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三十次会议公报(总第78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5-10-28 | 24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510月    5号(总号78  

                   目      录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1

关于批准201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

关于咸安区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吴长勇 3

关于201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7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9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10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11

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田青同志职务的议案…………………………………12

开展工作评议  增强监督实效……………………………………………… 黄大明 13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评议工作代表参评情况通报………………………… 20

对咸安区人社局的综合评议意见………………………………………………………22

对咸安区国土局的综合评议意见………………………………………………………24

咸安水利综合评议意见………………………………………………………25

对咸安区统计局的综合评议意见………………………………………………………26

咸安安监综合评议意见………………………………………………………27

工作评议汇总表…………………………………………………………………………29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30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2015819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安区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批准201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5年819日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所作的《关于201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决定批准201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加强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使用的管理,会议提出如下要求:

  1、要严格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2、要严格按照债券资金的预算管理规定,签订好置换协议,确保置换过程规范,做到所置换债务逐笔对应到债务项目。

  3、要加强对已置换存量债务的管理,对已置换的存量债务,应按原偿还要求继续加强跟踪管理。

  4、要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关于咸安区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519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吴长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省下达了咸安区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转贷额度,使区级全年预算收支发生了一定变化。根据《预算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债券资金转贷额度

  2015年,省下达咸安区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505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额度55810万元,其中:公开置换的一般债券53310万元,定向置换的专项债券2500万元。

  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清理甄别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债务,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2015年,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照省下达的债券转贷额度,201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需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是: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方面调整

  现根据省、市财政转贷额度,增加债务收入科目预算5836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5050万元、置换债券53310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283123万元调整为341483万元,调增58360万元,增长20.6%。

  2、支出方面调整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283123万元调整为341483万元,调增58360万元,增长20.6%。调整后收支平衡。具体变动情况是:

  ——教育支出原为50156万元,现调整为51156万元(新增债券1000万元),增加的支出用于咸高二期项目建设10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原为3814万元,现调整为20094万元,增加的支出用于置换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债务2280万元和竹产业园贷款140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原为10520万元,现调整为27571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3001万元、新增债券4050万元),置换债券用于置换交通债务13001万元,新增债券用于城建资金管理中心普通公路建设4050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原为4807万元,现调整为6165万元,增加的支出用于置换农金会借款1358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原为0万元,现调整为22671万元,增加的支出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债券存量债务项目2267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方面调整

  现根据省、市财政转贷额度,增加债务收入科目预算2500万元(均为置换债券)。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58561万元调整为61061万元,调增2500万元,增长4.3%。

  2、支出方面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58561万元调整为61061万元,调增2500万元,增长4.3%。调整后收支平衡。具体变动情况是: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原为58269万元,现调整为60769万元,增加的支出用于置换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农村土地整治贷款2500万元。

  三、主要措施

  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资金收支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区财政及审计监督部门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债务置换程序

  我区2013年6月30日政府债务余额是经审计确认后的结果,因2013年6月30日之后债务余额发生变化,2014年12月31日债务余额必须经以下程序方可确认置换。

  一是由存量债务债权人、债务人进行自查,债务人必须对债务真实性负责,对债务余额真实情况进行承诺,并签订承诺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对拟置换的债务,由审计部门对开发区及交通局债务项目真实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债务余额审计结果认定书。

  三是由财政部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单位承诺书、审计认定结果,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协议规定和偿债进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直接支付至存量债务的债权人。

  (二)及时偿还债券资金

  一是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明确偿债资金来源。相关部门(单位)要确定偿债收入来源,积极筹措资金,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区城建资金管理中心4050万元、交通13001万元、土地储备中心2500万元,由相关部门配合区财政从年度土地收益中统筹资金,建立偿债准备金,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区经济开发区16280万元,由区财政自2016年起,将区经济开发区基础条件与设施建设项目经费2000万元转列为债务支出;咸高二期建设项目1000万元由区财政统筹非税收入安排;农金会借款135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22671万元,由区财政统筹综合财力,从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二是纳入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由区财政根据要求,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同时,根据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协议要求,提前制订偿债计划,分年度统筹偿债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降低或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区财政部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复的资金使用项目、金额及时拨付债券资金。

