠抓落实,巩固和扩大评议工作成果,努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五个咸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林业局

6月15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之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区人大提出的四个方面建议认真抓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正确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科学制定林业发展规划”等问题

1、围绕构建生态蓝图,修改完善林业规划。根据市区建设生态城市有关要求,我局对《咸安区林业“十三五”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绿色宜居咸安提供发展蓝图。近两年已完成绿满咸安造林绿化面积7.1万亩,占三年全覆盖8.8万亩的81%;已建特色林业基地65万亩,其中楠竹30万亩、速生丰产林20万亩、桂花5万亩、苗木5万亩、果茶5万亩。

2、围绕天然林保护,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一是对天然林皆伐实行不受理、不勘林、不审批,对发现的乱砍滥伐天然林违法行为予以从重打击,全面遏制毁坏天然林造成的生态危害。二是对区级2万亩天然林实行全面检查,按每亩50元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做到责、权、利有机结合。三是在区级现有2万亩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和16万亩省级、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基础上,计划新增区级公益林5万亩,到“十三五”期末,全区公益林达到21.1万亩。

3、围绕生态安全,加强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为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上半年投入资金15万元,清理枯死松木986株,购买松褐天牛诱捕器200多套,杀虫灯10个,飞机施药防治6000亩。结合林业灾后重建工作,我局又拿出20万元,加强重点受灾林木、古树、苗圃病虫害防治。同时,注重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扑火队员培训和防火器材维护更新等工作。今年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二、关于“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名贵树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时有发生,继续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的问题

1、严守林地保护红线。一是重审批。截止目前,共办理征占用林地使用审核审批8宗,征占用林地41.5118公顷,全部为林地红线以外的人工造林林地。二是严管理。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项目,在开工前提前介入;审批后,加强跟踪监督,严禁少批多占和未批先动的行为发生。三是常巡查。巡查已成为我局常态化,今年在巡查中发现温泉办事处泉塘村、白茶村部分群众在香吾山、大山、虾塘山、后底山等地违法破坏山体挖山种菜,执法人员及时调查处理,对破坏的山体进行复绿。

2、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一是完成建档。6月23日,全区2801株古树名木的电子档案、文本档案全面完成。二是强化管护。今年6、7月份,安排46万元资金对部分古树进行救护和对国家一级古树进行防护。三是加强巡查。各林业站和资源林政股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古树名木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古树名木安全。

3、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开展“三清一打”活动,即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清理整顿农贸市场等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活动场所、清理出售捕猎工具店铺及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的窝点,打击非法猎捕、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以上措施,共清理集贸市场5处,整顿城区酒店16家,破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3起、非法经营案7起、非法猎捕案1起,捣毁销售捕猎工具铺店2家。成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立救护机制。今年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小天鹅1只,猫头鹰、猴面鹰2只。

4、加大《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在咸宁电视台记者观察、《法治咸安》和《香泉都市报》上进行多次宣传;二是竖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管护责任牌、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牌、防火宣传牌等固定宣传牌215块,印发《森林防火十不准》等资料1.5万份。三是通过座谈会和培训等方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在汀泗桥镇、大幕乡分别召开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座谈会;连续举办4期324人次参加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组织林业系统153名执法人员参加林业执法考试等。

    三、关于“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积极为林农提供技术、种苗、市场和科技信息等服务,以提高林业的综合效益”的问题

1、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先后推广油茶和楠竹丰产栽培、果树避雨栽培以及苗木定向化培育等新技术,编印实用技术资料2000多册,发放各类林业技术资料1万多份。如应用葡萄避雨栽培技术,有效预防雨水淋涮和鸟虫侵害,提高果品质量,亩平产值超过6000元。

2、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一是举办林业技术培训班3期,聘请省市专家在林科所、桂花镇、向阳苗圃场进行楠竹抚育、油茶栽培、苗木培育技术授课,参加培训的群众超过200人(次)。二是组织110人(次)林业基层干部职工参加林业项目规程和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并考试。三是派送10多名技术人员参加省市各类林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素质。

3、加大林业信息发布力度。一是更新咸安林业网信息。公布林业相关政策和建设项目,为林农开展林业生产提供指导性服务;二是编印《林业信息》简报。发布森林病虫害监测情况通报、林业旱涝灾情发生情况及救灾技术要点,指导各地开展防灾抗灾和生产自救。三是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收集与林业相关的各类信息,为林农提供市场信息、产品信息、技术信息、人才信息,最大限度提高林业综合效益。

四、关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应对林业‘两金’取消后的现实困难,主动争取支持有效化解站所改革带来的不稳定”的问题

1、加强学习,强化管理,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一是以“主题党日+”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平台,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林农业思想素质;二是以开展“绿满咸安行动”为契机,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技术人员服务林农业务素质;三是以巩固“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成果为出发点,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切实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

