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报(总第77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5-08-18 | 24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58月    4号(总号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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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1

咸安区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2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11

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8

关于咸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28

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32

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4

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40

关于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42

关于视察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47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50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201586

 

  1、听取和审议咸安区人民法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咸安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咸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关于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及有关视察报告;

  6、其他。

 

咸安区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徐红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咸安区人民法院报告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我区“竞进争先,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上半年受理案件2517件,审结、执结1686件,标的额3.4亿元,为促进法治咸安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崛起”、打造鄂南“首善之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犯罪,着力推进平安建设。审结刑事案件170件262人。依法严惩“两抢一盗”、寻衅滋事等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审结此类案件41件57人,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9件30人,加大惩处力度,维护公共安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配合“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集中宣判贩毒案件3件3人,震慑贩毒分子,遏制毒品蔓延趋势。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6人,同比上升15%,保持对腐败分子高压态势。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我院审判的13件“1.10”专案关联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其中11案20人服从判决不上诉,并与四川省司法行政部门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刑满释放的罪犯平稳返川。会同检察机关对简易程序案件进行“集中开庭、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提高效率,快审快结,共审结简易程序案件21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7天。加强司法人权保障,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6名被告人指派辩护人。

(二)坚持调判结合,着力化解民事纠纷。审结民事纠纷案件734件,标的1.43亿元。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审结婚姻、抚养、继承案件176件,维护社会家庭和谐。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372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7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合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继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上半年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处妥纠纷108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我院以诉前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涉外纠纷,涉诉企业董事长美国人爱德华先生给我院寄来的中英文锦旗,被《香城都市报》报道。

(三)加强商事审判,着力服务经济发展。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审结商事纠纷案件340件,标的1.42亿元,促进辖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今年以来,涉房地产纠纷案件数量激增,上半年已收案166件,同比上升295%,其中以群体性诉讼居多,案件处理难度很大。我院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应对,依法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妥善化解矛盾,目前已结案116件。为依法及时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院建立清收企业拖欠货款工作专班,春节前夕,工作专班行程万余里,仅用一周时间就为湖北煤机公司清收货款200余万元,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四)化解行政纠纷,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件,审结12件。今年来,我院采取庭长讲课、邀请行政机关领导旁听庭审等方式,为新修改《行政诉讼法》顺利实施营造氛围。加大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工作力度,收案数同比增长30%。在已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件,原告主动撤诉3件,依法纠正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件,申请执行标的203万元,裁定准予执行21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创新执行方法,着力实现合法权益。执结案件430件,标的5823.38万元。执行案件全部实行网上流程管理,对临近执行期限案件及时预警,加快办案督办力度。建立执行查控网络,对接最高院和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异地银行存款,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上网公布,限制其贷款、招投标等商业行为及高消费行为。今年来,我院共将330人纳入失信人名单,促使28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加大打击力度,刑事立案查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今年上网追逃5人,已执毕3件案件。

二、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一)围绕中心定位,发力更加精准。紧紧围绕区委部署,找准服务着力点。积极献言献策,密切关注可能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大力畅通渠道,院党组定向、定期联系企业,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走访,主动回访案件当事人,开门纳谏,征求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突破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案件执行难、人民法庭力量不足等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成立涉重点项目纠纷案件领导小组,院长亲自督办、协调,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执;优化审判力量,抽调骨干力量专门负责涉重点项目建设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二)着力环境优化,保障更加有力。打造良好的司法“软环境”,保障我区“五大战略”深入实施。刑事审判突出打击“一霸四强”犯罪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平安环境。民商事审判积极应对房地产调控给楼市营销带来的影响,妥善化解了“温泉第一街”等一批19余件群体性商品房买卖纠纷,及时化解了一件容易造成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积极落实新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院在审理汀泗桥镇某村民不服咸安公安分局作出的拘留决定行政诉讼案时,依法引导咸安公安分局指派该局副局长出庭应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落实立案改革,服务更加优越。今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全面实行。我院在此之前精心组织专项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掌握立案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5月份,全院登记立案466件,同比增长37%,环比增长21%,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基本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努力解决“立案难”问题。

三、优化审判管理机制,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强化司法为民机制。强化院领导亲自接访、首访负责制度,每周固定两名院党组成员接访,悉心解决来访群众诉求,防止发生新增信访案件。今年以来,没有新增信访案件,原有信访积案亦得到了有效解决或稳控。积极落实省、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法庭干警驻庭办公制度,严禁“走读”,服务人民群众更加及时便利。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和巡回审理工作,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上半年开展巡回审理17件次,就地化解纠纷,发挥庭审教育引导功能。

(二)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今年,我院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应用,上半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749份生效文书;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大厅服务,开通网上申诉信访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我院扎实推进司法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了便捷、优质的立体化诉讼服务。

(三)健全司法管理机制。今年,我院注重完善“以质效管理为核心、以流程监控为手段、以科技保障为支撑、以绩效考评为导向”的审判管理模式,按照上级要求,对管理指标进行了调节,确保指标设置科学合理,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职能作用。院党组充分运用信息平台管理审判工作,将流程监督、节点管理、案件评查、质效评估、审判态势分析等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今年以来,我院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三严三实”“三抓一促”“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等主题教育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周密部署实施,有效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在活动中,我院突出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院长徐红兵亲自为全院干警上课,邀请区委宣传部、区党校的理论专家来为干警上课,庭室负责人在大会交流心得,确保活动入脑入心。我院还注重丰富活动载体,增强活动效果,组织干警到官埠桥镇栗林村开展法律咨询、清扫街道、植树造林,美化乡村家园。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我院干警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宗旨意识明显增强,上半年全院干警克服案多人少矛盾,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和集中整治“六难三案”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反腐倡廉文件,增强干警严格遵纪守法、坚持廉洁操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公示举报网站,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司法巡查,加强案件卷宗评查工作,特别是对发回重审案件和改判案件予以重点检查,评定错案,追究责任。上半年,全院干警反腐倡廉意识自觉性有很大提高,经受住各种明查暗访、巡视检查的考验,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

