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6年7月 第4号(总号84)
目 录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议程…………………………………… 1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任免名单……………………………… 2
供职发言………………………………………………………………… 郑奇明 3
供职发言………………………………………………………………… 卢卫军 6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区政府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
目购买资金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8
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分
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10
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分
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 11
关于咸安区2009—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吴长勇 14
关于咸安区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2
关于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李云钊 32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37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议程
2016年7月13日
1、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2、审议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3、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09—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5、审议关于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6年7月13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郑奇明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卫军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易绿林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供 职 发 言
郑奇明
(2016年7月13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上午好!
组织上提名我担任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市委、区委对我的关心和信任,也是领导和同志们的厚望和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回顾自己二十多年的工作历程,我深切地体会到:没有党的教育和培养,没有群众的信任和厚爱,自己就不可能逐步成长起来,更不可能走上今天的领导岗位。特别是从市直回咸安工作近三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和咸安的群众给了我充分的信任、支持和包容,使我能够为咸安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让我收获了一段愉快的工作、生活经历。因此,对咸安这片土地,对这里热情淳朴的人民,我始终怀有深深的感激之情。如果这次会议能够顺利通过我的任职,我一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履职尽责,为推动咸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贡献。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是讲学习 ,政治上保持清醒坚定。将学习视为人生第一需要,贯穿于工作和生活始终。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现代科技、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将日常所学和工作所需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履职水平。同时,虚心向各位领导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开阔视野,提升境界,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
二是讲务实,工作上始终勤政为民。从任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到任区政府副区长,虽然工作内容发生了变化,但为咸安改革发展尽心尽力,为62万咸安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的信念和方向永远不变。我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责任面前敢于担当、在矛盾面前勇于面对、在困难面前善于解决,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落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回报咸安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讲团结,言行上维护党政形象。坚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同志之间的团结,把合作共事当作人生最珍贵的缘份来呵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找准个人位置,对上多请示汇报,对内多沟通交流,对下多体谅关心,配合政府班子领导,做到党政同声、上下同步,切实维护好班子的团结统一。始终以坦荡胸襟待人接物,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争论你高我低,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容人之量和爱人之心,维护好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四是讲廉洁,作风上坚持严于律己。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经常自我剖析、自我反省,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防止和克服为政不廉、铺张浪费、贪图享乐等问题。工作中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改善和提高行政效能,使各项工作部署符合法规、顺应民意。生活中注重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清白为官、干净干事、踏实做人。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承诺,敬请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如果今天的审议不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视为一次新的考验,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完善自我,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卢卫军
(2016年7月13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市委推荐,提名我担任咸安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职务,这是组织对我的认可和过去工作的肯定,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十分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我一定倍加珍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工作,认真履职,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厚爱和人大各位领导的期望。
