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报(总第83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6-06-29 | 33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6年6月    第3号(总号83)  

目      录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 1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咸安区人民政府   2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咸安区农业局   7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咸安区畜牧兽医局  12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咸安区水产局  18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4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询问会上的讲话…………………………………  黄大明  30

对咸安区发改局的综合评议意见………………………………………………………35

对咸安区环保局的综合评议意见………………………………………………………36

咸安交通运输综合评议意见…………………………………………………37

对咸安区农业局的综合评议意见………………………………………………………38

咸安卫计综合评议意见………………………………………………………39

咸安林业综合评议意见………………………………………………………40

工作评议动真格 人大监督见实效………………………………………… 黄大明  41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46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议程

2016年615 

     1、审议区政府、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水产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2、对咸安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林业局进行工作评议。

    ①局长分别作履职报告。

    ②反馈区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

    ③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询问。

    ④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咸安区政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实施农产品放心工程为重点,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从产地到市场”各环节为要点,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深入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抓好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农业监管、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基本建立起了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格局。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为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水产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办场等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专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与乡镇办场和区直相关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并在力量配备、硬件条件、经费保障、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2、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特定宣传时段和节假日,通过开展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广场科普、网站宣传、科技入户工程、农民教育培训、制作宣传标语、挂图、悬挂横幅、编制宣传手册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法规意目前,全区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发放创建工作公开信1万余份,利用12316平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1.6万条;结合新农培训,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和基层检测员培训班22期;多次在湖北垄上行和咸宁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

    3、强化技术推广,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地方标准化生产标准,联合市农科院,选取水稻、茶叶、油菜、葡萄等4个品种,拟定地方生产标准并积极进行推广应用。按照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产品品牌化的要求,依托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建设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抓好10个区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基地建设。推广国家、省市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统一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技术,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同时,强化农业“三品”认证管理,出台相关奖励文件,对进行“三品一标”认证的每个农产品品种实行1万元奖励政策,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农产品做好认证工作。目前,全区已获“三品一标”证书的生产企业共29家,计57个农产品,“三品一标”生产面积达17.8万亩,总产8.7万吨,总产值约10亿元。

    4、强化机构建设,构建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整合农业服务中心,挂牌组建乡镇农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个村配备一名兼职村级监管员,建立区、镇、村三级监管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区的监管网络。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分别建立区、镇两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全力打造“三室一平台”三级检测网络建设,整合相关项目,先后投入近200万元,打造了1个区级农产品质检中心、11个乡镇检测室以及坤元第五季等8家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检测室,免费发放各类检测设备和试剂,培训基地检测人员,对上市农产品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测,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构建政府抽检和基地自检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检测机制。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对区、镇、基地三级检测仪器和人员进行联网管控,实现实时监测,强化检测工作的标准化管理。

    5、强化全程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严格把握标准,紧紧围绕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流通领域三个关键环节,实行“从产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监控。抓源头,实行经营者资格审查和投入品备案制度,建立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高毒农药专项整治”以及“违禁物质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经营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抓生产,严格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统一发放“五个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袋,督促和指导生产主体按要求规范填写农产品生产记录,真实记载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动植物病虫害发生、防治和农产品的收购、销售等情况,促进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律性检测。抓流通,将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采取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农产品进行安全监测,及时掌握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实提高农产品销售市场的质量安全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下一步我区将重点围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十大工程”战略,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胜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工程。充分利用编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做到干部清楚、生产主体明白、群众满意,确保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在90%以上,生产经营主体知晓率和满意度达100%。

    2、实施农资全面监管执法工程。实行经营资格审查和投入品备案制度,建立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大力开展投入品专项执法检查和农资打假活动,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

    3、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化工程。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地方生产标准,加大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普及力度,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4、实施绿色防控生物物理防治工程。在茶园、蔬菜基地大力推广绿色物力防控技术,开展生物防治试点,坚持专业化统防统治,实行机防专业化服务,提高防控水平。

    5、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将乡镇和基地农产品检测信息、二维码追溯信息、农业投入品经营户信息、“三品一标”企业信息、生产监管名录信息和生产基地食品监控信息纳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健全咸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6、实施乡镇检测室全面建设工程。按照“六有”标准,加快乡镇检测室建设,配备检测用房、制定检测计划、完善检测制度、建立检测台帐。

    7、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工程。及时上报日常监管信息、样品检测信息以及创建工作信息,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

    8、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基层监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监管名录主体责任培训、农资经营户手法经营培训以及检测人员技能培训。

    9、实施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工程。健全生产监管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统一发放“五个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袋,规范填写农事生产记录;开展生产环节投入品规范使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

    10、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程。遴选部分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以二维码追溯为重点,建立追溯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基地检测室、视频监控系统和监管信息平台,实行“生产有记录、检测有结果、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农业局


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民众健康负责的使命感积极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契机,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通过强化责任、健全体系、夯实基础、加强监管,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监管能力逐步增强、检测水平大幅提升、监管方法有所创新、监管措施不断压实、创建氛围初步形成。现将贯彻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一是组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区农业局,组建了工作专班,负责对责任单位进行协调推进。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印发了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的监管职责。在今年年初创建推进会上,印发了各单位创建任务清单和2016年创建工作要点。与乡镇办场和区直相关单位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并纳入“三农”工作目标进行年终考核。

2、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完善三级监管体系。各乡镇整合农业服务中心,挂牌组建乡镇农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发文明确每个村配备一名兼职村级监管员,加强对镇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联合向阳湖镇、贺胜桥镇等举办培训班多期业务培训。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区、乡、村三级的监管网络。