2、克难奋进,认真履职,思想观念有了明显转变。一是守土有责,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履职尽责、人大评议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列出服务清单,简化服务流程,热情为涉林企业和广大林农服务。二是转变观念,增强执法能力。及时对各站进行人员调整,对重点岗位进行竞争上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执法力度,有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三是开源节流,解决当前困难。加强内部管理,压缩各项开支,树立节约理念;鼓励林业场圃所走向市场,增强竞争能力,为林业多辟财源。

3、以心换心,真心帮扶,买断职工上访心结有了明显化解。一是耐心化心结。除了领导干部包保做置换身份人员思想工作外,还动员他们的亲戚、朋友、同学和战友帮助劝说,同时,积极向上级反映他们的心声,争取他们的理解。二是用心帮就业。除了鼓励他们在荒山荒地上植树造林绿化外,还与有关企业联系,降低就业门槛,增加就业待遇等。三是真心解困难。积极向社保、民政、工会等部门争取,努力解决困难家庭低保、4050人员社会公益性岗位和患重病时大额医疗求助,向特困人员送去了工会慰问等。

在区人大常委会关心重视和评议工作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距人大常委会对我区林业工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工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整改。并且以这次人大评议林业工作为契机,再鼓干劲、再加圧力,不断促进全区林业跨越式发展。为此,衷心希望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一如既往重视、关心、支持和监督林业工作,我们有信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团结拼搏,求实创新,不断开创我区林业工作新局面。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农业局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就如何保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创建和如何加强农药市场的监管工作对我局进行了专题询问。专题询问以来,我局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工作实效,强化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创建工作成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创建工作上,我局充分发挥创建办公室的牵头作用,进一步统筹推进、做实“十大工程”,创建工作日臻完善。

一是做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运用信息技术,将农业投入品经营户信息、生产监管名录信息、“三品一标”企业信息、生产基地现场监控信息、乡镇和基地的农产品检测信息、屠宰场瘦肉精监测信息和二维码追溯信息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在线实时网络化管理。现已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是做实“农业生产标准化工程”。制定了4个市级地方生产标准,制订了蔬菜和茶叶生产操作规程8个。建设了10个区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五个万亩高产创建面积达6万亩,建立省级蔬菜标准园2家、水产品部级和省级健康养殖场4个,建立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11家。2016年已获批“三品”企业3家4个品种,正在申报企业11家17个品种。

三是做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程”。开展了基层监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监管名录主体责任培训、检测人员技能培训、农资经营户守法培训。全区举办各类培训24期。

四是做实“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工程”。依托镇、村监管员,重点对监管名录的对象户,加强农安知识宣传、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规范填写农事生产记录或养殖档案、规范使用农药等投入品。督促有检测仪器的基地开展自检,并做好区、镇两级的抽检。

五是做实“绿色防控生物物理防治工程”。推广绿色物理防控技术,在全区开展系统监测,科学指导防控,发放病虫情报16期、13万余份。建立主导产业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提升机防组织能力水平,全面实施统防统治,减少农药施用量,杜绝高毒农药使用。

六是做实“乡镇检测室全面建设工程”。整合资金为所有乡镇配备了检测仪器。统一规范乡镇检测室建设标准,做到“六有”:有检测用房、人员、职责、制度、设备、台账。

七是做实“农资全面监管执法工程”。全面实行农资经营七大制度:资格许可制、购销台帐制、销售处方制、备案追溯制、农药分类制、质量抽检制、公开承诺制。免费统一为经营户制作制度牌、公示牌,做到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农资打假活动,结合日常巡查,强化市场执法监管。

八是做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工程”。加强监管信息、检测信息和创建工作信息的综合调度。及时掌握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监管问题信息,实时监控乡镇和基地的检测信息,对检测不合格产品查明原因,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九是做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工程”。在宣传形式上,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广播宣传、进行标语宣传、强化媒体宣传为主;在宣传对象上,突出监管队伍、监管对象为重点,辐射到广大社会民众。保证了创建氛围越来越浓烈。

十是做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程”。遴选6家生产基地,以二维码追溯为重点,建立追溯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基地检测室、视频监控系统和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生产有记录、检测有结果、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

二、关于“你们针对农药市场监管上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哪些对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针对农药管理上,存在着农药使用不规范、农药质量抽检率不高、农药产品网络交易增多监管难度大等问题,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的整改,截止目前,没有一起农药质量纠纷案件发生,全区农药经营市场稳定有序。

一是进一步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全区取得农药经营许可的经营户有93家,全部经过行政审批、符合农药经营的条件。并投入2万元,免费为每个门店统一制作制度牌、公示牌240余块。

二是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备案制度。对农药经营户销售的产品统一登记备案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登记、不准销售,已备案农药80余种,做到产品有样本、有备案、可追溯。