一是坚持中心指向,做到忠诚可靠。我将把学习作为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始终践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尽快熟悉新情况,主动适应新岗位,深入研究新问题,积极谋求新发展,努力当好咸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是坚持民意导向,认真履职尽责。民意是衡量公安工作的尺子,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必须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民安、除民害、顺民意、赢民心。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找准公安工作与平安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超前谋划,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加快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下大力气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和社会关注热点,切实履行好保平安、保稳定的职责,全心全意维护我党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是坚持廉洁从政,加强队伍建设。我将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属于党和人民,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廉洁从警各项规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优化工作作风,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为全局民警带好头、表好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化公安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民警“诚实做人,踏实做事,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思想观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全方位推进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过硬队伍,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四是坚持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公安机关只有树立强烈的人大意识,坚决拥护和尊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准确地执行法律法规,更广泛地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将积极主动地向人大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虚心接受人大对区局和本人的检查和评议,认真研究评议结果,切实改进存在问题,敦促自己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区局在工作上不断进步。
我相信,有十八大精神的正确引领,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区人大的有力督导,有上级公安机关的悉心指导,有区局过去打下的良好基础,有区局党委班子和全局民警的共同努力,咸安公安事业一定会有新的发展,各项公安工作一定会再登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谢谢大家!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区政府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项目购买资金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7月13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陈伟、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该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会议认为,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基础设施建设是市区“一河一山一带”生态旅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改善我区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提升我区旅游城市的形象和品味,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区政府计划从2017年至2026年,通过向咸宁恒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46233.2万元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方案是积极可行的。
会议同意区政府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以确保项目建设需要。
会议对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项目监管。要对项目整体上进行科学设计,实行严格的项目预算、决算管理,严防项目资金损失,严把资金管控关、工程质量关,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2.搞好统筹结合。把项目建设与项目区内的小城镇建设、美丽村湾建设、居民聚集区建设及旅游景点开发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3.综合开发利用。结合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土地、资产的收储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区内已收储的土地和现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综合开发,确保保值增值,实现有效收入,增强偿债能力。
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咸嘉生态
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
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推进生态旅游城市发展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旅游产业的发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以政府购买的方式进行运作,购买资金按十年期限,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
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文波
2016年7月8日
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咸嘉生态
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分年度
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
一、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背景
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以及咸宁市委市政府加快生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有关会议精神,2016年,市区将全面启动“一河一山一带”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在第八届温泉国际旅游节前建成。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咸安区政府负责嫦娥大道龙潭桥至咸高新西河桥、通江大道至嘉鱼边界段、向阳大道及107国道贺胜桥街道至汇丰加油站段等旅游公路及沿线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也为促进咸安旅游产业的发展,2016年5月30日区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就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进行了研究讨论,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区城投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咸宁恒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概况
1.双龙山城市生态文化项目区。新建一级园路5383.3米;二级园路10150米;三级园路8600米;新建滨水栈道2158.3米,以及三条路配套的管网基础设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2.淦河永安城区景观文化带。新建城市次干道嫦娥大道长7332米,宽30米;淦河永安绿道一期工程、地下管网工程、沿线绿化与景点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全长3277米。龙潭街和咸宝路沿线临街房屋正面改造:正面整理37461.6平方米,涂料粉刷187308平方米,装饰56192.4平方米,房屋楼顶整理18920平方米。