3、加强技术支撑,构建监测体系。着力打造“三室一平台”三级检测网络(区、镇、基地三级检测室和区监测信息平台),强化检测工作信息化管理。整合相关项目,投入80万元配备了11个乡镇检测室设备,已建成乡镇检测室4个,新建蔬菜生产基地检测室8家,共建基地检测室9家,免费发放检测设备和试剂,通过集中培训和分类指导方式培训基地检测人员,构建了政府抽检和基地自检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机制。建成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对区、镇、基地三级检测仪器进行联网管控,实现实时监测。

4、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创建氛围。利用宣传车、宣传周、和“3.15”消费者宣传日等,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在咸宁电视台开设创建宣传专栏,联合香泉都市报进行创建宣传报道,对乡镇印发创建制度牌和印发宣传资料。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放创建工作公开信1万份,利用12316平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1.6万条;结合新农培训,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和基层检测员培训班22期;在湖北垄上行和咸宁电视台等媒体上多次开展宣传。

5、加强农资监管,严格投入品市场准入。一是加强农资经营户培训。3月份,组织举办了全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二是强化投入品市场经营主体监管,实行经营资格审查和投入品备案制,实行投入品经营处方制度,要求各农资经营门店销售农药必须出具病虫害防治处方,实现对症售药和对症施药三是开展投入品市场检查。今年,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经营门店93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186份;检查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和处方台账50余份;完成种子质量抽检品种41个;查处经营许可证到期和购销台账、处方单填写不规范等不规范经营行为40余例。检查发现备案品种中标签不合格品种13个、未审先推品种3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劝退不合格种子6200公斤。

6、加强过程控制,推广标准化生产。一是推广地方生产标准。制订和推广水稻、茶叶、油菜、葡萄等市级地方生产标准,大力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建设好区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并依托全程社会化服务和五个万亩高产创建,积极建设蔬菜、茶叶标准园和开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生产示范;三是大力应用绿色防控生产技术。在茶园、蔬菜基地全面推广黄板诱杀技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继续扩大茶叶、水稻和蔬菜绿色防控示范面积,试验和示范全能杀虫平台和生物导弹组合技术,集成、储备生物综合防治技术,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应用面积;四是加大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普及力度,标准入生产基地(大户)率达100%;五是加强农业“三品”认证管理。2015年新增“三品一标”企业10家,新增三品20个,其中“咸安砖茶”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目前,全区已获“三品一标”证书的生产企业共29家,计57个农产品。

7、加强环境保护,净化生产源头。一是积极开展水稻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组织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对全区水稻产区进行普查,在完成先期1600个点样基础上,又圆满完成了120个点位的采样任务。二是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全区共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0万亩,其中推广水稻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7万亩、油菜面积33.4万亩、蔬菜面积12.9万亩、其他面积6.9万亩;完成配方肥70万亩,推广施用配方肥3.58万吨;通过配方施肥项目的实施,实现亩平节本增效48.5元,总节本增效4365万元,同时土壤质量得到保护三是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制定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查,配合区环保局开展禁烧工作。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全区推广秸秆腐熟还田13.3万亩,超计划3.3万亩,及时采购秸秆腐熟剂266.37吨,发放秸秆腐熟剂到项目各家各户,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8、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去年,以区创建办名义牵头,组织乡镇办场和区畜牧、水产,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参与检查人员700余人次,出动检查车辆300余(台)次。对全区120户农资经营户、32家饲料兽药门店、13个屠宰点、173户种植业主体、200户规模养殖场、7家水产养殖场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农产品果断采取措施,约谈生产经营主体3家。为加强农村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我局制订了咸安区加强农村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以农兽药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打假和农兽药规范使用检查,加强用药指导。二是创新监管工作方法。针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行免费发放“五个一”的工作方法(一本法律宣传书、一个生产记录本、一支记录笔、一封创建宣传信、一个资料包),发放数量1000余份,既让生产者了解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生产责任,又让生产者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记录。三是严格规范生产主体生产记录档案。印制种植业生产记录本5000份,无偿提供给种养殖户,督促规模化种养殖户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四是推行监管名录制度。把全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生产规模在5亩以上的全部纳入乡级监管名录,生产规模在30亩以上的作为区级重点监管对象,分别建立了区、镇两级监管名录。

9、加强检测工作,守好质量安全最后关口。为了提高检测技术手段,自去年底开始区农业局投资20万左右补充采购了一批重金属检测和农残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试剂耗材用于检测中心能力提升建设。目前,咸安区检测中心正不断完善检测手段,提升检测技术,扩展检测项目,完善检测制度。从2015年年初以定性检测为主,到2016年定性和定量双线并行,已经实现检测质量的提升。从以检测蔬菜为主到以检测蔬菜、水果、食用菌和茶叶以及水稻等主要农产品,已经实现检测品种的覆盖。从环境面源污染调查到现在开展水土种植环境监测,已经实现从产地环境到上市产品全链条监测。今年截止今日,共抽检生产基地样品2250个,其中农残定量检测200个,重金属检测50个,农残定性检测2000个,农残检测合格率99.8%以上。乡镇检测室开展农残样品检测2000个,合格率99.9%;农产品生产基地自检样品432个,合格率99.85%。为了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针对咸安城区周边地区水土进行了取样检测,开展了环境监测工作,主要对水土环境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深入贯彻“一法一办法”,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创建工作,实施“十大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工程、实施农资全面监管执法工程、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化工程、实施绿色防控生物物理防治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实施乡镇检测室全面建设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程、实施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创出成绩、创出品牌和创出效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畜牧兽医局