三是全面实行农药经营处方制度。统一印制咸安区农业投入品销售处方1000余本,免费发放给农药经营户,严格要求经营户在农民购买农药时,按方开具农药使用方法、剂量、用药时间、安全间隔期提示等,确保农民科学合理用药。

四是加大农药质量的检查力度。开展农药市场日常和专项检查3次,检查农药市场100店次,抽查农药标签120批次,发现不合格标签农药6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劝退不合格农药产品480瓶,涉查经额1万余元。在备案的农药中,选取5类我区主要农作物的防治农药,实地开展药效试验,验证农药防效。

五是加大禁限用农药的宣传力度。开展宣传活动4场次,培训农药经营户130余人次,发放明白纸、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人次。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通过印制宣传画、明白纸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活动,使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和农民自觉不使用禁用农药、规范使用限用农药。

六是开展物流运输的农药监管。针对农药运输方式的变化,组织专班开展物流运输的农药监管专项行动,深入12家物流运输企业,宣传农药管理法律法规,检查物流企业运输的农药,指导他们规范农药托运行为。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畜牧兽医局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就如何加强潲水养猪的监管对我局进行了专题询问。专题询问以来,我局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工作实效,强化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治理情况   

今年6月,区人大对潲水养猪的合法性、安全性进行质询,我局接受质询后高度重视潲水养猪监管工作,局长洪大桥同志亲自部署安排潲水养猪专项整治工作,分管动物卫生监督的副局长具体组织,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两个月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到城区周边不断地对潲水养猪户进行宣传教育和沟通,要求养猪场进行整改,督促生猪养殖户落实相关防疫管理措施。截止8月底,共组织现场检查120多人次,检查生猪养殖场户39个,并对发现隐患的5个散养户下发整改通知书。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1、加大潲水养猪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7月份,我们专门为潲水养猪户编印了一套宣传资料,共印发100余份。主要收集和整理了关于潲水养猪安全操作规程及潲水养猪安全隐患清单等,要求潲水养猪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依法饲养,严格遵守产地准出制度。

 2、制定管理工作规划。根据《国务院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的通知》精神,我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拟定了我区畜牧发展布局规划,上报到区政府审批。规划明确了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其中,“三办”和潜山公园周边确定为禁养区,在禁养区内不得开办养殖场。而我区利用潲水养猪的养殖场基本集中在这些区域,如果区政府决定依法关闭拆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我们可以实现关停大部分潲水养猪场。对于在非禁养区内的潲水养猪场,我们通过指导和督促其建立规范的潲水收储和高温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养殖档案的记录,对畜禽的品种、数量、来源、投入品使用、疫病防治、病死畜禽处理等情况。准确监控饲养过程各项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3、加强猪舍及周边环境的清洁消毒,保证环境无污染。在当前禁养区补偿政策尚未正式出台的情况下,城郊潲水养猪场搬迁关闭一时难以实现。我们安排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宣传指导,要求潲水养猪户搞好猪舍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到每天对环境进行一次消毒灭菌,对收集回来的潲水要求在低温阴凉处储存,当天必须实行高温消毒等无害化处理。对不落实清洁消毒措施引起蚊蝇滋生、臭气喧天的养殖场,我们及时向区环保局沟通,配合区环保局给予严厉打击。

4、严格潲水猪的产地检疫程序,把好产地准出关。潲水养猪场养殖的生猪,大部分都是通过小道屠夫私宰上市出售。我们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加强了潲水养猪的监管,首先从健全养殖档案入手,规范其养殖行为,落实各项投入品的索源制度。接着规范投入品的使用行为,杜绝使用违禁药品,对抗生素的使用加强监管,严格执行休药期。三是严把产地准出关。潲水猪上市申报产地检疫,必须有免疫耳标、养殖档案和抗生素残留抽检合格检验报告单方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没有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坚决拒绝进入屠宰场宰杀。同时,我们还加强猪肉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逃避检疫的行为。

潲水养猪的整治工作通过两个月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潲水养猪户大部分集中在城中村和城郊村,这类养猪户有的是失地农民、有的是下岗工人,还有的是搬迁到城郊建了私房的进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宣传引导的效果不是很好。再加上我区禁养区搬迁补偿政策未制定,禁养区内潲水养猪场整治搬迁工作无法推进。

二、相关建议及工作打算

1、建议由政府支持,企业建设,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进(建设)潲水无害化处理厂,建立潲水回收→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良性循环体系。

2、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限养区内养殖场全面提档升级达标。用潲水喂猪的养猪户一般都是居住在城镇周边的中小规模养殖户,没有到我局申报备案,基本上都不具备动物防疫条件。按照2016年省环保厅、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建议政府采取适当补偿的方式,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城中村、城郊村和人口密集区的养殖场全部关停或搬迁。对合符规划要求的限养区和宜养区内保留下来的养殖场要进行硬件升级改造达标,必须配套规范的潲水收储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按照“两分离”(雨污分离、干湿分离)、“三配套”(粪便、沼气和污水处理能力应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并正常运行)的环保设施配备要求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治理。对不达标投入生产的由环保部门和畜牧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甚至关停。