3.向阳湖生态历史文化名人项目区。通江大道咸安段绿化美化工程,长度12600米;新建通江大道--向阳桥城市次干道3500米,向阳大道--五.七路城市次干道462米,文化名人旧址--红旗桥城市支路2312米,文化名人旧址--五.七路城市支路586米以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4.107国道贺胜桥北段绿化美化工程。总长度5037米,铺设道路两侧人行道地砖20152平方米及房屋立面改造工程,植树2000棵及绿化工程。
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我区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和旅游环境,提升我区旅游城市的形象和品味,对旅游产业的发展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三、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及政府购买情况
项目建设总投资38000万元,其中申请咸安建行贷款26000万元,占投资总额68.42%,咸宁恒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资金120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区政府决定通过单一来源的购买方式,确定咸宁恒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计划购买服务时间为2017年至2026年,购买服务费用金额为46233.2万元。区政府将积极筹集项目资金,并拟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购买资金分年度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四、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结论
当前我区本级地方政府负债水平基本合理,合同期内政府付费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较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该项目,从短期来讲可降低短期财政支出,减小政府一次性投入压力;从长远来讲可有效控制政府债务,将财政支付压力延伸至项目全周期,从而提升支付能力。综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咸安区2016年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政府付费在我区地方财政承受范围以内,论证结论为通过结论。
五、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
拟将咸嘉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以政府购买的方式进行运作,购买资金按十年期限,分年度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关于咸安区2009—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吴长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咸安区2009—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支情况
2009—2015年,咸安区共收到省财政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71256万元,共拨付使用69727.1万元,结转1528.9万元。按照要求,各年度均编列预算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1.2009年5月,下达转贷资金7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年利率1.71%。安排人民医院5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00万元。
2.2010年8月,下达转贷资金2175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年利率2.37%。安排人民医院项目建设1704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471万元。
3.2011年8月,下达转贷资金4708万元(其中:三年期2354万元,年利率4.07%;五年期2354万元,年利率4.12%)。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813万元,水利建设2553万元,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796万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46万元。
4.2012年7月,下达转贷资金7672万元(其中:三年期3836万元,年利率2.74%;五年期3836万元,年利率3.13%)。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3572万元,水利建设3725万元,到期债券偿还等其他项目375万元。
5.2013年7月,下达转贷资金8046万元(其中:三年期4023万元,年利率3.79%;五年期4023万元,年利率3.82%)。安排普通公路建设2046万元,重大民生项目6000万元(其中:人民医院搬迁2000万元、妇幼保健院改扩建500万元、咸高扩建2500万元、青高扩建1000万元)。
6.2014年7月,下达转贷资金8435万元(其中:三年期4217.5万元,年利率4.01%;五年期4217.5万元,年利率4.12%)。安排普通公路建设5600万元,档案馆建设500万元,教育建设2335万元(其中: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1035万元、咸高二期扩建500万元、青高扩建500万元、红旗路中学建设300万元)。
7.2015年6—8月,下达转贷资金39520万元(其中:三年期3852万元,五年期12106万元,七年期11606万元,十年期11856万元,债券分五批下达,各批次利率不同)。其中:新增债券6380万元,置换债券33140万元(其中:定向发行专项债券2500万元,公开发行一般债券3064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原下达的转贷资金为62190万元,我区在2015年调整预算时安排将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22671万元纳入置换范围,但省财政厅后来要求我区要等待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时方可置换,并于2016年2月发文调减债券资金额度22670万元。调减后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为39520万元,2015年相关财政收支发生变化的情况待省市财政决算批复后另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新增债券安排用于咸高二期项目建设1000万元、城投公司普通公路建设4050万元、泉塘小学建设500万元、岔路口中学建设500万元、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330万元。置换债券安排用于置换经济开发区16280万元(竹产业园贷款14000万元、还国资局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280万元)、交通局13001万元(咸潘公路、常横线大修、咸崇旅游路等公路建设)、财政局1358万元(还省财政厅农金会借款)、土地储备中心2500万元(农村土地整治贷款)。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偿还情况
2009年—2015年,咸安区已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9065万元,其中:2009年700万元、2010年2175万元、2011年2354万元、2012年3836万元,已偿还利息2602.41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咸安区地方政府债券债务本金余额为62191万元(其中:2011年2354万元、2012年3836万元、2013年8046万元、2014年8435万元、2015年39520万元)。2016年—2025年债券到期应偿还本金及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还款年度 |
还款情况 |
||
合计 |
本金 |
利息 |
|
2016年 |
8568.2 |
6377.0 |
2191.2 |
2017年 |
9995.3 |
8053.5 |
1941.8 |
2018年 |
9627.6 |
7975.0 |
1652.6 |
2019年 |
5602.4 |
4217.5 |
1384.9 |
2020年 |
13317.2 |
12106.0 |
1211.2 |
2021年 |
822.9 |
0.0 |
822.9 |
2022年 |
12428.9 |
11606.0 |
822.9 |
2023年 |
419.1 |
0.0 |
419.1 |
2024年 |
419.1 |
0.0 |
419.1 |
2025年 |
12169.3 |
11856.0 |
313.3 |
合计 |
73370 |
62191 |
11179 |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 2015年12月31日,咸安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2.7亿元,比上年减少6.8亿元,下降35.1%,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2.6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17亿元。