  二是债券资金项目实施和置换单位要严格执行债券资金的使用规定,不得挤占、挪用。

  三是区审计、财政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债券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关于201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1519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前,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此次区本级预算调整主要是省下达咸安区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505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额度55810万元,其中:公开置换的一般债券53310万元,定向置换的专项债券2500万元。根据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政策,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综合以上因素,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由283123万元调整为341483万元,分别调增58360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由58561万元调整为61061万元,分别调增2500万元,收支平衡。

  财经工委认为,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符合中央和省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交的201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同时,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切实履行还款责任,维护政府良好信誉。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努力防范债务风险。

  二是要切实强化资金使用监督。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但军民  倪  琴

毛晓光   朱辉煌  孙 斌  李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张池林

陈  政  罗继红  周大勇  周亚钦    钱 新  徐一钊    彭姣云  蒋金中  雷  玲  阚 铭

 

列 席: 

吴长勇  王 瑜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十次会议议程 

2015928

    1、人事任免;

    2、对咸安区人社局、区国土局、区水利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进行工作评议。

  ①局长作履职报告。

  ②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评议意见。

  ③询问。

  ④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⑤反馈综合评议意见。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5928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田青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咸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田青同志职务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提请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田青同志任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区  长: 李文波

       2015924

开展工作评议  增强监督实效

——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黄大明

2015年9月28日


同志们: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今年确定的5个区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这是继去年对区财政局、文体新局等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后,本届常委会开展的第二次工作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是实施工作监督的一种有效探索,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关于评议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开展工作评议,旨在不断增强受评单位的职责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受评单位树立依法行政、全面履职、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着立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五个咸安”的建设。

今年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从3月份开始,计划到12月底结束。工作启动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受评单位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各工作评议小组深入调研、正确指导,截至今日为止,已圆满完成了“宣传发动、调研视察、单位干部职工评议、区人大代表分小组评议、人大常委会评议”五个阶段的任务,现就前面工作和后一阶段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认真真组织实施

1.认真制订评议方案,明确了评议的方法步骤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对工作评议非常重视,今年3月8日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去年出台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为加强对工作评议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从评议内容、评议程序、评议对象的确定到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都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还就代表分组、测评项目内容等印制了通知和资料。

2.认真进行指导督办,确保了评议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了保证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区人大常委会组建了5个工作评议小组和6个指导组,负责5个受评单位的评议工作和19个代表活动小组评议的指导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对每一阶段工作都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及时召开碰头会,认真回顾总结,切实加强对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还将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职能编印成资料提前发到所有区人大代表手中,增强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部门职能的全面了解。组织新闻宣传部门及时报道工作评议的推进情况,为工作评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5个工作评议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受评单位、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依时间节点一步一步抓落实。6个指导组分赴19个人大代表小组,对各代表小组的评议工作进行了指导、督办。5个受评单位按照工作评议方案的要求,召开单位动员会,明确任务,抓好自查自改,撰写履职报告,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工作评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认真开展视察调研,提供了受评单位的基本情况。评议工作启动以来,各评议小组就对受评单位开展了视察、调研。8月下旬,各工作评议小组深入到受评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中,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评议第一小组听取了水利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与区水利局班子成员、二级单位和股室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谈话,并实地察看了部分水利工程项目,查阅了相关资料;第二小组与统计局班子成员、部分机关干部、农调队和城调队专家、乡镇统计员、发改局、商务局、经信局、城市和农村样本点辅调员、工业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查阅了相关资料;第三小组征求了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乡镇国土所的意见,视察了国土整治项目,并对2012年以来国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第四小组查阅了安监局的相关资料,深入到咸宁市天宏化工有限公司和咸安区桂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行实地察看,听取了咸宁市天宏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的意见建议;第五小组视察了区人社局服务窗口、二级单位、实训基地、向阳湖镇人社中心、同心路社区人社服务窗口,召开了座谈会,征求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的意见,查阅了相关资料。各评议小组根据调查情况,认真讨论,深入研究,科学分析,集思广益,撰写了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并提前编印、发放到各位区人大代表的的手中,为区人大常委会两个环节的评议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4.认真组织“三评三议”,透视了受评单位的成绩和问题。在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评议组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组织“三评三议”。一是单位干部职工评议。9月1—4日,各评议小组分赴受评单位召开评议会,听取了受评单位主要负责人所作的工作报告,发放表格,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二是人大代表评议。9月10—12日, 19个人大代表小组在区人大常委会指导组的指导、督办下,组织代表审阅受评单位的履职报告和评议小组的调研报告,开展集中评议;三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今天,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区国土局、水利局、社保局、统计局、安监局5家受评单位分别作了履职报告,接受了询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满意度测评。评议会上,受评单位总结成绩实实在在,查找问题敢于言丑,谈工作打算切合实际,正确认识和对待评议意见和评议结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从法律、政策和发展的角度看问题、提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人大代表评议发言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中肯地提出批评和建议。