3、加强检疫检验,确保“潲水猪”质量安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目前在用潲水养猪的39个养殖户的监管力度,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指导这类养户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强化免疫,加强投入品。严格执行上市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4、部门联合执法,规范与打击并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的要求,明确商务、质监、工商、食药监、卫生、畜牧等部门的责任,加强监管,形成合力,有效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和探讨资源化利用的途径,防止潲水油流入餐桌。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水产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相关会议精神,为确保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我局党总支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对全区南美白对虾养殖和鱼药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详尽的调查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南美白对虾养殖专题询问问题情况

南美白对虾肉质鲜美,加工出肉率可高达67%,适温范围广,可在18-32℃生长,适盐范围也广,可在盐度1-40‰条件下生长,是一种优良的淡化养殖品种。但在投放虾苗阶段,需人工营造海水成分的环境进行淡化,约12天时间,虾苗适应淡水环境后,再行生长成成品。

咸安区鑫水河养殖场包括向阳湖奶牛良种场渔业二大队养殖基地和向阳湖镇斩关村十五组养殖基地,于2015年7月在工商部门注册,法人代表杨巍,主要从事南美白对虾养殖,现拥有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700亩,养殖户20户,固定资产1000万元。

2015年该养殖场在向阳湖镇斩关村15组承包土地面积460亩,投资450万元,其中养殖水面面积240亩,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禹王社区“对虾大王”刘峰处购进虾苗1200万尾(5万尾/亩),并通过投放速溶海水晶进行苗种淡化,共投放海水晶1560kg。年终产南美白对虾9.6吨,平均亩产南美白对虾400kg,获纯利润200万元。

2016年该场在向阳湖奶牛场新增养殖面积220亩,并从海南省正大公司购进虾苗3000万尾,共计投放海水晶2000kg进行淡化,由于受汛情灾害影响,南美白对虾大量死亡,造成经济损失300万元。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9101-2007)《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显示,我国暂无养殖水体盐度检测和限制方面的标准。我省主管部门目前没有明令禁止养殖南美白对虾。

2、目前,南美白对虾在我省仙桃、黄冈、天门、潜江、汉南、洪湖、红安、东西湖等地均有养殖,养殖面积达1.5亩万亩以上,由于经济效益好,在我省的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但并未发生因养殖排放水污染而导致的上访或者纠纷案例。

3、其产品和产地已通过无公害认证和认定,我区南美白对虾养殖主要是由河南固始县老板杨巍于2015年引进,养殖面积800亩,根据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已获得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4、全国尚无去盐限盐的措施,鑫水河养殖场南美白对虾养殖的虾苗在下塘之前只需5天左右的时间进行淡化,并配有一个2亩的沉淀池,淡化后的水通过沉淀排出,进一步降低了排放水的盐度。

二、鱼药使用专题询问问题情况

截止2015年年底,咸安区养殖水域面积18.25亩,水产品产量突破5万吨大关,成为全省36个水产大县之一,目前尚未出现使用违禁鱼药的现象。我局在鱼药合理使用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1、严格实行鱼药经营许可制度。凡是经营鱼药的门店,一律必须符合相关要求,经过审批后发放经营许可证,全区目前已取得鱼药经营资格的有10家。

2、加强鱼药使用技术指导。一方面,加强渔业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每年组织养殖户参加各类技术培训至少3次,指导养殖户合理使用鱼药,减少用药量,降低养殖成本。另一方面,在全面推广水产品无公害健康养殖技术,积极引导渔业养殖户申报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前,我区已9家新型经营主体成功申报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为标准化养殖、规范投肥用药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区渔政组织全区渔业养殖大户于今年3月份召开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会议,并当场发放最新违禁药品清单和水产品“三项记录本”(用药记录、投肥记录、投料记录)200余份,并不定期对养殖大户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水产品源头质量安全,在水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水产品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月15日,区人大对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并对我局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进一步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经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要求,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接到区人大专题询问通知后,我局就牢固树立“询问就是重视、监督就是支持、整改就是促进”的意识,把人大专题询问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次机会、一次检验来认识和对待。专题询问意见反馈后,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每个乡镇所和稽查分局,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思想上高度重视抓整改,行动上积极促落实。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根据在专题询问中承诺的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监管“六到位”的内容,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按照“重点要突出,难点要突破”的思路,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一)快检室设置到位情况

今年来,我局对照规范对全区所有农贸市场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市场开办者在市场设置快检室。截止目前,全区24家农贸市场,除亿丰农贸市场目前处于停业状态,23家农贸市场,快检室设置到位21家。(宏大市场、福星城市场未设置到位)