咸安区是我市重要的畜禽产出地。2015年,全区禽类出笼2640万羽,生猪出栏60.7万头,牛出栏1.3万头,羊出栏1.6万只。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局围绕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标本兼治,依法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强动物饲养过程中投入品的监管,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严把动物检疫关,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全面提升了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今年到目前为止完成生猪屠宰检疫7.4万头,牛屠宰检疫0.32万头,羊产地检疫0.4万只,鸡产地检疫1210万羽,市场检疫动物产品7.2吨,上半年共检出不合格动物产品5.1吨,对2.1吨不能食用的动物产品全部依法进行烧毁。动物产地检疫做到了应检必检,屠宰检疫率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了100%;在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中,我们重点抓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禁用药物监测,同时,以健全规模化养殖场养殖档案为抓手,狠抓休药期制度的落实。结合媒体反映出的猪、鸡药物残留隐患,我们对规模养猪场和养鸡场开展了每季度一次的拉网式检测;去年对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例行检查24次,配合市局抽检饲料、兽药48批次。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今年到目前为止,生鲜乳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在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面,我们从狠抓定点屠宰率着手,严把屠宰检疫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逃避检疫的行为。通过努力,私屠滥宰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管理取得以上效果,我们的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了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好抓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系列措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动物卫生监督副局长和分管动物防疫业务的总畜牧兽医师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漏谁受罚的责任追究制。通过近几年的实践,各单位均能各负其责,落实各项具体监管措施,确保了今年未出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规范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

    规范建立生猪“三位一体”免疫标识制度和规模场(户)养殖档案,通过免疫档案、免疫标识和养殖档案,准确掌握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的免疫状况和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监督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凡上市动物必须有免疫档案、免疫耳标和养殖档案,从监管制度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投入品监管

    一是组织对兽药添加剂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假冒、伪劣、禁用兽药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坚决取缔无证、无号及无标的“三无”产品二是加大违法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用药品的监管力度,一经发现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三是认真执行可追溯管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建立畜牧投入品购销台帐、使用记录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畜牧养殖投入品购销台帐、使用记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购销台帐、无兽药使用记录的企业(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四是严格执行规模化养殖场使用饲料兽药申报核查备案制度,规模化养殖场使用饲料或饲料原料、兽药及添加剂必须先到畜牧兽医局申报审查并做好备案,检查中如发现使用的投入品未申报的要依法严查,对使用不合格饲料兽药的依法严厉打击。

    四、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

    在省局的指导下,我们加大了向阳湖腾飞奶牛公司生鲜乳质量监管力度。在养殖环节,我们指导腾飞奶牛公司实行统一防疫、统一诊疗、统一饲料及添加剂采购、统一鲜奶收购检测。在生鲜乳收购储运环节,我们规范了向阳湖奶牛场生鲜乳收购站,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每年跟腾飞奶牛公司签订《湖北省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硫氰酸钠、动物水解蛋白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配合省局每季度进行生鲜乳质量抽样监测。

    五、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严把产地检疫关

    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今年,我局根据当前动物产地检疫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对所有出栏畜禽做到临栏检疫,并出具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所在乡镇的必须根据免疫档案或养殖档案出具产地检疫申报单,出县境的动物必须凭产地检疫证明或产地检疫申报单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换发出县境检疫证明,杜绝了坐堂开征现象。

    六、强化监测工作,加大通报力度

    近来,有些地方先后发现了“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现象,我们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持开展该两个项目的检测,做到外来生猪“瘦肉精”必检,本地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每季度拉网式抽检一次“瘦肉精”,规模化肉鸡养殖场每出一批鸡必须进行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对打过针进入屠宰场的猪要进行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检测,确保我区畜禽产品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今年到目前为止,我们采用试纸定性速测法对定点屠宰场猪肉进行了6400批次12200头份“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对210家规模养殖场进行拉网式药物残留和“瘦肉精”尿样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现象。

    七、扩大宣传,增强从业人员自律意识

    我们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单、横幅、展板等形式,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进村入企,增强畜禽养殖场(户)、畜禽产品生产食品安全加工、经营者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各经营单位或规模化养殖场制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自觉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义务。设立举报电话,通过举报发现线索,严厉打击和曝光违法行为。今年,我们共印发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0台次,制作展板8块,召开培训会4次,通过这些措施,大大增强了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质量安全意识。 

    八、把好定点屠宰关,理顺猪肉市场秩序    

    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检疫监管情况及检疫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动物屠宰场检疫管理规范》要求,对全区十三个定点屠宰场开展了检疫室“十有五上墙”建设,严把宰前检疫关和宰后检验关,坚持检疫项目、程序、标准、记录、无害化处理“五个到位”,做到病死动物、同群动物、易感动物“三个不放过”,认真落实“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确保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开展面达100%,屠宰动物同步检疫率达100%,耳标回收率达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在定点屠宰场进行政务公开,公开执法人员、动物屠宰检疫工作流程图、检疫申报点工作流程图等,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对无证经营、逃避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去年全区共检出不合格生猪93头,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虽然,我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还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疫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6人,具备本专业技术职称的3人(其中2人是长期病号);二是检疫检测设备有待进一步配套,我局整合防疫实验室建设和动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了一个综合检疫检测室,但由于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能到位,还有部分必需配套的仪器设备没有配齐,导致有些检测业务无法开展;三是畜禽产品监测经费严重不足,按省局检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每年需要“瘦肉精”和抗生素残留检测经费(试纸试剂、样品成本)105万元,而我区2015年财政预算专项经费25万元;四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无法保障。我省全面取消动物检疫费后,2016年,区财政将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工资、“五保合一”保费和住房公积金纳入了财政预算,但日常下乡巡查监管、质量安全抽检、各项办公经费均无着落,尤其是取消动物检疫费后,那些靠检疫费收入来维持工作的乡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待遇落空,严重影响了我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工作效果。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作如下打算