(三)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多措并举,锤炼队伍,带活队伍,带强队伍。在活动中,我院注重以干警身边人为典型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我院全国优秀个人王忠、袁四祥,全省百名好干警陈琴,学先进,赶先进,树正气,扬新风;注重以干警身边人为老师学习,组织相关庭科室负责人给全院干警授课,讲授近年修订的三大诉讼法,民一庭、行政庭等庭室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办案水平。我院还开展评选优秀文书、优秀庭审活动,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水平。

五、有序推进基础建设,切实保障审判执行工作

(一)科技强院,强化信息化建设。打造信息化工作环境,院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先后完成千兆局域网、标准化网络机房、综合监控系统、安全监控中心、数字化档案室等信息化硬件工程建设,开通了全省三级专网视屏会议室。在区看守所建成远程审讯室,不用将被告人押解到法院就可以提审,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建成数字化审委会一个、科技法庭三个,全面完善审理合议程序,促使庭审行为更规范,进一步提高庭审水平。建成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互联互通,方便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二)公信立院,强化公开显权威。严格执行法律文书上网制度,上半年法律文书上网公布749份;完善法院工作公开栏,制定法院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提升司法公开力度、广度、深度;六月初,举行立案登记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第一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院党组走访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重大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上半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73件,不断提高陪审能力,增强陪审质量,促进司法民主;聘请38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监督。以内外结合的多种监督形式,保障司法公开的质量。

(三)建设兴院,强化保障增实力。我院积极落实全市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把全区法庭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7个人民法庭全部联入院机关审判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实现从立案、排期、审理、催办督办、审批、执行到结案、归档等审理流程的立体、网络化管理。完善诉前矛盾化解机制,积极采取“诉非对接”模式,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建立以法庭为中心,村委会、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辅助支持的联动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立人民法庭党支部,提高法庭干警待遇,落实法庭补贴,加强生活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政治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积极争先创优。

上半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楚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法院及法官创新意识、敢于担当精神尚需加强;破解涉诉信访难、执行难还需要加大力度,创新方法;法院及法官服务大局能力和新时期群众工作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法官断层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法院工作开展。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且有信心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切实解决。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大环境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标的额上限的提高,我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将大幅上升,案件难度将会增大。另外,落实司法改革各项措施也将对法院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我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抓好思想教育工作,促进思想建设实现新提高。坚定不移地将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通过学习,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激发全体干警干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下半年,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将全面启动,我院要从思想政治、人员组织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积极、稳妥、慎重地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继续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推动各项工作有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统筹安排,细化任务,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和裁判文书评查等手段,有效提升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做好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持续抓好作风和能力建设,展现队伍建设新面貌。全面发挥以党建促队建的带动作用,精心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三严三实”“三抓一促”“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千名干警进千村解千难”等主题教育活动,突出领导带头、党员示范,认真完成下一阶段的任务部署,切实改进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是严格践行“三严三实”,促使司法为民有新举措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清理消化积案;抓好信访工作,做到稳控到位、化解到位;积极开展送法下乡、上门服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案件当事人大回访等活动,力求各类活动取得好的成果。要创新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贴心的司法服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全精神的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举措,为促进法治咸安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崛起”、打造鄂南“首善之区”作出更大贡献!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院长  蒋志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15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以“四个全面”统领检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半年来,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9件221人,同比上升14.1%和16%。提起公诉174件265人,同比上升13%和17.4%。其中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批捕嫌疑人158人,公诉143人。同时当宽则宽,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犯罪案件53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80件,羁押必要性审查29件,不捕63人,不诉14人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为群众举报、控告、投诉、申诉、咨询提供便民服务平台。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5件次,做到及时分流和依法处理。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及时疏导上访案件5件,确保了全国两会期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积极做好平安建设工作。选派4名干警参与全区平安创建督导,7名副检察长包保温泉、永安7个社区,院“三万”工作队牵头向阳湖镇和包保铁铺村的平安建设督导工作,通过宣传发动、进村入户、召开“两代表一委员”恳谈会等形式,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推动平安创建,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突出查办大要案。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目前已立案17件17人,同比上升6%。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件13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大案13件,侦结4件4人。如查处青龙山高中原校长吴某等3人受贿案、区住建局副局长余某贪污、滥用职权案。

规范司法行为。狠抓规范司法24项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审押分离、时间登记制度。司法警察提押34次,看管9次,送达文书68次,市院调警2次,保障办案安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技术部门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审录分离制度等,共对犯罪嫌疑人、证人实行讯问、询问全程录音录像61人次298个小时,保证文明办案。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召开20余家涉农单位工作联席会,加强三农建设领域预防工作。深入向阳湖镇、质监局等单位举办法制讲座5次。开展预防咨询、警示教育7次,行贿档案查询231次,查询企业1007个和个人1769人。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全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法律监督调查54件,立案监督26件36人,其中督促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依法追捕6人,追诉5人、漏罪8条;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5次,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24份、检察建议12件。

加强审判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活动监督8件,办理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5件,启动法律监督调查35件,其中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1件,执行监督10件,审判程序监督10件,裁判结果监督4件。如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区国土资源局收回土地出让金0.96亿元。

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303人进行摸底,建立数据库,对10名保外就医人员进行病情复查,组织30余名矫正人员到何功伟烈士陵园进行清明扫墓;办理脱逃案件1件,对刑罚执行活动提出纠违34件,发检察建议4件。24小时值班,加强李春城专案的监管安全防范工作。

四、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以公正廉洁执法为引领,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抓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区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 、“三抓一促”、“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主动深入帮扶村、服务对象等单位了解情况,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3次,点对点征求意见,面对面查摆问题。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完成时限,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让全体干警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分管检察长与主办检察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岗双责,层层落实以讲党课、参观廉政文化展、警示教育等10个子活动,推进第16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守纪律、讲规距、作表率。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同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落实“八项规定”、“六条意见”、“十个不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抓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以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实行周学习、月点评、季小结、年考核制度。开展全员信息化应用“大比武”竞赛,深化“互联网+检察工作”的落实,组织参加各类培训90余人次,提高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