2015年,咸安区负债率为6.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当年地方GDP),低于20%的警戒线;债务率为36.6%(年末政府债务余额/当年财政收入),低于100%的警戒线;偿债率9.8%(当年债务应还本付息额/当年财政收入),一般应低于20%;债务依存度2.1%(当年新增债务额/(当年财政支出+当年债务还本付息额),一般应低于30%。从以上数据分析,咸安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虽然较大,但风险整体可控。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债券)管理的措施
(一)实时监控,定期报告。区财政建立了政府性债务月报制度,每月末,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及时向区财政报告债务变动情况,区财政汇总后上报给省财政厅。
(二)纳入预算,规范管理。区财政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时,将当年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按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报经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及时拨付资金用于预算安排的项目。
(三)签订协议,按期偿还。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方案,将地方政府债券拨付到项目主管单位或实施单位时,区财政与债券使用单位签订《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协议》,约定债券本金及利息偿还时间,督促相关债券使用单位按期偿还。
(四)建立台帐,防范风险。对应偿还的债务本息建立台账,按照债务偿还期限制订分年度偿债计划。对当年应偿还的债务,明确资金来源,及早筹措归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时偿还。建立偿债准备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防范财政风险。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近年来,咸安区在自身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向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为经济社会发展筹集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财政支出压力得到缓解。2009以来,我区累计举借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13亿元,已拨付使用6.97亿元,其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88亿元,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0.38亿元,普通公路建设2.47亿元,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档案、水利、农业等民生事业投入2.07亿元,偿还到期债务0.17亿元。债券资金的安排使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让区财政腾出资金保证了干部教师工资发放及单位正常运转。
(二)道路交通条件大幅提升。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大量投向普通公路建设,加快了我区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提高了道路等级,完善了农村公路布局,增强了承载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咸潘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将拉动市区两级经济发展,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促进旅游开发,更是咸安区快速向西拓展,缓解城区交通压力、通江达海的快速通道。交通条件的大力改善,营造了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为咸安区集镇建设、改善城乡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三)民生公益事业有力推进。一是新建或扩建了医院门诊、住院大楼,添置了医疗设备,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全区人民对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二是建成了一批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运动场,扩大了办学规模,改善了办学条件,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投入,利用债券资金配套建设的廉租房项目已交付使用,为一批低收入居民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四)水利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一是水利工程项目完工后,增强了防洪保护能力,恢复灌溉面积3万亩,保护耕地12万亩,减少了洪灾损失。通过河道扩挖、清淤降滩,既清除了防洪障碍,又大大改善了水生态环境,为地区人民安定和谐的生活提供保障,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显著。二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缓解了灌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从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债务偿还压力有力缓解。2015年,省财政转贷我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达3.3亿元,用于置换我区符合置换条件的存量债务。一批到期亟需偿还的债务置换后,有力的缓解了地方政府资金供需矛盾,解决了地方偿债以及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循环推进,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债务规模较大。至2015年12月,咸安区已纳入统计的债务规模已达12.7亿元,占当年本级公共预算收入的127%。在当前财政收支形势下,地方政府只能保证“吃饭”需要,地方财力不足以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势必出现地方政府举债发展现象。同时,上级相关部门在出台政策时,资金未同政策一起下来,地方政府面临完成达标验收任务和控制政府性债务增长的两难选择。
2.财政风险加剧。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偿还期限和利率计算,2016—2018年每年需偿还本息达0.8亿元至1亿元,2020年、2022年和2025年应偿还本息达到1.2亿元以上,预计每年偿债资金均占当年新增财力的80%以上。而且每年省财政还将不断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置换债券,预期以后年度需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会更多,财政风险日益加剧。
3.项目收益不足。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普通公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支出。这些公益性项目的运行效率与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息息相关。因此要靠投资项目完全回收成本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同时,鉴于目前经济新常态下的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财政收入增收将越来越困难,而区级财力主要用于解决基本支出和重点民生支出的需要,预期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区财政将无力偿还。
4.监督有待加强。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有的单位未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区人大的决议执行,将部分债券资金用于非工程项目;有的单位未及时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出现资金滞留现象;有的单位存在收支记帐不规范的情况;债券资金已明确偿债来源的偿债主体未按时履行偿债义务。
(二)相关建议
1.坚持依法筹资,规范举债程序。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县级政府若需举借债务必须通过省级政府采取政府债券方式代为举借;县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除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转贷)。