(二)快检设备配备到位情况

快检室设置后,需进行装修,满足检验的基本条件,加之添置快检设备需要资金投入,我局虽与当地政府及市场开办者进行沟通,筹措设备添置资金,但至目前,除武商等4家商超、咸宝路水果市场快检设备已添置到位,另18家农贸市场快检设备尚未添置到位,无奈,我局已向区政府报告请求支持解决购置快检设备资金。

(三)快检人员培训到位情况

8月初,我局邀请武汉华测检测公司的专家举办了一期农产品快速检测培训班,对我区农贸市场快检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经过系统培训,快检人员已基本掌握快检技术和方法,基本满足快检正常开展的需求。

(四)免费快检到位情况

自今年我局每月第一个周五上午开展食用农产品“免费快检日”活动以来,此项工作一直坚持较好。截止目前全区共免费快检4500多批次食用农产品。针对目前我区农贸市场还有18家快检设备尚未到位的情况,为保证农产品进入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我局一是充分利用省局为我局基层站所配置的12台快检设备每天对各农贸市场进行流动快检,并增加批发环节农残检测批次,扩大检测覆盖面,以批发掌控零售;二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7月份以来,我局累计监督抽检127批次食用农产品送武汉华测检测公司检验(已出检验报告),其中合格126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季节变化情况,即将进入牛羊肉等畜禽产品的销售食用高峰期,我局再次对全区牛羊肉等畜禽产品监督抽检30批次,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五)快检结果公示到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出资对全区23家农贸市场统一制作了食用农产品监管公示牌、食用农产品入场信息公示牌、市场准入等相关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免费领阅台、准入信息登记薄等相关配套资料。对所有农贸市场快检结果每日在公示牌中进行公示,并开展了“你点我检”活动,只要群众有要求,我们随时服务到位。

(六)执法处理到位情况

今年来我局以快检为依托,以监督抽检为手段,以鲜活水产品、蔬菜、粮食、水果、畜禽产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对农药残留超标、滥用抗生素、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截止目前除一家水果抽检农残超标提出异议,我局已启动复检程序,等待下一步处理,其余一般违法行为,我局已全部处理到位。在日常监管中,我局注重对每次监督文书进行公示,让群众可以明白消费、选择消费。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区人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下一步,我局继续以此次会议精神为动力,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强化整改,不断完善工作,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从快从好解决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使我局能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单  位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发改

25

0

0

100%

0%

0%

环保

20

5

0

80%

20%

0%

交通

25

0

0

100%

0%

0%

农业

25

0

0

100%

0%

0%

卫计

24

1

0

96%

4%

0%

区林业局

25

0

0

100%

0%

0%

 

注:参加本次满意度测评25人,发出测评表25张,收回测评表25张。

 

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单  位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农业

25

0

0

100%

0%

0%

畜牧

24

1

0

96%

4%

0%

水产

23

2

0

92%

8%

0%

食药监

25

0

0

100%

0%

0%

 

注:参加本次满意度测评25人,发出测评表25张,收回测评表25 张。


 

关于咸安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吴长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一是债券转贷收入发生变化。2015年12月,省财政厅预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一般债券)608万元。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财政部门收到资金后,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县级实施主体。

2016年4月,省财政厅下达咸安区2016年第2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转贷额度1037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370万元、专项债券4000万元。按省财政厅的规定,置换债券资金用必须用于偿还清理甄别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不得用于提前偿还2017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外债、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专项借款;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2016年6月,省财政厅下达咸安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一般债券)5500万元。按省财政厅的规定,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是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的规定,营改增后,中央按“核定基数,增量共享”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在2-3年过渡期内按50:50的比例共享增值税。结合元至8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和国、地税、财政部门对当前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减收3300万元。

鉴于上述原因,需要对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咸安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调整。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13800万元调整为332984万元,调增19184万元,增长6.1%。具体变动情况是(明细项目调整见附表):

一是税收收入由73550万元调整为70250万元,调减3300万元,减少4.5%。

二是调入资金由5500万元调整为15076万元,调增10006万元,增长181.9%。

三是债务收入由0万元调整为12478万元,调增1247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13800万元调整为332376万元,调增18576万元,增长5.9%。具体变动情况是: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40733万元调整为42516万元,增加1783万元。增加的支出主要是区统计局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168万元,晋级进档、调整薪级工资、增人增资、怃恤、优秀公务员奖励(一次性补贴)增加350万元,区乡两级换届专项经费增加8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用于档案馆建设903万元。

二是公共安全支出由7407万元调整为7628万元,增加221万元,增加的支出主要是社区戒毒康复现场会筹备工作经费150万元。

三是教育支出由53565万元调整为54465万元,增加900万元。增加的支出是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用于咸高二期建设600万元、泉塘小学和岔路口中学建设各150万元。