抓文明创建。以创建最佳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开展党员志愿者结对帮扶等香城义工、骑自行车环保行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在检察日报、咸宁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47篇,发微博、微信300余条,向社会重点报道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和干警风貌,较好地把握了正确的舆论导向。

五、强化工作机制创新,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紧紧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

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改革。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听证会等活动9人次,对1起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了监督程序。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的改革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宣告批捕、公诉结论性法律文书14次,听取律师意见86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批捕案件公开审查1次,对23件不捕案件、74件批捕案件进行案件评查。积极开展第17个举报宣传周和检察公众开放日活动,在银泰百货门口、汀泗桥镇设点宣传,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同志亲自接访。

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电话和3个检察服务站作用,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落实“诉访分离”和导入程序要求,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组织参与了朱杏平申诉案公开答复,化解矛盾纠纷。

六、强化全局思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优化法治环境。围绕区委提出的“五大战略、五大工程、五大目标”,牢牢把握“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要求,加大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42人,提起公诉37人。积极组织开展“百名干警联系百家企业活动”,全院副科级以上干警每人联系一家企业,提供职能范围内的“直通车”服务。

参与办理李春城专案和赤壁市方保安特大受贿、黑保护伞案。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视为上级院交付的政治使命和咸安检察工作头等大事来抓。抽调办案骨干和技术人员参与专案的侦查、公诉和驻所检察工作。对李春城之妻曲松枝以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赤壁市原政协主席方保安及其妻王春珍受贿、涉黑案正在办理之中。

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在向阳湖镇,牵头开展第五轮“三万”活动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党组和中层干部深入到8个农村群众工作联系点、73户群众中走访调研,结对帮扶贫困党员干部,筹资和出资40余万元帮助铁铺村绿化家园、清洁村湾、建蔬菜基地、修筑800米的出村公路。

半年来,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检察经费上划后,现行报帐系统与基层司法办案实际不相适应,对一线办案工作有影响;干警的职级待遇不能落实,又缺乏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取得工作新成效。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坚持把为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服务五个咸安建设,以绿色发展崛起、优化法治环境、新农村建设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执法效果。

二是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宽严相济,切实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以队伍建设为保证。继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等主题活动,转变司法理念、工作作风,狠抓检察管理和工作落实。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贯彻科学发展观、驾驭全局、法律监督、务实创新的能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优化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层次,提高办案业务技能;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检务督察,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司法违法的行为和不正之风。

四是以司法改革为动力。认真实施上级检察院部署的各项检察改革措施,按照湖北省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逐步达到员额制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政法专项编制39%、46%、15%,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检察院人员、财物统一管理体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检察机关肩负着惩治贪污腐败、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神圣使命。我们将忠诚履职,振奋精神,奋力拼搏,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为实现咸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元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按照“竞进争先、提质增效”的要求,面对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全区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53亿元,占年计划的35.62%,增长6.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0919元,占年计划的44.20%,增长9.1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5517.82元,占年计划的47.24%,增长9.2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66亿元,占年计划的40.42%,增长11.3%;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6亿元,占年计划的54.95%,增长0.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18亿元,占年计划的52.15%,增长20%,实现外贸出口3837.8万美元,占年计划的45.92%,增长11.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一季度,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13%,预计上半年,可下降5.0%左右

(一)产业协同发展

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产业在发展中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发展能力,稳中有进。

1.工业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上半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1.2亿元,增长5.9%。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家,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数达到178家。三六重工开发了地铁专用起重机及欧式起重机项目,中特重工产品出口到东南亚及巴西、加拿大、美国、俄罗斯等地区,华宁防腐申报了国家环保材料和设备产业园,兴兴奶业获批为国家级儿童奶粉生产企业。申报高新企业8家,立项科技、科协项目9个,新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家、校企共建研发中心1家、竹产业研究院1家,华鑫科技等公司与高校、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或技术转移协议9份,转化科技成果6项,登记省级科技成果2项,申报省科技进步奖1项。上半年,完成各类专利申报190件,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7000万元。

2.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推进。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新建温控育秧工厂1座,面积6650平米,中型基地5个,小型基地8个,引进生产线三条,育秧103.28万盘,面积18.41万平米,机插早稻面积3.12万亩;夏粮播种面积5.1万亩,预计总产量8791吨,增长4.3%;油菜播种面积37.93万亩,比上年增加0.02万亩,预计总产量35303吨;创建蔬菜标准示范园区3个(其中省级2个),蔬菜播种面积15.46万亩,新增基地面积0.36万亩,预计蔬菜总产量23.2吨,增长6.4%,产值达到3.9亿元,增长11.43%;新增茶园面积3500亩,实现名优茶总产量314吨,总产值8980万元,6家茶企产品荣获“咸宁十大名茶”称号。争创国家级粮油高产项目7个,新建水稻二化螟防治试验示范基地1个。新型农业主体不断发展,新增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共计78户(家)。

3.服务业发展进一步转型。继续深入实施全省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旅游业、物流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旅游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运营,组建了咸安物流业协会,精华纺织产业创新平台、华宁防腐产业检测检验中心等产业研发、检测服务平台逐步转向第三方服务。义乌小商品城、三亿茶都一期建成营业。上半年,全区接待中外游客332万人次,增长21%;旅游综合收入15亿元,增长25%。新增限上商贸企业5家,总数达到171家。

(二)有效投资稳步增长

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着力推进一批对稳增长、惠民生起促进作用的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

1.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紧紧围绕“项目建设竞进年”活动,全区上下大力营造抓项目、扩投资的强大气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18亿元,占年计划的52.15%,增长20%。组织山树风节能环保设备、柏庄茶业、桂乡竹业、香城雕塑、宵明汽配、山河文化、意康包装印务、矩阵汽车等8个项目集中开工。截至目前,共有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237个,计划总投资307.6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44个(一季度新开工52个,二季度新开工92个),续建项目93个。祥天空气能、咸安物流中心、向阳湖文化名人城、健康养老城、星银药业、九盛复合材料等一批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推进。