5.认真汇总测评结果,形成了综合评议意见。根据受评单位的工作报告、评议小组的调查报告、区人大代表的评议发言、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3个环节的满意度测评,对收集到的单位干部职工和人大代表反映的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整理形成了对5个受评单位工作的综合评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将以文件的形式报区委,反馈给区政府和受评单位,并在区人大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切切实实履行职责

1.在监督中支持,人大创新了监督方式。评议政府工作部门,一般地方都是采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评议,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区代表对政府工作部门进行评议,是一种工作创新,在湖北省属于首例,在全国也极为少见。工作评议集代表调研视察、听取履职报告、满意度测评、询问于一体,把对政府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结合起来,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人大代表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把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与对区政府部门的工作支持结合起来,不仅拓展了人大监督的广度、深度,加大了人大监督的力度,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更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部门的工作。

2.在自查中明责,单位认清了职责要求。受评单位高度重视,配合密切,在工作评议中,认清了自己的工作职责,结合各评议小组调查出的问题、建议和评议意见,认真分析反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通过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建章立制,以工作评议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切实履行了法定职责,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3.在参与中行权,代表激发了职务意识。全区19个代表小组评议会应到代表225人,实到代表176人,绝大多数代表在接到参评通知后,都能提前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到会。代表们在评议会上发言踊跃,讲真话、说实情,评议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去年明显增强。区委书记谭海华在赴中央党校学习之前的“四大家”领导联席会上强调:领导代表要以普通代表身份积极参加评议活动,认真履行代表应尽义务和职责,为全区代表作表率和示范;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文波在出差期间仍不时过问自己所在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督促代表小组要认真组织、认真对待、不走过场;区委副书记许关欣亲临桂花代表小组参加评议,并要求代表要对自己讲真话,对选区讲真话,对受评单位讲真话;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恢根、副区长葛军等均亲自参加代表小组评议并发言。代表参加工作评议,既增强了执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拓宽了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渠道。

4.在期盼中关注,社会赞扬了活动开展。工作评议中,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走访、座谈,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调研等方式,让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到专项工作评议中来,并通过电视、报纸、区人大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及时公布专项工作评议情况,增加了工作评议的透明度,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社会对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的好评如潮。

三、端正态度,强化措施,实实在在抓好整改

本次工作评议还剩下“整改及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最后一个环节,5家受评单位要从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高度,认真研究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实实在在做好整改工作。

1.态度要实。开展工作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实践证明,工作评议具有针对性强、透明度高、效果明显的特点。对于评议工作,区委是充分肯定、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也是满意的。被评议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要正确对待评议,真心实意接受评议的意见,对每个评议问题都要落实责任、落地见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抓整改,以坚决的态度抓到底。

2.措施要实。虽然有的受评单位在接受评议时就已经开始了整改,但从整体和环节上来看,整改还需要下大力气,从今天会议后,要拿出整改方案,结合实际,明确要求和时限,逐条分析,落实整改,对于能够整改的,迅速整改;对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作出说明并逐步解决;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巩固、防反弹、抓深入、促提高上下功夫,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决不能避重就轻、停在表面,更不能敷衍塞责,走过场。受评单位的整改方案必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并上交区人大办公室。

3.督导要实。区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小组要继续加强对受评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深入受评单位,掌握整改动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对一些整改不力的问题和综合意见的落实情况,一抓到底,跟踪问效。11月底前,各评议小组要到受评单位听取一次汇报,检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整改阶段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将在12月召开的会议上听取5家受评单位的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区政府及分管领导也要督促受评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对一些受体制、机制、资金等制约的问题,要给予帮助和支持,以确保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效果要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强调的都是效果。整改要有显著效果,关键在行动。受评单位要在落实“真、快、实、显”四字上下功夫,抓住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责任到人,督促到位,阶段性突破的要有时间表,须系统推进的要有路线图,要确保整改的成效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大多数满意。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评议工作