    1、增强全民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目前,还有部分养殖户对休药期制度认识不足,往往把经治疗效果不好的染病动物偷偷宰杀上市出售。更为甚者是很多消费者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商贩误导,认为街头巷尾未加盖检疫印讫逃避检疫的猪肉是“乡猪肉”,不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打击逃避检疫现象。针对这种状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养殖户、动物经纪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2005]15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2007】3号《湖北省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要求各级政府科学合理设置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落实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全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议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应该纳入参公管理,并在每个乡镇设立2个“以钱养事”的公益性岗位,负责所在乡镇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饲养环节投入品的安全监管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水产局


  水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近年来,我局在省、市和区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湖北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鄂农函[2016]33号)要求,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检测和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保障了水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同时对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我局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局长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并成立由渔业科技人员和渔政执法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年初制订了适合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牢固基础。

    二、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从流通上确保质量安全

1、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统一行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工协作、逐步推进”的原则,我局结合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在宏大市场、中百超市、武商超市等各类销售水产品的显目位置悬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示牌,并公布举报电话。主要做好《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并通过标语、专栏、宣传牌等多种宣传途经,向市民宣传保护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近两年共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资料1100余份,树立宣传牌19块,并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有关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2、加大投入品管理。针对渔药、渔饲料的使用特点,渔政执法人员每年开展一至二次以上水产投入品抽查,将发现的假、劣药和饲料及时暂扣,两年来共抽查各类企业和养殖户23家,市场检查25次,整治重点区域4个。通过养殖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抽查,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为创全区水产品无质量安全事故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切实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1、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渔政执法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了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近两年来,我们渔业行政管理部门与全区大型水产养殖户签订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状327余份,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3起。完善出台了《咸安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了“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执法监管体系。共开展了6期集中培训活动,培训渔民450余人。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巡查,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渔场和养殖大户进行了生产执法抽查其中合作经济组织13个,苗种生产场4个,养殖大户生产102个,未发现有使用违禁渔药、饲料及不合格饲料添加剂行为。同时我局每年积极配合省市对我区水产品进行定期不定时水产品检测,迎接部、省、市检测每年8次以上,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100%,使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高。

    2、积极开展渔业水域水污染案件查处。咸安区珍珠养殖是由浙江省诸暨市院市镇向山头村佳丽珍公司法人何建东在2007年引进我区面积由2000多亩发展到现在的5000余亩主要分布在向阳湖镇(向阳湖垦区内)和官埠桥镇(淦河水域两边),涉及养殖渔民18户,水质污染情况严重,检测结果为总氮、总磷偏高。2014年4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全面禁止珍珠养殖,7月份,咸安区政府多次牵头召开了由环保、水务、公安、水产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题会议。分析和布置了珍珠养殖拆除工作的具体方案、实施办法及具体时间,规定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拆除。按《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渔政部门及时深入珍珠养殖现场进行摸底登记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限期拆除通知书》5份。2015年12月21日咸安区渔政部门相继对各珍珠养殖户下达了《行政强制代履行决定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2015年12月30日区水产渔政部门在咸安区官埠桥镇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咸安区水产局咸安区渔政站正式授权委托赤壁卫国拆迁公司代为拆除,并由区渔政部门和官埠桥镇政府组织实施。拆除行动得到了区分管领导的认可。

至目前为止,咸安区范围内珍珠养殖面积5578亩,已全部拆除。

    四、切实抓好渔业产地建设,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

    1、推进健康养殖建设。我局始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我区渔业“三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稳步扩大全区安全水产品质量认证规模和范围。截止今年,全区累计已通过农业部和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生产基地分别有3个和1个,分别是泉水湖渔场、梓山湖渔场、向阳水产良种场、向阳湖奶牛良种场(省级)健康养殖面积共计697.766公顷(1.05万亩)通过认证的水产品5个已申报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生产基地有3个,分别是高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甲鱼养殖、宏利水产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网箱养鳝和向阳湖镇马饮湖养殖场淡水鱼养殖,健康养殖面积共计116.621公顷(1749.315亩),认证的水产品4个。

    2、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在抓好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的同时,一直把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作为我区现代渔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实施标准化鱼池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重点抓好泉水湖渔场、梓山湖渔场和向阳水产良种场3个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基地规模面积3000余亩其中梓山湖渔场在2012年建设“菜篮子”水产品生产基地后,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改善,所生产的水产品质量赢得了社会认可。2014年,该场将通过标准化鱼池改造示范基地项目和梓山湖水生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标准化生产将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产前、产中、产后渔业标准化综合体的管理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区将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先进适用的渔业科技成果,促进水产品深加工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推进渔业产业化的发展。

    3、加强生产制度的监管。多年来,我局从湖泊、水库、塘堰、精养池、苗种生产场、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等方面入手进行监管进一步完善渔业生产“三项记录”制度,严禁使用禁用的渔药和渔用饲料添加剂,为产品追溯以及投入品监管做好准备,监管率达到99%。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进度有待加快。咸安区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项目自2007年申报到2011年农业部批复以来,至今尚未建成水质、水产品、渔药和苗种的检测只能配合上级部门的水产品抽检活动,而不能自行检测,这与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建议上级部门大力支持该项目加快实施,以改善我区水产品质量检测监测设施条件。

    2、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有待完善。我区渔需市场主体销售的渔药、渔用饲料等投入品监管机构尚不明确,追溯体系制度不够完善,建议上级部门构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以实现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监管的对接,使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3、水产品质量安全主要管理机构在人事管理和经费保障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我局的二级单位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承担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同时还负责全区渔业水资源保护,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植物,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等职能,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缺乏影响了其更好地发挥其管理职能。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增加水产品质量监管经费和人力投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依法护农水平,确保舌尖上的水产品质量安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关于实施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十大工程”的意见》(咸安农安创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全力以赴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继续通过各种媒介,采用各种方式,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扩大宣传培训面,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要针对各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送法到农村、到市场、到基地,强化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引导生产者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2、推进产品市场准入。要根据法律确定的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加强对进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超市的水产品监督抽查,防止和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上市销售。