2.加强审计监督,建立追究制度。审计机关要依法实施举债项目年度审计监督和债券使用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把偿还债券及使用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不按规定举债、挪用债券资金、不按计划偿还债务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3.落实上级政策,申请置换债券。在综合评估咸安区政府性存量债务的前提下,将确由区财政承担、偿债资金无来源的债务纳入置换范畴,合理拟定置换项目。在报经批准后,积极向省财政申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降低财政风险,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4.严格制度管理,发挥资金效益。财政部门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人、建立专账(或专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债券项目申报、审批和监管等制度,根据预算安排和项目进度拨款,不得超拨和滞拨。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复的项目、金额、范围进行使用,严禁资金使用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挤占、截留和挪用债券资金。审计、监察、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债券资金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5.调整项目用途,补充偿债储备。截止目前,我区因项目实施完成后剩余的债券资金,以及因单位不及时申请或政策、计划调整等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债券资金尚结余结转1528.9万元。建议按相关要求,经审议后由区财政用于补充偿债准备金,便于以后年度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作为偿债资金来源,避免还债扣款冲击区级预算正常运行。
关于咸安区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小城镇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载体和标志。为全面了解我区小城镇建设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为区委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根据2016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主任黄大明为组长,副主任王大桥、孙茂盛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于4月上、中旬,深入全区10个乡镇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相关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全面调查研究。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几年来,我区各乡镇在小城镇建设上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小城镇建设在探索中向前推进,截至2015年,10个乡镇(9个建制镇、1个非建制镇)规划区总面积132.4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1.26平方公里;规划区户籍人口130287人,建成区户籍人口74004人(其中非农人口52736人),建成区常住人口93122人。
(一)发展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功能日渐明显。先后有5个乡镇建起了工业园,如:横沟桥镇的群力机电产业园入园企业19家,实现了“满园工程”,孙祠工业园融入高新区和光谷南产业园的统一规划,有5家企业已签约;马桥镇工业园已有6家企业进驻;官埠桥镇工业园已有5家企业建成投产。向阳湖镇和双溪桥2个镇,也都建起了工业园。乡镇通过建设工业园,发展工业经济,扩大了镇区规模,拉动了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劳动力就业和人口向小城镇转移。
(二)开发连片小区,人口转移速度明显加快。部分乡镇创新思路,利用市场运作方式,引进房地产开发。如:横沟桥镇按照“相互割补、设施共享”的方式,引导镇区内存量土地建设实行小区模式的房地产市场开发,近几年来建成11个居民居住小区,小区房屋达6000多套;汀泗桥镇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天地新城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10亩,房屋建筑总面积3万平米,配套有幼儿园、农贸市场等设施;马桥镇借助区位优势,引来咸宁威港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房地产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官埠桥镇引进民间资金投资兴建官一小区、东林天府两个楼盘。连片小区的开发,优化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品位,吸引了大量农民入住。
(三)完善基础设施,镇区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乡镇通过多种方式,整合资金,逐渐加强城镇道路、供水、排水、通信、电信、电网、市场、文体、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如横沟桥重点对镇区主干道、小游园及107国道绿化带进行了提档升级,分年度对镇区所有背街小巷及断头路进行了整治,配套完善了公共厕所、下水道、路灯、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官埠桥镇新建了农贸市场、文化广场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还刷黑了镇内道路,改造了排水设施。桂花镇实施了毛坪街道的亮化工程,在镇区安装路灯56盏,修复了柏墩街区1.1公里的排水管道,扩建了柏墩水厂,解决了柏墩街道的排水问题,扩容升级了柏墩街道的供电线路,在毛坪十字路口安装了交通信号灯;双溪桥镇新建了污水处理厂和中心公园,建成了528套公租房。其他乡镇也都在基础施设建设上加大力度,通过改善镇容镇貌,完善城镇功能,提高了城镇的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力。
(四)强化管理工作,城镇品味面貌逐步提升。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在强化集镇管理上都下了大力气。一是落实管理机构人员。10个乡镇都设立了管理机构,配备了村镇建设管理人员79人(其中专职32人)、市政管理人员32人、环卫人员136人、绿化人员64人。二是抓好卫生管理。聘请环卫工人,负责卫生保洁,与居民、单位签订责任书,承担门前指定地段的卫生、绿化、秩序“三包”责任,如:横沟桥镇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购买服务”四位一体的全镇全域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和环境卫生管护机制。三是规范集镇秩序。加强集贸市场管理,整治占道经营,规范车辆停放,双溪桥镇通过整治菜市场,遏止了街道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四是整治违章建筑。各乡镇配合市、区城管执法局,开展了专项整治,有效堵住了违建势头的增长。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近五年来城镇化的推进,我区小城镇面貌发生了诸多变化,不论是规划、建设、管理,还是规模、人口、产业、功能,均已跳出原来意义上的乡镇窠臼,正在向前发展。但与发达地区和周边发展较快的县市相比,我区小城镇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小城镇规模普遍偏小,集聚辐射能力不强。从人口上看,10个乡镇建成区户籍数17343户、74004人,其中非农人口52736人。建成区常住总人口93122人。近五年来建成区仅增加了2135户、12276人,其中非农人口仅增加了8083人。10个乡镇建成区常住人口平均规模不到一万人,其中常住人口超过一万人的3个,五千至一万人之间的3个,五千人以下的4个。从面积上看,10个乡镇规划区总面积132.48平方公里,建成区总面积只有21.26平方公里,五年来仅增加了7.44平方公里,其中超过2平方公里的仅有4个乡镇,处于1-2平方公里之间的有3个乡镇,1平方公里以下的有3个乡镇。乡镇城镇化率普遍不高,达到60%以上的的只有5个乡镇。