代表参评情况通报


9月10日—1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19个区人大代表小组分别召开评议会,对五个区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区委、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以及各乡镇办主要领导中的代表都能按照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带头参加小组活动。区委书记谭海华在赴中央党校学习之前的“四大家”领导联席会上强调指出:领导代表要以普通代表身份积极参加评议活动,认真履行代表应尽义务和职责,全区代表作表率和示范要通过开展评议活动,为评议对象认真把脉问诊,促进政府工作部门切实提能力、转作风、优服务。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文波在出差期间仍不时过问自己所在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督促代表小组要认真组织、认真对待、不走过场。他特别要求受评的政府工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把代表的评议当成改进政府工作、优化工作作风的契机,对评议意见要认真抓好整改并取得实效。区委副书记许关欣亲临桂花代表小组参加评议,并要求代表要对自己讲真话,对选区讲真话,对受评单位讲真话;要下真功夫,对代表评议的意见要做到真转达、真督办、真反馈。区委常委陈恢根、副区长葛军等均亲自参加代表小组评议并发言。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区代表评议活动的平衡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督办和协调服务作用

全区19个代表小组评议会应到代表225人,实到代表176人,绝大多数代表在接到参评通知后,都能提前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调整工作日程安排,确保按时到会参加活动。不少代表尽管手头有要事,家中有急事,甚至身患疾病,仍以执行代表职务为重,不请假、不推辞,积极参加代表小组评议。同时,代表们都倍加珍惜这次履职监督的机会,在评议会上发言踊跃,讲真话、说实情,会场气氛热烈,评议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比去年明显增强。

不过,此次代表小组评议活动,仍有49名代表缺席。为了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维护代表活动的纪律性,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性特此代表缺席情况进行通报

1、因事因病按程序履行了请假手续的代表24人:梅咏红、陈大英、黄庭炬、李怡群、王朝帮、孟新安、陈相泉、刘格、谭海华、黄小洪、周家添、顾兴旺、郑奇明、胡志伟、杨亚斌、蒋志强、董明、陈斌洋、黎正刚、陈荣华、王卫民、朱光明、李克彬、李志强

2、其他缺席代表25人:石红兵、徐坚、余国华、陈丹、严运礼、李斌、汪性智、陈绪堂、张英娥、周娟、镇常松、孙天龙、张程、张小平、余宪旗、程海林、戴小平、张启银、陈银波、梅冬丽、潘卫平、周常旺、徐隆久、曾振华、廖棠三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础工作。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在大会期间工作的准备和延续,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内容。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意愿和呼声的重要渠道,是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平台。希望全体区人大代表今后的代表活动中,尽量克服困难,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我区“五个咸安”和“首善之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咸安区人社局综合评议意见 

根据《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区人大常委会第五评议组组织对区人社局进行了三轮工作评议,现将综合评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测评情况

干部职工130人参评,满意115票,满意率88.46%;人大代表176人参评,满意124票,满意率70.45%;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2人参评,满意18票,满意率81.8%。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2年以来,区人社局紧紧围绕“五个咸安”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情况比较好。一是就业再就业形势稳中有增。年年都超额完成市区两级各项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富有特色,受训劳动者技能得到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社会保障持续扩面提质。行政事业单位参保人数和享受养老保险人员逐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十年调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参保缴费完成任务率达百分之百,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医保“便民”“惠民”渠道更加顺畅;三是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监察、仲裁、信访接待机制,受理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解决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四是服务平台建设富有成效。建设了乡镇人社中心服务平台、人社信息化平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方便了群众办事;五是作风建设不断得到改进。通过治庸问责活动、“转作风 优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局服务群众质效有了明显提高。

根据三个环节的评议,局机关干部职工、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该局履职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要加强劳动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改进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大企业用工服务力度,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企业的力度;二是要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拓宽医保便民服务渠道;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对劳动者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做好政策宣讲和细致的解释工作,维护稳定;四是要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依法行政、岗位履责的能力,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建设管理,打造一流社会保险服务品牌。

咸安区国土局的综合评议意见

根据《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区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组组织对区国土局进行了三轮工作评议,现将综合评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测评情况