  3、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水产品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水产品投入品行为,从严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完善农资企业信用档案,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信用管理范围。

  4、加大渔业标准化推进力度和扩大认证规模与范围充分发挥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加快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依法要求水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水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5、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进一步整合和完善全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运行。加大监测经费投入,依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计划,延伸检测区域,扩大监测范围和数量,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以来,咸安区食药监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人大监督下,克服机构改革过渡期、职能整合磨合期的种种困难,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以实施农贸市场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市场到餐桌”各个环节为要点,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1、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食用农产品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的基础性食材,品种多、流转量大、交易频繁、交易主体复杂。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事关老百姓 “菜篮子”的安全、舌尖上的安全,群众非常关心,社会各界关注。因此,在食用农产品监管问题上,咸安区食药监系统强化大局意识,把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纳入食药监工作的重点工作抓落实。同时按照省局下发的《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的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市场准入、经营户管理制度、信用分类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关口向前移,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将经营户销售的使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认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对票证齐全的实行抽查检验制度,对票证不全的实行入市检验制度,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这一底线思维,按照可控的标准谋划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我局一是建立入场经营者登记制度。做到入场经营商户资料登记完整齐全,经营户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等按照一户一档要求进行装订;二是建立食品安全承诺机制。为督促商户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保证食品安全,我们与经营户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商户承诺:不销售不贮存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以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食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三是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要求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必须有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否则,必须实施监测合格后方能销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能力建设稳步增强。2016年在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下,我局9个基层所、稽查分局的快检能力建设已全面完成,并形成战斗力。我局按照明确专管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的原则,每月食用农产品必须快检50批次以上,各单位全年快检不低于600批次,全局年快检6000批次以上。在快检的基础上,我局根据省局要求,对食用农产品实施了监督抽查,并送到武汉具备法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每月监督抽检20批次,全年监督抽检240批次。对不合格的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与此同时,我局要求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主动加大投入,配备检验检测试剂与仪器,保证检测工作正常运行。

    3、追溯体系逐步推行。我区从2014年开始推广使用农产品“一票通”,解决过去白条凭证无法追溯、无法证明食品来源的问题,初步建立了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链条。今年以来,我局为进一步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的目的,我们在清理推行食用农产品“一票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2016年我局一是要求全区所有农贸市场全面使用“一票通”,农产品零售户进货开始索取“一票通”。二是组织专班,对推广应用“一票通”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和督促批发及零售市场农产品经营者按要求使用和索取“一票通”。目前我局共印制“一票通”3000本,全部免费发放给各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追溯机制已逐步建立 。

    4、示范创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是一项备受关注的民心工程,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百姓健康、社会稳定;我们从实际出发,把食品准入做为商品质量监管的重点和核心,率先实行了网格化监管,并通过牢把“主体资格准入关、食品质量准入关、经营行为关、经营秩序关、申诉举报受理关”五项关口和推行“购销商品记帐制、销售商品信誉卡制、商品进货索票制、问题商品追究制、商品准许承诺制”五项制度,对食品经营户按区域划分,明确监管人员和责任,从进货到销售,实施全程跟踪监管,并采取各部门协作、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监管模式,形成监督网络,有效遏制了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为发挥示范市场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我局在璟湖市场的创建中,要求市场开办者严格对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基本标准》,逐项抓好落实。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及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起到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我区农贸市场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在璟湖市场的创建活动中,我局投入资金5万元,对其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及经营者行为进一步规范,目前璟湖市场已获得省局颁发的“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标志牌。

    5、安全隐患日趋消除。按照《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建立了市场巡查制度,细化巡查计划,规范巡查记录,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彻底消除市场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监管执法人员对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的日常巡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面要达100%。

    6、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今年来,我局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加强对重点主体、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活动的执法办案工作。组织开展了冷冻肉、野生菌、香蕉、生鲜乳制品、食用植物油、卤制品等多次专项整治,从严查处《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所列行为。在开展冷冻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出问题牛肚21.25公斤、鸡胗7公斤、牛鞭10公斤。在开展的食用农产品快件中,快速检测不合格茄子10公斤(农残超标)。截止目前,立案2起,罚没0.4万元。在下一步的专项整治中,我局的重点是打击走私肉及打击病死肉专项行动。通过查办案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警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依法经营。

    7、宣传氛围趋于浓厚。区食药监局积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在监管力量安排、监管举措、监管过程、监管案例、监管成果等方面的宣传。通过宣传,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引导市场(商场、超市)业主积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消费信心。今年以来在各级报纸发表宣传报道4期,电视新闻报道1次,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

    二、存在的困难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不完善。

    目前咸安区食药监局本级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各基层所虽已配置快检设备,但人员缺少、设备简陋、经费短缺,不利于正常开展工作;农贸市场无自律性的检测机构和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着一定隐患。即使通过有限的快速检测也存在一定问题,如遇有需要进一步复检的农产品,往往需要靠委托一些权威的检测机构去复检,检测费用昂贵且检验周期较长,导致农产品监管和检验检测受到影响。

    2、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执法装备缺乏,监督检测不到位。

    咸安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 农贸市场近三十家,我局监管涉及所有食品及药品,无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全局仅一台执法车辆和少量装备, 难以实现有效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时间较短,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强,对具体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

    3、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监管不能有效实施。

    目前,咸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试剂、试纸、买样等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无保障,对市场监管、对产品检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都有较大影响

    4、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亟待加强。

    由于长期以来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能交叉,经营主体的素质层次和产品的交易方式非常复杂,也明显存在批发市场主办方自律欠缺及监管难点和空白等问题。市场开办者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往往强调经济利益,忽视人员的素质培训教育。特别是一些中小型农贸市场、商超的相关人员缺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了解,相关制度和措施得不到落实,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漏洞和隐患。