2.园区建设稳步实施。咸安经济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1500亩,园区面积继续扩大,完成了贺胜环保产业园、竹产业园二期、食品工业园和绿山还建点的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模具产业园、竹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健康生物产业园、印刷包装产业园、东湖高新现代装备制造咸安中心等产业集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园区入驻企业达136家,已建成投产运营企业10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9家。新引进项目7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4个,其中,健元生物项目投资总额8亿元。

张公工业园完成二期征地500亩,已签约企业8家,其中4家企业已开工建设。横沟桥镇工业孵化园正在进行施工设计,新征用地300亩。温泉办事处工业科技园基本建成,湖北航源胶贴有限公司正式入驻。向阳湖镇飞地工业园完成一期征地200亩,落实入园项目2个。

3.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突出产业招商,围绕模具机械、食品饮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链条延伸,赴浙江、上海、江苏、广东、武汉等地考察项目64个,组团参加了五金机械模具协会年会、“科博会”、“中博会”、“西洽会”。上半年,全区完成各类招商引资项目46个,到位资金100.90亿元,占年计划的73.12%,增长1.02%。其中,工业项目26个,新开工项目15个,合同引进资金27.56亿元,累计到位资金53.19亿元,占年计划的78.22%,增长11.03%。

(三)重点改革有序推进

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动力和活力。

1.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进一步放宽登记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行“先照后证”,“三证联办”、“同城通办”,实行“一站式”审批。上半年,新增加各类市场主体 2219 户,同比增长 5.8%,注册资本(金)206443.9万元,同比增长140%。

2.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继续精简前置审批,优化审批程序。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项目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通过后续监管等方式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除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和重特大项目的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外,其他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实施“四个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制度,核定行政职能部门行政审批项目151项,核减75项。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工业内资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清单管理模式,凡是清单外的投资项目一律执行绿色通道。

3.不断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成立中小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中心,安排应急资金11230万元,为38家企业累计提供过桥应急资金26810万元,应急资金回收率达100%,为企业节约利息成本约700 万元。成立了“咸安区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合作为区内企业开展“助保贷”业务。印发了《咸安区政府性资金调控管理办法》,把政府调控资金在各金融机构存放的分配额与各金融机构对工业企业的贷款额挂钩,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金桥信用担保公司新增融资性业务担保21户,担保额10250万元,共计在保87户,担保总额59050万元。积极探索动产抵押融资模式,推动银企合作,实现互惠共赢,上半年,完成动产抵押登记51件、抵押物价值3.7亿元、融资1.72亿元

(四)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牢固树立“环境就是资源、生态就是资本”的理念,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绿满咸安初见成效。围绕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区”,大力实施“绿满咸安”行动,以荒山荒地和乡村通道绿化为重点,严格森林资源管护。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万亩(其中:完成造林2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1%,实施了血防林、长防林、退耕还林、造林补贴、国家储备林、生态示范区和森林抚育等一大批营造林项目。完成绿色示范乡村建设40个,栽植各类苗木65万株;完成107国道、咸潘公路、马柏公路、沿横路、温随线、汀古线、西双线、肖星线等4 条省道和20条区乡公路通道绿化、补植补造1600余公里,栽植绿化苗木近20万株;完成了淦河、三八河等河道绿化50多公里。桂花镇正在申报国家级生态名镇,高桥镇正在申报省级生态名镇。

2.环境保护力度加大。以大气污染严重的行业和区域为重点,以矿山整治、秸秆禁烧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制订了《咸安区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实施了森工产业园12家企业生物质改电、气清洁能源替代建设。开展了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整治力度,确保秸秆100%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咸安乡镇垃圾中转站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投资补助。上半年,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0人次,突击检查了80多家企业,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起。

3.节能减排措施得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施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工程,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天宏化工“工信部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 即将投入使用,预计可实现年节约能源消耗1.3万吨标煤。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27343千瓦/时,同比下降37.1%。一季度,全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13%,预计上半年,可下降5.0%左右,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分别下降1.6%、1.7%、0.6%和2.8%。

(五)民生事业持续发展

坚持社会民生底线工作法,不断加大财政对民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健全城乡困难居民救助体系,全面推进五保供养对象信息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实行人员、住址、身份、号码四统一管理。上半年,发放五保金342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2278万元;农村低保金1081万元;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重点优抚对象2780名,社会化发放抚恤定补经费667.5万元;一次性临时救助1876户,发放救助金190万元;扶帮生活无着人员306人次。创新社会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正在建设5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试点项目和6个农村互助日间照料中心试点项目。公租房开工建设290套,城市棚户区开工建699套。

2.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上半年,新农合参合农民共获得医疗补偿462745人次,补偿医药费用5624万元,参合率和补偿覆盖率均达100%。扎实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以及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完成了2家乡镇卫生院和20个乡村卫生室改扩建。温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创建省级“甲档A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实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基本药物配备达50%,共计450种,药占比由2014年的40%下降到36%。完成“宫颈癌”免费检查2226人,落实免费生殖健康服务2200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6380人。

3.教育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不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计算机教室、“班班通”项目建设。上半年,共投入资金918万元,为农村教师增配笔记本电脑1087台,添置多媒体班班通设备178套,新装计算机教室27个。完成了“咸安数字学校”平台的改造升级,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教育信息化成果参加了青岛国际教育信息化应用展览。启动了薄弱学校改造和汀泗、大幕、马桥等三所中心幼儿园建设,大幕、贺胜等乡镇教学点教师周转房已动工建设。

4.农村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上半年,普通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03亿元。实施了“村村通客车”道路达标改造工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28.6公里农村通客车线路进行了达标改造;启动了马垅线、大甫线、永石线等县乡公路大修工程;完成了42公里的通村公路建设,占年目标任务的52.5%;完成了汤垴、洪港两座渡改桥改造项目建设;启动了沿横线公路大修二期工程建设,正在对破损严重的7.8公里路段进行大修。