干部职工64人参评,满意63票,满意率98.4%;人大代表176人参评,满意119票,满意率67.6%;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参评,满意17票,满意率77.3%。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2年以来,区国土局在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矿产资源管理、土地整理”等主要职能上,做了大量成效显著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1万亩,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39.9万亩的耕地保护任务;扎实有效开展了国土整治工作,共争取项目资金4.1亿元,总建设规模达17.16万亩;强化执法监察保护了土地资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共出让土地2.06万亩,收取出让价款20.8亿元,有效保障了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有序推进矿业整治,逐年控制了矿业开发规模;稳步推进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

   根据三个环节的评议,区国土局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从以下四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整改。一是农村不办用地手续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比较多,要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加大国土执法力度。二是要在保证供应量的基础上,尽力盘活存量,对多年未利用的土地进行督查、处理,合理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群众办事在行政服务中心和国土局“两头跑”现象比较突出,要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在农田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方与镇村组的沟通协调;要加强监管,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既让群众受益,又让群众满意。

 


对咸安区水利局的综合评议意见


根据《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区人大常委会第一评议组组织对区水利局进行了三轮工作评议,现将综合评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测评情况

干部职工40人参评,满意40票,满意率100%;人大代表176名参评,满意132票,满意率75%;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参加测评,满意22票,满意率100%。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2年以来,区水利局争项目、强建设、严管理,水利事业快速发展,防汛抗旱工作扎实有效,实现了年年平安度汛和抗灾夺丰收;水利项目建设规模空前,完成投资6.44亿元,全区防洪减灾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水利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我区成为全国第一批河湖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和全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水资源管理力度加大,水资源保护成效不断显现;作风建设紧抓不放,单位面貌和队伍形象焕然一新。

同时,根据三个环节的评议,区水利局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希望区水利局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一是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仍然很突出。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的人畜饮水问题仍是“老大难”,要加大力度推进解决。二是仍然存在重大轻小、重建轻管问题,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老水利的年久失修等问题还很紧迫,要千方百计加大力度解决。三是城乡防洪排涝能力还不足,水利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与实际保障需求还有差距,防洪排涝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建设及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咸安区统计局综合评议意见 

根据《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区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组组织对区统计局进行了三轮工作评议,现将综合评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测评情况

干部职工27人参评,满意27票,满意率100%;人大代表176人参评,满意125票,满意率71.02%;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2人参评,满意18票,满意率81.8%。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2年以来,区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创新思路,认真履责,主动作为,各项统计工作不断得到了加强。组织完成了第六次人口普查、第三次经济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并一次性通过了国家和省级的检查验收;统计内网和外网已连通到各乡镇办和开发区,信息化建设不断得到了优化;各项统计要件达到了“八有八化”的标准,工作环境不断得到了改善;争取区委将统计工作纳入了全区目标考核范畴,统计地位不断得到了提高。

同时,根据三个环节的评议,区统计局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二是注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为领导提供更有效的决策依据,为地方发展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三是注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化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统计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四是加大对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部门公信力。

 

咸安区安监局的综合评议意见 

    根据《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区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组组织对区安监局进行了三轮工作评议,现将综合评议意见通报如下:

一、测评情况

干部职工13人参评,满意票13票,满意率100%;人大代表176名参评,满意117票,满意率66.5%;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2人参评,满意18票,满意率81.8%。

二、综合评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2年以来,区安监局能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依法行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一是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了全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落实了政府监管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二是强化了安全产生监管责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双管齐下,对严重违章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三是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数字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标准化达标率98%。四是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了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廉洁从政和安全监管技术的培训教育。

同时,根据三个环节的评议,区安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追责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监管,督促隐患整改。四是建立规范长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防止在源头上产生隐患。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三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但军民  倪  琴

毛晓光   孙 斌  李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张池林    陈  政

罗继红  周大勇  周亚钦    钱 新  徐一钊    彭姣云  蒋金中  阚 铭


  席:

朱辉煌  雷  玲   

列 席: 

施继武  陈 伟  徐红兵  蒋志强  李 平  王宏高  徐霞子

黄定槐  周和平  王 平  朱宗德  陈雪飞  朱 燕  张太亮

吴学海  王华冰  王移明  汪 鑫  沈昌亚  肖继斌  黄 洋

胡 柳  邓仁辉  何小琴  陈清国  李向红  吕文清  镇常植

杨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