四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3256万元调整为3753万元,增加497万元。增加的支出是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用于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建设497万元。

五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43358万元调整为43423万元,增加65万元。

六是城乡社区支出由6226万元调整为6246万元,增加20万元。

七是农林水支出由48865万元调整为54986万元,增加6121万元。增加的支出主要是区国资局代表国有资本向湖北咸宁金桥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入股5000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48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支出608万元。

八是交通运输支出由13562万元调整为16762万元,增加3200万元。增加的支出是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用于普通公路建设3200万元。

另外,需要作出说明的事项有两项:

一是上解上级支出。因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出台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营改增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区元至八月税收收入入库情况,预计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减少3300万元。随着营改增后增值税中央与地方收入分享比例的变化,咸安区上解上级支出需按规定作调整,但因省财政对下体制尚未明确,所以暂不作调整。

二是工资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工资及养老保险改革增资需45454万元(其中:调整基本工资16884万元、奖金838万元、养老保险17105万元、职业年金6806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481万元、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1425万元、警衔津贴840万元、职务与职级并行437万元、车改交通补贴639万元)。2016年预算预留工资改革调整增资16894万元,2015年预算预留养老保险缴费11075万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应由社保基金承担的但已由区财政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18407万元,三项合计46376万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922万元。因养老保险制度尚未正式出台实施,部分数据只能予以测算,所以不作调整。

3、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区级资金来源总计332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900万元(税收收入70250万元、非税收入36650万元),转移性收入213606万元(返还性收入56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875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258万元、上年结余13444万元、调入资金1550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478万元。资金运用总计33298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98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377万元。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由35861万元调整为47239万元,调增11378万元,增长31.7%。具体变动情况是:

一是债务收入由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增加4000万元。

二是上年结余由0万元调整为7378万元,增加737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35861万元调整为47239万元,增加11378万元,增长31.7%。具体变动情况是:

一是农林水事务支出由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增加1000万元。增加的支出是西湖围垸建设1000万元(如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足,可用一般公共预算中的上级专项收入安排)。

二是债务还本支出由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增加4000万元。增加的支出是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用于置换城投公司欠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款4000万元。

三是调出资金由0万元调整为6378万元,增加6378万元。增加的支出是将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不足。

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资金来源为47239万元,资金运用为47239万元。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收支平衡。

三、落实调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收入征管

在国务院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背景下,全区税收征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协作配合,做好税源相关资料的移交和税收征收工作的衔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及时缴库。通过多种措施,确保实现调整预算后的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二)加强债务管理

一是及时拨付资金。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券额度和规定的使用方向,结合咸安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贷资金,及时按程序拨付债券资金。

二是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债券性质及时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和政府性基金管理。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区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审批、拨付使用、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区审计部门加大对债券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确保债券资金规范使用。

 

附表:1、咸安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2、咸安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咸安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表一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完成数

2016年
预算数

2016年
调整数

 +-额

 +-幅

备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0,023

 110,200

 106,900

 -3,300

-3.0

 

(一)税收收入

 64,123

 73,550

 70,250

 -3,300

-4.5

 

      增值税

 3,977

 4,780

 9,517

 4,737

99.1

 

      改征增值税

 1,551

 2,400

 8,541

 6,141

255.9

 

      营业税

 23,702

 26,750

 11,952

 -14,798

-55.3

   营改增

     企业所得税40%

 4,470

 5,170

 5,170

0

0.0

 

     个人所得税40%

 1,541

 2,101

 2,101

0

0.0

 

      资源税

 731

 1,024

 1,024

0

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532

 3,127

 3,127

0

0.0

 

      房产税

 1,511

 1,850

 1,850

0

0.0

 

      印花税

 507

 602

 602

0

0.0

 

    城镇土地使用税

 3,024

 3,565

 3,565

0

0.0

 

      土地增值税

 6,197

 6,352

 6,352

0

0.0

 

      车船税

 5

 6

 6

0

0.0

 

      耕地占用税

 5,725

 6,858

 7,478

 620

9.0

 

      契税

 8,650

 8,965

 8,965

0

0.0

 

 (二)非税收入

 35,900

 36,650

 36,650

0

0.0

 

   专项收入

 6,520

 5,425

 5,425

0

0.0

 

  其中:排污费收入75%

 211

 286

 286

0

0.0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

 130

 220

 220

0

0.0

 

   教育费附加收入

 1,189

 1,376

 1,376

0

0.0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528

 917

 917

0

0.0

 

  水资源费收入

 61

 65

 65

0

0.0

 

  育林基金收入

 370

 

 

 

 

 

  森林植被恢复费

 1,500

 800

 800

0

0.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212

 220

 220

0

0.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80

 80

0

0.0

 

  教育资金收入

 1,291

 859

 859

0

0.0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

 1,028

 601

 601

0

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1,169

 14,792

 14,792

0

0.0

 