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在复杂形势中保持了平稳发展,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银行信贷增长乏力,房地产市场继续低位运行;企业生产经营依然困难,创新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投资后劲不足,部分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民生事业刚性支出压力加大,与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不足,在下半年及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完成全年计划的主要措施

继续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动力,一手抓稳增长和调结构,一手抓促改革和惠民生,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工业崛起”。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用好用活产业发展资金,全力推进“大园区、大产业、大企业”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咸安经济开发区和特色乡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竹循环经济产业、模具数控、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等产业园建设。确保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10亿,实现工业增加值106亿。抓好中小企业成长培育,确保全年完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家的目标任务。

二是积极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确保新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家庭农场50家。用足、用活、用好涉农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化、清单化、产业化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农业示范基地和特色农庄,促进农业和生态旅游业融合发展。以“竹、茶、菜”三大优质特色产业为主,推动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扎实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搞好高产农田改造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三是大力引导现代服务业发展。发挥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继续深化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培育新的增长点。推进嫦娥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打造特色生态旅游文化区。突破性发展商贸物流业,引导物流企业向多式联运方向发展。充分利用“村村通客车”条件,开展农村物流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促进一批具有示范性和带动作用的项目实施。确保楚湘三元城、兴旺新城建成营业,确保完成新增限上商贸企业20家。

四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浮山孵化园、欣创管业、嘉明电子、添加纺织、精鑫模具、华甫照明、华翔数控、竹循环产业园、汉邦木业、浮山孵化园、金龙生猪养殖、咸高二期等一批续建项目建设;重点推动金海达二期、矩阵汽车、云庆电子、月星家居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尽快启动惠远再生资源、鄂南汽配城、金叶社区棚户区改造、国防指挥中心等一批新开工项目建设。迅速促成健元生物、汇瑞药业、志研自动化、九盛复合材料、京盾门业、亿达机械、康远医药等一批项目落地开工。启动咸安经济开发区九龙水库商务区、三八河综合服务站、九年一贯制学校、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启动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五是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围绕主导产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更加注重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共建招商,强化跟踪服务,推动合作意向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功能布局,为招商引资提供更好的平台支撑,力争再引进一批大项目。紧盯全面对接大武汉产业发展机遇,抢抓东湖高新、沌口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的“溢出效应”,做好现代装备制造、模具机械等产业承接。

六是继续抓好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垃圾处理、安全饮水、道路整治、“美丽村湾”等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结合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和绿满咸安行动,继续推进广东畈村、赤岗新村、黄荆塘村、九彬村等50个“绿色示范乡村”建设。继续推进镇村两级政务服务硬件平台及软件平台建设,确保实现区、镇、村三级办事网络互联互通。

七是继续抓好“平安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严格控制重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一感两度两率”。


 关于咸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元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于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于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于2014年7月正式启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组建了工作专班

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4年7月,区政府召开了各乡镇办场、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编制工作人员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国家、省、市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组建咸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常务副区长顾兴旺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和乡镇办场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韩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直部门和乡镇办场明确了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人和编写人员。

(二)制订了工作方案

制订了《咸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基本上与省、市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分三个阶段进行:2014年7-12月份,主要开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形成我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提出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方案。2015年1-6月份,继续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取向、战略重点,形成《规划纲要》基本框架。2015年7-12月份,完成《规划纲要》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专家论证、提交审议等工作。2016年初,将《规划纲要》提交区人大审议。

(三)开展了课题研究

在去年7月份召开的各乡镇办场、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编制工作人员专题会议上,区政府安排了各单位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工作,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市区一体”框架下,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围绕产业升级、区域一体化、基础设施、科教文、改革创新、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社会管理等领域,研究提出了40个研究课题,经收集整理后,课题研究报告已于去年底汇编成册,作为制定“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参考。

(四)梳理了工作思路

2014年10月10日,区政府召集区政府所有组成人员、区政府办正(副)主任、乡镇办场主要负责人、区直部门负责人,对咸安区“十三五”发展思路进行了一整天大讨论,各部门对“十二五”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十三五”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初步梳理,特别是提出了“十三五”重点发展举措、重点项目清单,初步形成了“十三五”重大项目库。

(五)借助了专业“外脑”

我区“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区政府委托区发改局与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签订了委托编制协议书,由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负责编制。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于去年12月份组织12名专家来我区实地调研、座谈,全面把握区情实际,谋划我区的发展路径。今年6月2日,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又一次来我区就“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补充调研,并与工商、旅游、商务、经信、文体、交通物流、统计、供销、房产、农办、商贸物流区等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座谈,把脉我区最新发展动态和企业发展愿景,实地深入商贸物流区和经济开发区了解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发展情况,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十三五”规划的信息和资料。7月6日和7月27日,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先后两次赴省社科院与编制组成员进行面对面沟通,就我区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思路、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进行专题交流,力求规划更加接“地气”,更加切合区情实际。预计8月上旬,“十三五”规划初稿可提交我区讨论。

(六)组建了区内专家小组

为切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并为区“十三五”重大项目库扩库增容提供智力支持,根据区政府安排,由区发改局牵头组建了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区内专家小组,广纳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人才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十三五”项目库建设献计献策,区政府拟于近期以封闭会议的形式组织区内专家小组成员专题研究、讨论区“十三五”规划初稿,并对“十三五”重大项目进行策划,对“十三五”项目库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十三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框架

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拟分章节布局,共分为挖掘发展潜力、明确发展定位、优化空间布局、打造产业升级版、推进新型城镇化、融入区域一体化、全面提升支撑能力、实现绿色崛起、构建幸福小康咸安、保障规划实施等共10章40个小节。

(二)“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战略

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三维纲要”和“双强双兴”总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展新型产业为抓手、以新型城镇化为引擎、以民生改善为目的,“十三五”规划初稿初步考虑实施沿线发展、垂江发展、联动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战略。