    三、下一步打算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和一朝之功, 要重在平时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的做 好每天的监管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一是要在对农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时刻对质量管理意识较差的经营单位,实行不间断的关注和管理。对农产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大管理力度,并始终保持一定的监管频次。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咸安区农贸市场和商超的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二是要在日常的工作中,积极联系其他管理部门,如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边查边处理,边整顿边处罚,提高工作效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而且也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政府和国家形 象。为了咸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将在工作中找差距,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推进我区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作新贡献。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询问会上的讲话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大明

2016年6月15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今天区人大常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不仅是对区政府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入审议和强力推动,也是对民生民意要求的积极回应和有力监督。刚才,8位委员和代表就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询问,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一作了应询,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陈新日区长代表区政府介绍了近几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今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了表态。下面,我就这次专题询问和下一步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实践

    询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利。1982年的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一次对询问作出了规定,1986年修改地方组织法时,将询问制度引入地方人大,2006年通过的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询问统一作了规范化、程序化规定。按照监督法精神,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及其部门、法院、检察院工作中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方面提出问题,要求有关机关作出说明、解释的一种活动。询问的目的,是为了获知“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或者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批评,以督促改进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和工作效率。所以,询问虽然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行为,但其性质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方式之一,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一种独特运行方式。专题询问作为询问的一种,是在询问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专题询问是针对特定的问题专门组织的询问活动,询问的内容、对象更集中一些,可以更好地达到询问的目的,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创新。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6月24日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全年共开展专题询问3次。此后,这一监督形式迅速在全国“四处开花”,“询问”权正在全国范围演绎为鲜活的政治实践。区人大常委会今天开展专题询问,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于法有据,它既切合我区实际,又有成功做法和经验可以借鉴。

    二、这次专题询问组织有序,富有成效

    换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着眼于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回应群众重大关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确定为一届监督工作重点。2014年,常委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视察,2015年又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今年又安排了专题询问。常委会专题询问选择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议题,是经过充分考虑、慎重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专题询问使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更富实效。刚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就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询问,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点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反映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水平;相关部门直面问题,一一作答,摆出了实情,解释了疑惑,体现出了部门的诚意。今天的专题询问会时间虽短,但形式新、内容实、互动效果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是各方重视、准备充分。为组织实施好这次活动,常委会多次进行研究,主任会议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把准方向,确定重点,细化方案。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为组织并具体实施此项工作,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工作细致扎实;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加强协同。从事前的调研、问题梳理、议题征集到询问议程安排、询问人员确定等,都做了精心的准备和谋划,同时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作了有效对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这次专题询问高度重视,对去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这次专题询问作了认真准备,并主动与人大协商衔接。部分代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代表意识认真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检查、调研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要求,积极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视察细致、调研深入。为做好本次专题询问工作,常委会集中力量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调研和视察。3月下旬以来,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农业、畜牧、水产、食药监等部门和汀泗黄荆塘村茶叶合作社双溪杨堡的蔬菜基地、陈祠的水稻基地、横沟桥的农技服务中心等地查看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证照,查阅安全管理台帐资料,抽检重点市场、食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了解近年来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5月份,常委会根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梳理了当前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专题询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询答切合、交流坦诚。在今天的专题询问会上,提出的问题,既是当前社会关切的热点,也是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难点。委员和代表的询问,实事求是、直奔主题,没有客套寒暄;所提问题概括精准、切中要害,比较客观尖锐,充分表达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切之心,对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工作的期盼之情。应该说,区政府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应答,虚心坦诚,正视问题,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充分体现了对法律、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

    三、重诺践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这次专题询问是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是对存在问题与不足的深入探讨,更是凝聚共识、强化合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的起点。我们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民生的大事来抓,扎实做好专题询问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是抓好专题询问提出问题的督办。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相关工作办事机构要把有关的问题和建议整理好,形成审议意见,交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同时,要跟踪督促,防止专题询问止步于“一问一答”、流于形式。要通过持续、跟进监督,实现由知情到监督的“无缝对接”,实现专题询问的实效。

    二是抓好专题询问提出问题的落实。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监管,抓好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环节、农产品加工环节、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实施“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监管,确保各环节监管无缝对接。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和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宣传。要加大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理顺机制,明确责任,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手、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局面。要盯住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作专门的研究和部署,逐个拿出具体、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切实解决一些农产品质量老大难问题。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单位工作的支持力度,区政府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抓好这次专题询问的总结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及部门都要对这次专题询问进行总结,哪些方面做好,哪些方面还存在不足,要做到心中有数,以便为今后开展好这项工作打下基础。

同志们,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区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专题询问始于“问”,但并不止于“答”。我们不仅关注专题询问会上的答复,更看重的是询问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落实。希望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结合会上的表态和承诺,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诺践行,抓好落实,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我相信,通过区人大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跃上新的台阶。

 

咸安发改局的综合评议意见


    一、满意度测评情况

    1、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全区166名代表参与测评,其中满意147票,基本满意19票,不满意0

    2、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5人参评,满意23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0,满意率 92%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2年以来,区发改局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其他专项规划;着力推进项目建设,争取了项目资金五亿多元;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狠抓作风建设,干部职工呈现奋发有为精神风貌。

同时,根据评议收集意见,区发改局在方面需进行整改:一是对经济的分析还仅仅停留在表面数据上,经济运行的监测工作还不够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工作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不细致,申报工作有时被动,争取上级投资还有潜力。结合我区的实际认真研究国家的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加强项目谋划、项目立项、项目管理,争取上级投资有新作为。三是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做好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跑“上”多,跑“下”少。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深入园区、企业、乡镇、专业大户,主动为他们出主意、出思路,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四是推动规划、计划落实的方法手段不够。要加强计划工作的改革创新,把计划工作与项目建设、投资促进紧密联系起来,加强监督、跟踪服务,及时调整,综合协调。