2.小城镇基础设施落后,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供排水矛盾突出。10个乡镇目前总供水量896.5万立方米,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937.5万立方米,供水量基本能够满足用水量,但随着乡镇的发展,用水量会越来越紧张,自来水供应设施难以跟上;污水总排放量大,污水处理量少。10个乡镇污水总排放量71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71万立方米,集镇缺乏污水排放设施,除双溪桥镇外,其余乡镇均未建污水处理厂,双溪桥镇污水处理厂虽然建成但也没有正常运行。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突出。10个乡镇目前生活垃圾清运量97497吨,处理量85306吨,处理量远远少于清运量。各乡镇虽然都在保洁上采取了措施,但环卫作业效果不尽如人意。亮化绿化率低。乡镇都装有一定数量的路灯,但路灯亮化率低,有些街道及公共场所建了绿化带,但绿化率不高。道路交通状况不好。修得好一点的多是穿镇而过的道路,其他的道路修建得不多,且存在着路面破损严重等问题。公共服务水平不高。公厕、停车场、车站等公益设施缺失,集镇功能不配套。
3.小城镇建设秩序混乱,特色风貌内涵缺乏。10个乡镇建成区大多数规划建设档次较低,功能不齐全,建设的格局多数为沿路“走廊式”,建筑设计风貌也单调,基本上是“一条马路”、“一排卷闸门”,多数乡镇都是在交通主干道两旁集中建房子,主干道延伸到哪里,房子就建到哪里。房屋多是商住两用的“千镇一面”的火柴盒式的建筑,杂乱无章、比较随意、参差不齐、缺少现代美感、缺乏特色风貌、文化内涵和城镇品味,既没有形成独特的地域特色,也不符合小城镇发展规律。而且,乡镇开发建设方式较落后,零星建设较多,违规建筑不少,城镇综合开发率较低。
4.小城镇产业培育不够,发展动力活力不足。2015年,我区10个乡镇地方财政总收入27282万元,预算支出24723万元。乡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9个,五年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增加27个,规模以上工业主要分布在官埠桥镇 、横沟桥镇和向阳湖镇,3个乡镇共58家,占了整个规模工业企业的一大半,其他7个乡镇总共只有31家,其中桂花镇、高桥镇各1家,大幕乡1家也没有。一些乡镇增加的规模企业多为混凝土搅拌站和采石厂,乡镇企业规模小、数量少、效益差,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10个乡镇限额以上商贸企业71个,五年来仅增加了24个。多数乡镇仍以农业为主,且集约性不强,二、三产业的发展都不够强大,缺少规模企业和大型项目入驻,没有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二)原因分析
1.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从区级层面看,近几年来,主要把精力集中在中心城区、咸安经济开发区以及其他新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加上体制原因,对乡镇的建设投入精力有限。从乡镇层面看,部分乡镇领导对小城镇建设的认识不足,对小城镇的长远发展缺乏深层次思考,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理论、相关知识和先进经验学习不够,有的还存在着畏难情绪。从政府职能部门看,少数政府职能部门片面认为小城镇建设是城建部门的事,对小城镇建设支持不够、配合不够。
2.规划不优,建设落后。乡镇总体规划编制粗放,高水平、有特色、操作性强的规划不多,规划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大部分乡镇因为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缺少道路、排水、供电、供水管线、环卫等专项规划,对集镇商业和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欠考虑,商业点摆布过多过密,必建的公共服务设施没有安排。全区2800多个村庄,只有极少数村庄编制了村庄规划。规划的管理、审批、编制费用等也存在着问题,规划编制责任在乡镇政府,规划的审批权在市、区规划部门,规划的执法检查权在区城管部门。镇村由于没有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群众建房手续没办法办理,只要建房,不管合理不合理都定为违法建设,致使控违难度大,群众怨气多。
3.投入单一,发展缓慢。我区小城镇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投入和上面的项目资金,而我区区级财政仅是一个“吃饭财政”,随着国家财税政策转型、房地产不景气、民生支出刚性增加、骨干财源支撑不足、财力保障任务艰巨,不可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小城镇建设。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要投资搞建设,多数无能为力,一些乡镇在小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上欠账日积月累。
4.体制不顺,管理混乱。我区对小城镇的管理主要由社区居委会、乡镇规建办和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中队负责。表面上看,既落实了管理机构,又配备了管理队伍,实际上,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力量薄弱、住建、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没有形成合力。社区居委会力量薄弱,无执法权,加之缺少手段,对集镇的环境卫生、绿化、市政、环保等管理无法到位。乡镇规建办隶属于区城管执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行使规划部门委托的规建相关职能,但工作人员主要由乡镇城建中心“以钱养事”人员组成,这些人由于没有身份,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各乡镇虽然成立了城管执法中队,但由于建房规划由市规划局温泉分局和咸安分局审批,手续繁琐,老百姓建房不愿办证,违建现象无法根除。
三、意见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新引擎。破解难题,加快小城镇发展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
(一)注重规划引领,在科学规划中提质量。要突出“全域规划、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理念,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要求,抓紧编制完善我区全域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要依托我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调整修编10个乡镇总体规划和农民新村庄规划,完善近期和远期的各种专项、专业规划,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要积极探索“多规合一”,做到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形成城乡统筹、专项协调、覆盖全域的规划体系。要严格执行规划,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确保城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正确处理好总规与详规、总规与城镇功能定位、当前与长远、规划与执行、乡镇与规划部门的关系。镇、区、乡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市规划局的规划指导,积极推进集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
(二)提高承载能力,在加快建设中强功能。水、电、路、住、购、行、文、教、卫等是小城镇基本要素。要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适应小城镇发展要求为目标,着力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做到各要素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一是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水、供电、污水处理、道路交通、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人们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环境,提供高质量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强集镇通讯、广播电视、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增强集镇与外部信息沟通能力。二是加快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包括学校、医院、商店、市场、金融、文化体育、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把集镇建设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旧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改善人居环境、焕发农村新面貌。四是是注重集镇生态环境建设,抓好集镇周边山林、水系的治理和保护,走集镇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