(三)“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1.打造创新创业集聚地与服务经济先行区。充分利用区域科技资源优势,建设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培育创客文化,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打造良好创意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立足商贸物流、温泉养生、林业低碳服务业,建成区域性服务业发展中心。

2.打造重大产业配套地与经济转型试验区。围绕模具机械、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智能装备、核电配套等产业,努力打造园区平台、创新机制体制,突出构建营商环境,引进一批企业与现有骨干企业共同发展壮大,建立咸安重大产业配套基地,补构高附加值的产业环节,提升产业整体水平。支持企业运用“互联网+”在“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下,通过技术改造、增资扩股、重组嫁接等途径盘活存量,进入价值链和产业链的中高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打造香城泉都汇聚地与品质生活示范区。充分发挥生态、温泉、桂花等特色资源优势,挖掘历史文化渊源,打造时代发展品牌,突出绿色特质,打造现代化的城市形态、高端化的城市业态、特色化的城市文态和优美化的城市生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生态之城、魅力之城和活力之城,建成品质生活示范区。

4.打造茶马古道发源地与对外开放引领区。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借力茶马古道发源地影响,提升咸安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领域和空间,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咸安及周边地区进出口企业对物流国际化的需要,着力打造咸宁外向型经济服务平台,建成中部地区对外开放引领区。

 

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201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财经工委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对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低位运行的严峻形势,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基本稳定。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53亿元,占年计划的35.62%,增长6.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0919元,占年计划的44.20%,增长9.1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5517.82元,占年计划的47.24%,增长9.2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66亿元,占年计划的40.42%,增长11.3%;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6亿元,占年计划的54.95%,增长0.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18亿元,占年计划的52.15%,增长20%;实现外贸出口3837.8万美元,占年计划的45.92%,增长11.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

财经工委认为,上半年,我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下列困难和问题: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8项主要经济指标,只有公共财政收入和固定资金投资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余6项指标均未过半,完成全年各项经济目标任务繁重;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工业企业停产企业多、银行信贷增长乏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创新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增速回落;房地产市场继续低位运行;投资后劲不足,部分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

为全面完成全年预期目标,财经工委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坚定发展信心实现稳增长。稳增长是当前的中心任务,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区经济的监测分析,高度关注下半年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积极加以应对,确保全区经济稳中回升、稳中向好。

二是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控。有关部门要对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研究解决,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是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早,安排周密,进展顺利,目前“十三五”规划初稿已基本完成。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十三五”重大项目策划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吴长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加强收入征管,保障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的需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2,000万元的55%,同比增长0.3%、增收178万元,超均衡进度5个百分点、超收5,050万元。

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完成36,109万元,增长7.6%、增收2,54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9,941万元,减少10.6%、减收2,365万元。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4,2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1.9%,同比减少5.8%、减收260万元,掉均衡进度8.1个百分点、掉收815万元;地税部门完成32,7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1%,同比增长10.4%、增收3,080万元,超均衡进度0.1个百分点、增收6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9,05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9%,同比减少12.2%、减收2,642万元,超均衡进度21.9个百分点、增收5,805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96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7%,同比增长6.9%、增支8,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46万元,完成预算的51.2%;公共安全支出3,943万元,完成预算的48.6%;教育支出31,969万元,完成预算的63.7%;科学技术支出2,234万元,完成预算的6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2万元,完成预算的2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98万元,完成预算的6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09万元,完成预算的73.7% ;节能环保支出1,722万元,完成预算的27.1%;城乡社区支出2,048万元,完成预算的53.7%;农林水支出11,226万元,完成预算的23.1%;交通运输支出4,194万元,完成预算的39.9%;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29万元,完成预算的44.1%;商业服务业支出838万元,完成预算的55.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36.8%;住房保障支出5,477万元,完成预算的57.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8.6%;国债还本付息支出971万元,完成预算的20.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上半年,按照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体制,省市下达转移性收入92,57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77,299万元增加15,280万元,增长19.8%,区本级收入完成56,05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48,6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96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667万元。

二、预算收支执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努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收入增长趋缓,质量保持前列
  2015年,全市财政收入增势偏弱,我区财政收入增长态势也趋于平缓。1-6月份,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进度快于时间进度5个百分点,增长0.3%,增幅在周边县市排名第四位,其中:税收收入增长7.6%,增幅在周边县市排名第二位。税收占比64.4%,位列六县区第一位,高于平均占比4.3个百分点。

(二)主体税种减收,地方税种增长

上半年,我区国内增值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出现收入下滑。受土地交易市场低迷影响,耕地占用税同比下降25.8%,减收1,480万元。但部分地方小税种增收明显,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1%、94.2%、68.2%,增收4,444万元,拉动财政增收作用较为明显。

(三)进度“一增二减”,结构趋于合理

上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109万元,比同期增收2,543万元,增长7.6%(国税下降5.8%,地税增长9.6%);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9941万元,比同期减收2,365万元,下降10.6%。从部门间收入增长来看,呈现出“一增二减”的格局,但收入结构更加趋向合理化。

(四)预算执行进度较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6月份,全区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9,9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财政支出拨付进度略快于时间进度0.7个百分点。新预算法出台后,上级财政部门通过网上对帐、加快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指标文件、简化市级审批流程、及时调度资金等方式为基层财政加快预算执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区财政对民生和重点支出方面得到较好保障,全区用于农林水、科技、教育、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六方面的重点支出达到93,979万元,占年预算的54.1%,快于均衡进度4.1个百分点。

三、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与经济运行情况基本相适应。但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存在,财政持续增收保支难度加大。

(一)受经济形势影响收入增长后劲不足
  目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对收入的影响已经显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部分行业出现亏损,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房地产及土地市场低迷局面仍未改变。同时,结构性减税也对收入的增长造成较大冲击,税收收入完成进度、增幅,均比上年回落;受增值税征收率下降、起征点提高、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政策性退税增加等政策性减税因素影响,国内增值税(25%部分)比上年同期减少16.4%,减收411万元,营业税(40%部分)减少2.8%,减收338万元。