   罚没收入

 13,095

 12,580

 12,580

0

0.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2

 15

 15

0

0.0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4,975

 3,699

 3,699

0

0.0

 

   其他收入

 129

 139

 139

0

0.0

 

二、转移性收入

 188,147

 203,600

 213,606

 10,006

4.9

 

(一)返还性收入

 5,645

 5,645

 5,645

0

0.0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2,482

 2,482

 2,482

0

0.0

 

 财政体制调整基数返还收入

 2,318

 2,318

 2,318

0

0.0

 

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845

 845

 845

0

0.0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15,143

 118,754

 118,754

0

0.0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675

 675

 675

0

0.0

 

激励性转移支付收入

 935

 935

 935

0

0.0

 

政策性转移支付收入

 16,645

 17,511

 17,511

0

0.0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8,936

 8,936

 8,936

0

0.0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4,712

 4,735

 4,735

0

0.0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18,535

 19,647

 19,647

0

0.0

 

    结算补助收入

 17,588

 18,188

 18,188

0

0.0

 

    化债补助收入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166

 166

 166

0

0.0

 

 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3,243

 2,829

 2,829

0

0.0

 

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收入

 1,337

 1,256

 1,256

0

0.0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

 1,260

 1,200

 1,200

0

0.0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2,523

 2,525

 2,525

0

0.0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9,499

 10,149

 10,149

0

0.0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

 15,067

 16,574

 16,574

0

0.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

 13,165

 13,428

 13,428

0

0.0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857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62,714

 60,258

 60,258

0

0.0

 

一般公共服务

 453

 520

 520

0

0.0

 

国防

 

 

 

 

 

 

公共安全

 135

 140

 140

0

0.0

 

教育

 4,921

 4,652

 4,652

0

0.0

 

科学技术

 802

 750

 750

0

0.0

 

文化体育与传媒

 1,075

 1,108

 1,108

0

0.0

 

社会保障和就业

 13,197

 12,560

 12,560

0

0.0

 

医疗卫生

 3,345

 3,479

 3,479

0

0.0

 

节能环保

 5,028

 4,770

 4,770

0

0.0

 

城乡社区

 140

 160

 160

0

0.0

 

农林水

 19,780

 18,560

 18,560

0

0.0

 

交通运输

 5,778

 5,125

 5,125

0

0.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

 50

 95

 95

0

0.0

 

商业服务业等

 331

 350

 350

0

0.0

 

金融

 

 

 

 

 

 

国土海洋气象等

 81

 90

 90

0

0.0

 

住房保障

 7,351

 7,655

 7,655

0

0.0

 

粮油物资储备

 247

 244

 244

0

0.0

 

其他收入

 

 

 

 

 

 

(四)上年结余收入

 4,645

 13,444

 13,444

0

0.0

 

(五)调入资金

 

 5,500

 15,506

 10,006

181.9

 

三、债务收入

 59,690

 -   

 12,478

 12,478

 

地方政府债券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总计

 347,860

 313,800

 332,984

 19,184

6.1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2,626

 287,000

299,807

 12,807

4.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389

 40,733

 42,516

 1,783

4.4

新增债券、档案馆建设903万元,区统计局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168万元,晋级进档、调整薪级工资、增人增资、怃恤、优秀公务员奖励(一次性补贴)增加350万元,区乡两级换届专项经费增加8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

 6,947

 7,407

 7,628

 221

3.0

社区戒毒康复现场会筹备工作经费150万元

    教育支出

 49,727

 53,565

 54,465

 900

1.7

新增债券,咸高二期建设600万元、泉塘小学、岔路口中学建设各15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

 3,392

 3,629

 3,629

0

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408

 3,256

 3,753

 497

15.3

新增债券,用于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615

 43,358

 43,423

 65

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871

 29,595

 29,595

0

0.0

 

   节能环保支出

 5,805

 9,252

 9,252

0

0.0

 

   城乡社区支出

 5,197

 6,226

 6,246

 20

0.3

 

    农林水支出

 43,835

 48,865

 54,986

 6,121

12.5

区国资局代表国有资本向湖北咸宁金桥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入股5000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48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易地扶贫搬迁608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

 10,872

 13,562

 16,762

 3,200

23.6

新增债券,用于普通公路建设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003

 4,450

 4,450

0

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228

 1,458

 1,458

0

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195

 1,443

 1,443

0

0.0

 

    住房保障支出

 10,854

 11,967

 11,967

0

0.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264

 3,497

 3,497

0

0.0

 

    预备费

 

 1,200

 1,200

0

0.0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其他支出

 

 

 

 

 

 

二、上解上级支出

 24,644

 26,800

 26,800

0

0.0

 

  (一)体制上解支出

 13,543

 15,508

 15,508

0

0.0

 