(三)采取多元投入,在经营城镇中筹资金。要用经营城市的理念来经营小城镇,解决资金不足的矛盾,实现滚动发展和总量扩张。一是建立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以区或有条件的镇设立小城镇投融资开发公司,整合小城镇公共资产、土地等资源,争取银行资金或其他资产,以投资小城镇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同时促进资源增值。二是财政出资。每年要在区、乡财政预算或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区、乡镇要量力而行、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择一批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集中力量优先发展。三是以地筹资。充分挖掘土地存量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收储,统一组织开发,回收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四是向上争资。抓住国家重视小城镇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和资金,特别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项目投资。五是撬动民资。对城市道路、桥梁广告、公共客运、公共建筑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使用权、冠名权等进行有偿出让,促资产变现,变无形资产为有形资产。六是整合融资。打好“组合拳”,将国土整治、交通建设、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结合好。
(四)创新管理方式,在加强管理中提品位。创新管理模式,对小城镇实施科学的管理。一是加强居民意识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升群众整体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二是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可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基本单元格责任归属化管理的办法,把管理的范围覆盖到每一条大街小巷和每一处公共设施,并细化到具体责任人。三是加强镇容镇貌管理。规范临街广告牌匾设置,落实商业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杜绝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等行为,切实改变镇区环境面貌。四是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规模较小的乡镇要实现国土、建设、规划、环保联合执法,解决管理人员偏少的问题,提高执行力和威慑力。规模较大的镇也要加大执法力量。五是制订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统一制订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年终绩效考核办法。
(五)强化产业支撑,在产城互动中促繁荣。要以人为本,根据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建设并发展适合居民、村民生活和工作的城镇。特别是充分认识绿色是咸安的优势,绿色是中央确定的大发展理念,围绕绿色作文章,以绿色兴镇、产业兴镇、产业立镇才能持续发展。一是打造商贸流通型特色镇。打造现代服务业,鼓励和吸引农民进镇务工经商,从事商贸、餐饮、地产、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保健等服务,大力发展新业态,发展物流、信息、中介行业、农业技术服务,增强小城镇对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人流的吸引和控制能力。如贺胜桥镇可以借助省联投入驻的契机,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物流业、旅游产业及房地产业,打造武汉城市圈城铁站卫星城市,打造旅游度假、滨水、宜居的科技生态新城,打造金融基金小镇、鸡汤小镇。二是打造工业主导型特色镇。立足现有工业基础,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建设小型工业园区,有工业基础的镇要把乡镇工业塑造成为带动小城镇建设的主体力量。如横沟桥镇,可以借力市高新区托管,提档升级老园区,谋划新园区,大力发展工业。官埠桥镇、马桥镇在现有工业园的基础上,壮大办好工业园区,发展工业经济。三是打造生态旅游特色镇。有旅游资源的乡镇要搞好生态环境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提高硬件设施水平和服务接待水平。如:汀泗桥镇可借助历史文化名镇这张招牌和星星竹海的资源,发展休闲、生态旅游;桂花镇可利用中华桂花之乡的名片、刘家桥古民居、何功伟烈士陵园等发展乡村休闲游;马桥镇可对接潜山旅游新城开发,挖掘建国畈百公里油菜示范片、钱亦石故居、垅口冯古民居资源,错位发展田园风光游、民俗文化游;贺胜桥镇可凭借优美的环境和闻名的“鸡汤”,打造旅游度假、滨水、宜居的生态特色镇;大幕乡可围绕东源村樱花、桃花尖红豆杉、白云山云台寺发展乡村观光游;高桥镇可利用澄水洞、三·一八惨案丛葬坑抗日纪念馆发展红色旅游。四是打造现代农业特色镇。突出农产品特色,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如:高桥镇可发展白水畈萝卜、油茶等特色农产品;桂花镇可以桂花为主体,延伸桂花产业链;向阳湖镇可以通过湖鲜养殖,建设湖鲜文化之乡,大力发展湖鲜美食、湖鲜加工销售业。
关于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林业局局长 李云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年,在区人大和区政府正确领导和重视下,在各乡镇办全力支持配合下,区林业局和财政局等部门大力协作,经过近两年的实施,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城区内重要山体、国道、省道、县乡道、铁路沿线的天然林以及湾子林得到有效保护,区内淦河、四门楼水库等水系、水库周边的天然林和大幕野樱花群落、汀泗星星村奇石林等我区重要生态景点纳入了保护范畴。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果良好,可以说功在当代,惠及千秋。
一、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基本情况
咸安区天然林示范区建设总任务2万亩,根据《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在天然林示范区建设中,我们以生态地位、林分质量和群众意愿为重点,划定项目建设面积19825亩,占计划的99.1%。共划定小班245个,涉及 13个乡镇办 78个村187个村民小组。其中集体权属林地面积17428亩;个体权属林地面积2397亩。
二、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的主要作法
1.健全天然林管护机制。咸安的优势在山,良好生态是咸宁的名片,只有把森林保护好了,生态才能得到改善,人居环境才能更好,才会吸引更多的人到咸宁旅游、定居、投资创业,为咸宁的新一轮经济发展带来动力。为了真正落实好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管护责任,确保示范区建设质量。我们一是积极开展宣传。一年来,我们采取在电视台、公交车、出租车上播放滚动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和开展电视专题报道的方式,大力宣传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对保护生态的重要意义,二是签订管护手册。林业局代表区政府与19825亩天然林保护示范区林权所有者签订管护手册,明确林权所有者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权利义务;三是建立管护责任牌。在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重要地段和面积集中区域设立了37块固定管护责任牌,把管护责任人、管护区域、管护责任、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2.强化天然林资源管理。为了确保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建设成效,林业部门对天然林实施了严格保护管理。一是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保护示范区内的天然林,禁止商业性采伐,确需进行的生态采伐,如枯死木、病死木,必须由林业技术人员核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林业站派人到场监督采伐;二是多管齐下加大严管力度。我们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安排林业站、森林公安开展重点巡查,做好天然林防盗防火、防虫防病等工作。还结合非法侵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等专项行动,开展对天然林示范区内乱占林地、破坏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到目前为止,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内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没有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无征占用天然林林地等现象。