(二)受多重因素影响支出进度不够均衡

因部分专项资金下达进度不够均衡,项目实施进展缓慢以及部门申报资金不及时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比去年同期有所加快,但文化体育与传媒、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分别掉序时进度28.1、22.9、26.9、10.1、5.9、13.2个百分点。

(三)受新增支出压力影响财政平衡难度加大
  对照年初安排的收支预算,完成既定支出目标尚存在一定缺口。从目前的执行情况和年内工作目标任务看,新增支出需求量较大,且支出刚性都较强,主要涉及一些民生支出的保障和社会事业建设需求。完成年初收入增长目标实现的财力已全部安排了支出,而年初预计调入的资金将难以全部满足新增的支出需求,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下半年的财税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在“收入基础实、支出结构优、财税运行稳”上下功夫出实招,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围绕科学理财,努力在聚财用财中优结构
  狠抓增收节支工作,确保收支平衡。强化税收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源变化趋势,在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基础上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增强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财税收入实现均衡入库、持续增长和结构优化,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同时,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的各项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服务转型发展,努力在调结构中稳增长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大力支持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优化财税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注重壮大实体经济,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清费减负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切实解决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过加快下达年初预算,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健全支出责任制度,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通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按省财政厅要求,2015年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不得超过9%。三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做好支付前期准备,加快资金审核支付,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暂付款和权责发生制核算管理等相关工作。四是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通过加快预算执行和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完成2015年财政收支压力巨大、矛盾突出。面对困难,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克难奋进,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咸安加快推进“绿色崛起”、打造鄂南“首善之区”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咸安区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201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依据《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规定,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财经工委对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2,000万元的55%,同比增长0.3%、增收178万元,超均衡进度5个百分点、超收5,050万元。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96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7%,同比增长6.9%、增支8,356万元。上半年,按照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体制,省市下达转移性收入92,579万元,加上区本级收入56,050万元,全区公共预算收入为148,6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96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667万元。

财经工委认为,上半年,区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区委以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财政收支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预算执行较为平稳,切实保障了重点建设和民生改善支出需要。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未达到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增长目标,国税还出现了负增长,下半年完成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压力大;还存在政策性减税困难和支出进度不均衡、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

报告中关于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1、区政府及财税部门要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坚定信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发展新兴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在继续强化税收征管、应收尽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减支出,实行阳光财政、绩效财政。

2、要加强财政资金调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保证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建设项目支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预算法第13条明确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要严格预算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林业局局长  李云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保护咸安区天然林资源,进一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生态环境,实现咸安绿色崛起,2014年9月,咸安区人大通过《关于建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决定》,在全区划定2万亩天然林保护示范区;12月25日,区政府出台《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正式启动咸安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在区人大和区政府正确领导和重视下,各乡镇办全力支持,财政等部门大力协作,区林业局经过近1年时间的规划、设计、调查和实施,目前,全区已建成天然林示范区面积2万亩,占计划的100%。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基本情况

咸安区天然林示范区建设总任务2万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要求,抓好落实,具体是把好五关,即:申请关,每一个小班都经林权所有人申请,明确权利人;核实关,林业部门实地核实,确保质量要求;公示关,乡镇办政府组织公示,政策透明;管护关,林业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兑付关,财政、林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补偿资金及时到户。目前完成项目建设面积2万亩。共划定小班245个,涉及 13个乡镇办 37个村195个村民小组,其中林权属集体的林地面积17496亩,林权属个体的林地面积2504亩。

我们在划定天然林示范区过程中突出三个重要区域。根据《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我们抓住生态地位、林分质量和群众意愿等重点,做好示范区的划定工作。

1、突出生态地位重要区域。一是城区内重要山体、国道、省道、县乡道、铁路沿线植被较好、林分质量较高的天然林以及湾子林,划定面积13236亩,如永安办事处的双龙山、双溪桥镇咸黄高速公路两旁、横沟桥镇亭垴村六门黄升湾子林;二是区内主要河流、水库周边植被较好、林分质量高的天然林,划定面积3848亩,如桂乡母亲河淦河周边的浮山办事处沿河村孝子山脉,大幕乡井头村四门楼水库、汀泗桥镇垅下村垅下水库周边天然林;三是山区连片面积较大、植被保护较好天然林,划定面积2916亩,如汀泗桥镇星星村奇石林、大幕乡大幕村野樱花群落。这些都是咸安区生态区位重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森林。

2、突出林分质量较高区域。根据2009年咸安区森林资源调查结果,全区共有天然林29.6万亩,本次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项目面积为2万亩,占天然林面积6.8%。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林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要求优中选优,一是林分面积相对集中连片。湾子林小班面积50亩以上,其他位置林分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其中人工林面积不超过小班面积20%;二是林分质量标准高。纳入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项目的天然林,小班亩平均蓄积达到6.0立方米以上,林木平均胸径14厘米以上,郁闭度达0.8以上,确保将全区质量最好的天然林纳入项目保护范围。

3、突出群众保护意愿强烈区域。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项目启动后,乡镇和林业站的工作专班下到村组宣传天然林保护工作,群众都说区人大、区政府这件事做得好,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好事,纷纷要求将本地的天然林保护起来。如浮山办事处太乙村沈新生,2005年在太乙观对面承包了一片天然林,承包期10年,今年8月1日合同到期,该林分水平面积近40亩,林木价值10多万元,夫妻双方都为残疾人,经济很困难,属村里的低保户,他们到林业部门申请采伐该林分的林木,林业部门接待人员向他宣传天然林保护的政策后,他愿意延包合同,不采伐该片林木,申请将这片林纳入天然林保护示范区范围。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第一轮申报面积就超过28900亩。我们通过筛选,最终确定2万多亩面积。

二、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主要作法

森林是陆地的生态系统,天然林是依靠自然力形成的森林,对保护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养护树种、栖息野生动物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建立,可以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区主要作法是:

1、领导重视。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2014年6月份人大提出建议。7月4日开始,区人大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调研论证,黄大明主任、孙茂盛副主任等领导多次下基层,入林区、访群众。9月16日召开有区政府分管领导、财政、发改、林业、环保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25日,区人大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再次进行讨论,形成《关于建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决定》,确定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总体规模和10年保护期。在区级财政预算中每年设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00万元。12月15日,区政府出台《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12月29日,区人大、区政府召开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会,要求各乡镇办在2015年1月10日之前做到,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区财政局在资金管理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在今年6月中旬将2014年度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划拨到区林业局专帐。目前我局已根据要求将资金全额划拨到受益村组和个人帐户。

2、科学谋划。为了确保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建设成效,在项目建设启动之前,区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对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经营管理、建设和保护、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使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行。

3、宣传发动。为保证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顺利实施,各乡镇办采取召开动员会、群众座谈会、家庭走访、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方式,林业局在电视台、公交车、出租车上播放滚动宣传标语,开展电视专题报道。在主要路口设立固定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反复宣传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宣传项目建设的经济价值,生态效益补助直接兑现给林权权利人,未来十年区政府将对天然林示范区投入1000万元,可直接增加林农的收入。咸安的优势在山,良好生态是咸宁的名片,只有把森林保护好了,生态才能得到改善,咸宁的居住环境才能更好,才会吸引更多的人到咸宁旅游、定居、投资创业,为咸宁的新一轮经济发展带来推动力。

4、部门配合。在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过程中,林业部门、各乡镇办和财政局协调配合,较好完成前期的各项工作。林业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做好天然林保护示范区项目调研、实施方案起草、项目区划落界等工作;各乡镇办在项目启动后认真进行宣传发动,细致地做好项目申报,初次落界、面积分解到户、管护责任的签订等基础性工作;区财政局积极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强化管理,我们建议采取以下3项措施:

1、健全管护机制。虽然林业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了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管护合同,但要真正落实好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管护责任,还需健全责任机制,一是要建立管护合同落实情况考核机制,二是要完善合同责任主体违约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建议区政府将各乡镇办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评范围。

2、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建议区人大和区政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办政府和部门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管护合同的执行情况、档案建立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调研。乡镇办政府每年要组织林业站和财政所对管护责任单位管护合同的落实情况、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林业站、森林公安、林政稽查队职能部门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固定防火宣传牌设置和防火巡查工作;二是做好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监督,督促管护人员定期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天然林进行巡查,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乡镇办政府或林业部门。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建设生态咸安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绿满咸安、美丽村湾、记得住乡愁的具体行动。下阶段,我们将围绕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实施绿色崛起大局,强化管理,精心部署,积极推进,将这一惠及千秋的民心工程抓好抓实。

衷心感谢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对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关心重视,感谢区人大、区政府对林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关于视察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4年9月25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决定》,在全区划定2万亩天然林保护示范区;2014年12月25日,区政府出台《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了咸安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了让市、区人大代表了解我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落实。6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全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常委会主任黄大明,副主任孙茂盛、倪琴,区政府党组成员吴清平参加视察,区农办、区林业局、区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基本情况

 区人大视察组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和发表意见建议的方法进行,视察组一行先后赴向阳湖镇广东畈村18组对门山,汀泗桥镇马鞍村5、6、9组禅台寺山、垅下村5组桂家山、1组聂家山,浮山办事处太乙村6组背后山、沿河村1、2、3、4组孝子山,横沟桥镇付桥村2组新窝山、凉亭垴村4组朱林山、袁铺村10组金门垴山,双溪桥镇李沛村21组对门山,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向阳湖镇、汀泗桥镇、横沟桥镇、双溪桥镇、浮山办事处等5个乡镇办和区林业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汇报,仔细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建言献策,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结合视察情况和代表们意见建议,区政府党组成员吴清平代表区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大明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作了重要讲话。

二、天然林示范区建设情况

视察组认为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办,在落实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决定》中,认识高、工作实、行动快、推进顺、档案全、效果好,为咸安的生态文明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到位”上:

1、面积到位。 自去年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建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决定以来,区人大一抓到底,区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办积极配合,林业部门不厌其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组织专班力量,从全区29.6万亩天然林中划定落实了2万亩保护示范区,占计划的100%,共划定小班245个,涉及全区13个乡镇办 37个村195个村民小组,其中:集体权属林地面积17496亩,占87.5%,个体权属林地面积2504亩,占12.5%;城区的林地面积4231亩 ,占21.2%,乡村的林地面积15769亩,占78.8%。每个小班都经林权所有人申请,林业部门实地核实,乡镇办政府组织公示,区林业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管护合同,并建立规范的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台账。

2、资金到位。6月10日,区财政局把2015年度的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补偿资金100万元拨付到区林业局的专款账户上,截至 6月25日,区林业局把已经签订管护合同的18058亩天然林保护补偿资金92.29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为了加强天然林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区林业局把集体权属林地的补偿金直接拨付到每个村的村级财政专户账户上,以便于各乡镇办财政所和各村委会的监管。

3、警示牌到位。为了加强天然林的日常管理,区林业局拟定在已经纳入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37个村,树立警示标志牌37块,做到村村有一块。7月13日,警示标志牌已经完成设计定稿,目前,区林业局正在统一制作。

三、下一步的意见建议

综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视察组对下一阶段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意义、政策、措施、要求和好的典型,确保全区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到位。

2、进一步加强管理。扎实做好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盗砍滥伐的惩治等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示范效果。

3、进一步发挥作用。区政府要把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生态旅游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综合效益。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但军民  倪  琴

毛晓光   朱辉煌  孙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张池林    陈  政

罗继红  周大勇  周亚钦    钱 新  徐一钊    彭姣云  阚 铭

  席:

李 斌  蒋金中  雷  玲   

列 席: 

顾兴旺  陈 伟  徐红兵  蒋志强   吴长勇  王元宏    李云钊

王 瑜  冯 成  陈恢志  方传为  孙朝辉  卢 伟  徐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