 (二)专项上解支出

 11,101

 11,292

 11,292

0

0.0

 

三、国债还本支出

 57,146

 

 6,377

 6,377

 

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总计

 334,416

 313,800

 332,984

 19,184

6.1

 

四、预计当年结余

 13,444

 

 

 

 

 

 其中:结转下年支出

 13,444

 

 

 

 

 

 

 

咸安区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表二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2016年

预算数

2016年

调整数

 +-额

支出项目

2016年

预算数

2016年

调整数

 +-额

1、政府住房
基金收入

 220

 220

0

1、城乡社区事务

 35,665

 35,665

0

2、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33,501

 33,501

0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220

 220

0

3、农业土地
开发资金收入

 490

 490

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

 33,501

 33,501

0

4、城市基础
设施配套费收入

 1,650

 1,650

0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294

 294

0

5、其他政府
性基金收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1,650

 1,650

0

 

 

 

 

2、农林水事务

 

 1,000

1000

 

 

 

 

     林业

 

 

 

 

 

 

 

     水利

 

 1,000

1000

 

 

 

 

3、其他支出

 

 

 

 

 

 

 

4、上缴上级支出

 196

 196

0

 

 

 

 

5、不可预见费

 

 

 

收入合计

 35,861

 35,861

0

支出合计

 35,861

 36,861

 1,000

6、债务收入

 

 4,000

 4,000

6、债务还本支出

 

 4,000

 4,000

7、上年结余

 

 7,378

 7,378

7、结转下年

 

 

 

 

 

 

 

8、调出资金

 

 6,378

 6,378

 

 

 

 

9、净结余

 

 

 

总计

 35,861

 47,239

 11,378 

总计

 35,861

 47,239

11,378 

 

关于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咸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前,区人大财经委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此次区本级预算调整主要涉及涉及二项内容:一是债券转贷收入发生变化。2015年12月,省财政厅预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一般债券)608万元,2016年4月,省财政厅下达咸安区2016年第2批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转贷额度1037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370万元、专项债券4000万元,2016年6月,省财政厅下达咸安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一般债券)5500万元。根据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政策,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二是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的要求和规定,营改增后,中央按“核定基数,增量共享”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在2-3年过渡期内按50:50的比例共享增值税,综合分析,预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减收3300万元。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区档案馆建设903万元,咸高二期建设600万元,泉塘小学、岔路口中学建设各150万元,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建设497万元,易地扶贫搬迁608万元,普通公路建设3200万元,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637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13800万元调整为332984万元,调增19184万元,税收收入调减3300万元,调入资金调增10006万元,增长181.9%,债务收入调增124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13800万元调整为332376万元,调增18576万元。收支预算调整后,区级资金来源总计332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900万元,转移性收入21360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478万元。资金运用总计332984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35861万元调整为47239万元,调增11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35861万元调整为47239万元,增加11378万元,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资金收支平衡。

财经委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的使用要求、相关法律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预算调整方案中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和收支调整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同时,财经委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绩效评估。积极开展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2、提高执行效率。2016年只剩下3个多月时间,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完成调整后的预算收入任务,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保证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3、严格预算约束。预算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调整和追加,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及不可预测的政策调整确需调整预算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关于批准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6年9月28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区人大财经委所作的《关于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同意区人大财经委审查报告提出的建议,决定批准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批准将区级地方储备粮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9月28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将区级地方储备粮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及相关说明。会议决定,批准区政府将区级地方储备粮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地方储备粮资金管理办法》,按《咸安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监管地方储备粮的收储和资金使用。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粮食局、区农发行等单位,要认真核定区级地方粮食储备所产生的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费用、轮换价差亏损,据实列支。


 

关于将区级地方储备粮费用列入

财政预算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地方储备粮食管理办法》,区政府出台了《咸安区地方储备粮食管理办法》,区级地方储备粮用于调节我区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粮权属区人民政府。《咸安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区政府负责安排区级地方储备粮的贷款利息、保管和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湖北省人民政府下达了我区1400万斤区级地方储备粮的计划,根据省政府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地方储备粮计划必须落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区级地方储备粮利息、费用和轮换价差亏损补贴预计341.32万元(其中:保管费补贴70万元,轮换费补贴46.66万元,轮换亏损140万元,轮换利息84.66万元),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上述费用每年由区审计局、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等单位据实核定。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区长:李文波

                               2016年9月27日

 

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四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张池林

毛晓光   孙 斌  李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周大勇  周亚钦          徐一钊    彭姣云          蒋金中    朱辉煌    陈雪飞    罗继红          郭洪峰   

        

  席:

樊向红

 

列 席:

  郑奇明   徐红兵  蒋志强  吴长勇    陈斌洋    张文彬    王元宏   

  鲁斌生    田海湖          李云钊    聂选明    洪大桥    葛文斌

  孙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