 

咸安区环保局的综合评议意见

 

    一、满意度测评情况

    1、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全区166名代表参与测评,其中满意123票,基本满意41票,不满意2

    2、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 25人参评,满意22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0,满意率88%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2年以来,区环保局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严格把好环境准入关,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治污减排和生态建设,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为咸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生态环境支撑。 

同时,根据评议收集意见,区环保局需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有些企业存在偷排、超排、直排现象,要加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打击力度,加大破坏环境的违法成本。二是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种植污染严重,要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种植污染的监管和治理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旅游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三是城区空气质量下降,要加快推进工业锅炉改造,减少工业排放,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四是双溪污水处理厂建成两年多未投入使用,要采取措施让其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争取上级环保政策和专项资金,加大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

 

咸安区交通运输局的综合评议意见 

    一、满意度测评情况

    1、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全区166名代表参与测评,其中满意130票,基本满意36票,不满意0

2、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5人参评,满意23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0,满意率 92%

    二、综合评议意见

通过两个环节的评议,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2年以来,区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五个咸安”建设,严格依法行政,高标准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在交通项目建设、公路管理养护、道路运输管理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既定目标规划任务,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安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支撑保障。

同时,根据评议收集意见,区交通运输局需在以下四个方面抓好整改:一是基层干部群众对交通法规认识还不够全面,要加大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公路建设与管理的自觉性。二是一些旅游公路建设速度与建设旅游城市要求还有差距,要加快区政府确定的旅游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环节较为薄弱,要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力度,切实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四是一些路段仍然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加大道路治超工作力度,巩固治超成果。一些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够齐全,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和安全标识等设施建设。

 

咸安区农业局的综合评议意见 

    一、满意度测评情况

    1、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全区166名代表参与测评,其中满意141票,基本满意25票,不满意0

    2、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5人参评,满意22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0,满意率88 %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2年以来,区农业局创新发展思路,加快现代农业推进步伐,农业农村经济呈现出增产增收的发展势头。茶叶、蔬菜等特色农业有了新发展农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业信息网站、农技“110”等农业信息发布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技术成果已惠及千家万户监管监测力度加大,基本上实现了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全覆盖。

    根据两个环节的评议区农业局还需抓好以下四个问题整改:一是乡镇农技服务质量不高,以钱养事流于形式,主管局缺乏严密的考核制度;要加强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村、镇、区三级农技服务网络的作用。二是对咸安农业宏观发展研究不够,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对咸安传统农业品牌的宣传、推介和培育,没有让咸安历史上固定的优势品牌形成规模效益三是健全市场服务体系,及时向农民提供有效的生产信息、市场信息和技术指导,加速推进农产品电商建设,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化肥、添加剂、农药污染的管控,确保餐桌上的安全。


咸安区卫计局的综合评议意见


一、满意度测评情况

1、表满意度测评结果 全区166名代表参与测评,其中满意132票,基本满意34票,不满意0

    2、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5人参评,满意 25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满意率100%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区卫计局2014年组建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深化医疗改革和落实生育国策为重点,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在医疗条件改善、队伍建设加强、服务能力提升、惠民政策落实、执法水平提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卫计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根据两个环节的评议,区卫计局需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基层医疗机构待遇低、条件差,人难招、人难留,要加强医疗机构人才培养,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留住基层医疗人才,确保城乡医疗均衡发展。二是医生执业行为不够规范,存在大检查、大处方、不合理用药等现象,要进一步加大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不够,多数居民对有关政策不了解,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建档立卡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我区政策外多孩出生大量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高位运行,要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的工作力度,抓好多孩率控制,加大“两非”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做好计生对象和失独户的服务工作。

 

咸安区林业局综合评议意见

    一、满意度测评情况

    1、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全区166名代表参与测评,其中满意141票,基本满意24票,不满意1

    2、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5人参评,满意24 票,基本满意 1票,不满意0,满意率96%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四年来,区林业局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管护、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林业改革、绿色产业发展、自身建设等主要职能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根据全体代表和常委会两轮评议收集整理的意见,林业局还须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正确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科学制定林业发展规划。要特别注意改天然林为经济林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问题二是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名贵树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时有发生,要继续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三是充分利用咸安森林资源,积极为林农提供技术、种苗、市场和科技信息服务,以提高林业的综合效益。四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对林业“两金”取消后的现实困难,主动争取支持有效化解站所改革带来的不稳定问题。


工作评议动真格 人大监督实效

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大明

2016615 

 同志们:

    今天对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是继去年对区水利局、区社保局5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后,本届常委会开展的第次工作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是实施工作监督的一种有效探索,是落实《监督法》关于评议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开展工作评议,旨在不断增强受评单位的职责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受评单位树立依法行政、全面履职、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着立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五个咸安”的建设。

    今年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从3月份开始,计划到9月底结束。工作启动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受评单位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各工作评议小组深入调研、正确指导,截至今日为止,已圆满完成了“宣传发动、单位自查、调研视察、区人大代表分小组评议、人大常委会评议”阶段性工作。下面,我就这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组织实施部署周密

    1.认真制订评议方案,明确了评议的方法步骤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对工作评议非常重视,经主任会议提议,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确定了今年的受评单位。为加强对工作评议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今年的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从评议内容、评议程序、评议对象的确定到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都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还就代表分组、测评项目内容等印制了通知和资料。

