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区级人大代表涉嫌差欠外地一企业货款,区人大常务委会获悉后及时做这名代表的工作,并积极支持法院依法执行。这家外企日前从咸安区法院领走157000元执行款。
汉川市洁波净化公司因与咸安区横沟桥镇思源水厂为拖欠货款发生纠纷,双方因此对簿公堂。2011年8月15日,经咸安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思源水厂欠洁波公司加工材料款357000元,在签订协议时付款20万元,余款157000元于2011年10月30日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思源水厂按时支付了20万元后拒付余款,洁波净化公司遂于同年11月向咸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洁波净化公司多次到区法院催促执行此案,并就执行难问题致信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而横沟桥镇思源水厂的法定代表人范某某是区人大代表,虽然已与洁波公司达成了还款协议,但对洁波公司的设备质量问题仍然不满,希望能得到免费维修,故思源水厂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并不主动履行义务,对于区法院的执行,也总是以有质量问题而推托。为妥善化解案件阻力,区法院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案情,争取区人大支持案件的执行。获悉情况后,咸安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表态支持区法院依法执行,并派员协调案件执行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区法院的耐心调解下,思源水厂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日期:2012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