3.抓好补偿金使用管理。为了使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能够快速有效地拨付到林权所有者手中,并确保集体所有权属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能真正用于公益事业,林业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一是建立专帐。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从财政拨到林业局后,林业局实行单独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分类拨付。对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现,林业局按照财政部门的建议,对兑现类型进行分类,个人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直接打入林农一卡通账户,集体组织所有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打入财政所的村级公共账户,由村委会监督补偿资金的使用;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由财政部门牵头对生态效益资金的兑现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4.做好天然林档案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生态效益补偿兑现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对天然林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严要求。一是配备专人管理。各林业站配备专职人员,添置了微机、设立了专柜,实行专人专柜专档管理。二是科学建档。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示范区技术档案和资源档案,做到了图、表、卡和文字资料齐全,各类数据准确详实;三是规范管理。林业局结合档案创建工作,组织专人将林权所有者的一本通、身份证复印件、管护手册、禁伐承诺书等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基础性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集中整理存档。
5.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为了掌握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管护合同的执行情况、档案建立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规定,林业局和财政局组织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一是林业局由分管的副局长任组长,抽调相关技术人员结合林业站成立了检查专班,从3月11日起至4月10日止,历时一个月,深入实地对照资料,重点检查:地类变化、面积核实、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管护责任合同、管护人员巡山日志、标志牌的设立,通过检查全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面积 19825亩,核实率100%,全部区划界定到山头地块,管护手册与林权所有人签订到位。纳入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范围内的天然林地类无变化,无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发生;二是财政局对补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组织进行了抽查。2016年3月16日至17日,由财政局农财股股长李斌牵头,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和财务股配合,通过走访农户、查看农户一卡通存折与兑付资料,查阅财政所及村级账务方式,对2014年度生态补偿资金的拨付进行抽查,检查组抽查了管埠桥镇张公庙村和浮山办事处龙潭村,根据抽查的结果,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财务要求,做到了会计核算规范、资金收付账目清楚,审批手续齐全,没有出现挤占挪用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通过检查,集体权属2014年度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没有使用,普遍反映使用的审批程序复杂。
2.有部分集体权属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管护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
3.群众要求进一步扩大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建设规模。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1.不断完善管护机制。虽然林业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了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管护合同,但要真正落实好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管护责任,还需健全责任机制,一是集体权属的天然林保护示范区要落实具体的管护责任人,林权所有单位要与管护责任人签订责任合同,明确管护责任人报酬和违约责任追究内容。二是要建立管护合同落实情况考核机制,把管护合同落到实处。三是要完善合同责任主体违约责任追究机制。没有严格按管护合同执行的,暂停补偿资金兑现,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补偿资金兑现。
2.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建议区人大和区政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办政府和部门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管护合同的执行情况、档案建立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调研。乡镇办每年要组织林业站和财政所对管护责任单位管护合同的落实情况、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林业站、森林公安、林政稽查队职能部门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固定防火宣传牌设置和防火巡查工作;二是做好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监督,督促管护人员定期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天然林进行巡查,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4.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为了充分发挥补偿资金使用效益,由区财政局牵头,林业局配合制订《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生态补偿资金属林权所有者的。集体权属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管护责任人的报酬、森林的管护、病虫害的防治等。简化补偿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对经林权所有集体组织群众开会通过的其他公益事业费用支出都可纳入补偿资金使用范围,由当地政府、村委会监督补偿资金的使用,确保补偿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5.逐步扩大保护范围。为了更好保护森林资源,推动咸安的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根据咸安区委、人大和区政府的安排,结合群众的意见,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拟扩大建设规模1万亩,将旅游线路、城市周边重要山体(如十六潭公园、青龙山公园)的天然林,以及群众积极性高面积比较集中的集体权属的天然林纳入建设范围。区林业局从6月份进行初步摸底调查,8月份完成规划方案,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建设生态咸安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绿满咸安、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行动。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实施绿色崛起之大局,强化管理,精心部署,积极推进,将这一惠及千秋的民心工程抓好抓实。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倪 琴 张池林
毛晓光 孙 斌 陈 政 吴会平 余志前 周大勇 周亚钦
钱 新 徐一钊 彭姣云 雷 玲 蒋金中 朱辉煌 陈雪飞
罗继红 樊向红 阚 铭 郭洪峰
缺 席:
李 斌
列 席:
田 青 陈 伟 徐红兵 蒋志强 吴长勇 吴 浩 陈 青
周文平 杨 青 章成功 何宏辉 余德奇 张红兵 陈 光
余超群 杨会云 周学功 黄敦荣 李明松 伍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