    2.认真进行指导督办,确保了评议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了保证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区人大常委会组建了6个工作评议小组,负责6个受评单位的评议工作和19个代表小组的评议指导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对每一阶段工作都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及时召开碰头会,认真回顾总结,切实加强对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组织新闻宣传部门及时报道工作评议的推进情况,为工作评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6个工作评议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受评单位、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依时间节点一步一步抓落实。6个指导组分赴19个人大代表小组,对各代表小组的评议工作进行了指导、督办。6个受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工作评议方案的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均召开单位动员会,及时明确任务,并认真做自我总结,撰写履职报告。

    3.认真开展视察调研,提供了受评单位的基本情况。评议工作启动以来,各评议小组就对受评单位开展了视察、调研。 5旬,各工作评议小组再次深入到受评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中进行调研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桥率工作评议第一小组赴区发改局,副主任张池林率第二小组赴区环保局,副主任倪琴率第三小组赴区交通局,副主任孙茂盛率第四小组赴区农业局副主任吴永清率第五小组赴区卫计局,副主任章成才率第六小组赴区林业局,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各评议小组认真讨论,深入研究,科学分析,集思广益,撰写了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并提前编印、发放到各位区人大代表的的手中,为人大代表评议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两个环节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4.认真组织评议测评,透视了受评单位成绩问题。在宣传发动、自查报告、评议组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是人大代表评议。520—23日,19个人大代表小组在区人大常委会指导组的指导、督办下,组织代表审阅受评单位的履职报告和评议小组的调研报告,开展集中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今天,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评议,6家受评单位分别作了履职报告,接受了询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满意度测评。评议会上,受评单位总结成绩实实在在,查找问题敢于言丑,谈工作打算切合实际,正确认识和对待评议意见和评议结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从法律、政策和发展的角度看问题、提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人大代表评议发言有分析,有建议,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中肯地提出批评和意见

    5.认真汇总测评结果,形成了全面综合评议意见。根据受评单位的履职报告、评议小组的调查报告、区人大代表的评议发言、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个环节的满意度测评,对收集到的单位干部职工和人大代表反映的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整理形成了对6个受评单位工作的综合评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将以文件的形式报区委,反馈给区政府和受评单位,并在区人大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同心协力工作评议意义彰显

    1.在评议中支持,人大创新了监督方式。评议政府工作部门,一般地方都是采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评议,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区代表对政府工作部门进行评议,是一种工作创新,在省全国也极为少见。工作评议集代表调研视察、听取履职报告、满意度测评、询问于一体,把对政府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人大代表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把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与对区政府部门的工作支持结合起来,不仅拓展了人大监督的广度、深度,加大了人大监督的力度,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更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部门的工作。

    2.在自查中明责,单位认清了职责要求。受评单位高度重视,配合密切,在工作评议中,认清了自己的工作职责,结合各评议小组调查出的问题、建议和评议意见,认真分析反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建章立制,以工作评议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切实履行了法定职责,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3.在参与中行权,代表激发了职务意识。全区19个代表小组评议会应到代表225人,实到代表166人,绝大多数代表在接到参评通知后,都能提前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到会。领导代表多数能以普通代表身份参加评议活动,认真履行代表义务和职责;代表小组认真组织、认真对待、不走过场;代表们在评议会上发言踊跃,讲真话、说实情,评议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代表参加工作评议,既增强了执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拓宽了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渠道。

    4.在期盼中关注,社会赞扬了活动开展。工作评议中,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走访、座谈,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调研等方式,让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到工作评议中来,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及时公布工作评议情况,增加了工作评议的透明度,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社会对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强化措施,抓好整改体现实效

    本次工作评议还剩下“整改及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最后一个环节,6家受评单位要从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高度,认真研究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实实在在做好整改工作。

    1.态度要实。开展工作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实践证明,工作评议具有针对性强、透明度高、效果明显的特点。对于评议工作,区委是充分肯定、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也是满意的。受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要正确对待评议,真心实意接受评议的意见,对每个评议问题都要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抓整改,以坚决的态度抓到底。

    2.措施要实。虽然有的受评单位在接受评议时就已经开始了整改,但从整体和环节上来看,整改还需要下大力气,从今天会议后,要拿出整改方案,结合实际,明确要求和时限,逐条分析,落实整改,对于能够整改的,迅速整改;对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作出说明并逐步解决;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巩固、防反弹、抓深入、促提高上下功夫,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决不能避重就轻、停在表面,更不能敷衍塞责走过场。受评单位的整改方案在630日前完成并上交区人大办公室。

    3.督导要实。区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小组要继续加强对受评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深入受评单位,掌握整改动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对一些整改不力的问题和综合意见的落实情况,一抓到底,跟踪问效。8月底前,各评议小组要到受评单位听取一次汇报,检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整改阶段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将在9月召开的会议上听取6家受评单位的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区政府及分管领导也要督促受评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对一些受体制、机制、资金等制约的问题,要给予帮助和支持,以确保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效果要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强调的都是效果。整改要有显著效果,关键在行动。受评单位要抓住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责任到人,督促到位,阶段性突破的要有时间表,须系统推进的要有路线图,要确保整改的成效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大多数满意。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三十八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倪  琴    张池林

毛晓光   孙 斌  李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周大勇  

周亚钦    钱  新    徐一钊    彭姣云    雷  玲    朱辉煌    陈雪飞 

罗继红    樊向红    阚   铭   郭洪峰   

缺 席:

  蒋金中         

列 席:

陈新日  陈 伟  徐红兵  蒋志强  吴长勇    陈斌洋     王宏高  

刘辉亮    包  勇    王  勇    洪大桥    葛文斌    聂选明     王元宏

祝敏柏    田海湖    李云钊    陈  艳    李继平    黄  赞     陈  晖

沈  杰    胡丽丽    朱  燕    陈  清    朱钢铁    陆才国     徐  辉

  李宏伟    李  辉    成  凡    郑  俊    杨大平    李文华     陈丽华

  樊向阳    曹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