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4年9月 第6号(总号71)
目 录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2
关于批准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3
关于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1-8月份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吴长勇 4
关于2013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孙金海10
关于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1—8月份
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26
关于咸安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王元宏 29
关于咸安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8月份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39
关于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杜新国 41
关于视察咸安经济开发区情况的报告…………………………………………… 50
关于咸安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陈 伟 55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决定………………………… 62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65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66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2014年9月25日
1、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审议关于建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决定(草案)。
6、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7、其它。
关于批准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4年9月25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以及区审计局局长孙金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对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批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关于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
201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年9月2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吴长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奋力攻坚克难,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税收增幅减缓、收支矛盾上升的压力,圆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全年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决算。公共财政收入262,846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6%,增长4.6%。其中:公共预算收入74,625万元,为预算的102.8%,超收2,025万元,增长26.7%;上级补助收入176,129万元,为预算的107.9%,增收13,007万元,增长8%;调入资金3,141万元,为预算的95.3%,减少9,584万元(主要是纳入国库管理的教育部门非税收入减少);债券转贷收入8,04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9%;上年结转收入905万元。
2、支出决算。公共财政支出262,050万元,为预算的10.6%,增长4.2%。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40,168万元,为预算的104%,增长3.1%;上解上级支出19,707万元,为预算的115%,增长16.7%;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175万元。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46,009万元,为预算的100.4%,增长0.4%;科学技术支出3,15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0.5%;公共安全支出14,130万元,为预算的104.1%,增长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40万元,为预算的101.7%,增长9.9%;医疗卫生支出19,546万元,为预算的106.9%,增长6.9%;农林水支出49,078万元,为预算的100.9%,增长0.9%。
另外,区级预备费预算1,200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结余1,200万元,用于平衡当年区级财政预算。
3、平衡情况。全年财政收支相抵,结余796万元(为结转下年专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收入92,748万元,为预算的178.7%,增长7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4,538万元,为预算的171.4%,增长105%。支出90,683万元,为预算的144.5%,增长73.8%。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792万元,为预算的168.2%,增长80.6%。全年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下年专项支出2,065万元。
(三)预算执行情况回顾
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一是收入质量继续提高。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收入目标,抓重点,抓协调,抓征管,抓机制,财政收入在总量大幅增长的同时,质量进一步提高。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均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税收收入全年增收12,277万元,增长27.6%,税收占比达76.1%,高出全市平均税收占比6个百分点,位列六县市区首位。二是支出结构继续改善。进一步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财政资金,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为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全区公共财政支出比上年增加11,522万元,增长4.6%。民生类支出达到154,363万元,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4.3%。三是争取支持成效喜人。在国家年度转移支付总量明显减少的情况下,区级财政获得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份额位于同类地区前列。
与此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项目执行的均衡性不足。因上级专款下达时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导致年末资金拨付、跨年结转规模较大。二是非税收入收支管理规范性不足。部分预算单位其他收入、往来资金事前未经审核、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收入增长的持续性不足。税收收入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基本相符,但非税增长过快,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元至八月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八月,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9,000万元的73.9%,同比增长18.7%、增收10,349万元,超进度7.2个百分点、超收6,463万元。
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完成40,349万元,增长7.2%、增收2,72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5,447万元,增长40.1%、增收7,283万元。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5,75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9%,同比增长10.6%、增收550万元,掉均衡进度7.7个百分点、掉收743万元;地税部门完成35,47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0.5%,同比增长7.2%、增收2,374万元,掉均衡进度6.2个百分点、掉收3,607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4,57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9.1%,增长40.5%、增收7,082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八月,全区累计完成公共预算支出171,02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5%,同比增长12.8%、增支19,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40万元,完成预算的64.8%;公共安全支出9,537万元,完成预算的62.4%;教育支出36,158万元,完成预算的72.1%;科学技术支出2,136万元,完成预算的6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11万元,完成预算的5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88万元,完成预算的68.6%;医疗卫生支出18,955万元,完成预算的92.7% ;节能环保支出3,642万元,完成预算的4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85%;农林水事务支出34,904万元,完成预算的68.5%;住房保障支出5,332万元,完成预算的66.4%.
(三)预算执行平衡情况
元至八月,按照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体制,省市按进度下达转移性收入113,155万元,加上区本级收入65,796万元,全区公共预算收入为178,951万元;公共预算支出171,02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应拨转移性支出7,924万元。
(四)预算执行特点
1、收入增长整体乏力,增速明显回落。元至八月,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73.9%,比上年同期增长17.9%,虽然超均衡进度7.2个百分点,但受国内经济形势大环境不景气、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增收仍十分乏力,增速与上年同期相比回落13.5个百分点。
2、地方税收部分小税种稳步增长,拉动作用明显。元至八月,我区主体税种增收乏力,但部分地方小税种增收明显。其中,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分别较上年增长38.2%、49.3%、49.7%、70.2%、33.7%,增收3,365万元,拉动财政增收作用较为明显。
3、支出执行进度较快,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元至八月,我区财政支出达到年初预算的72.4%,较上年同期增长12.8%,执行进度较快。干部教师工资、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上级专款及时得到拨付,教育、农业、社保、卫生、住房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优先得到保障,各级机构正常运转。
同时也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收增幅放缓明显。地方税收增幅仅11.9%,为历史新低,收入增长主要靠非税收入拉动,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压力很大。二是支出进度不够均衡。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比去年同期有所加快,但公共安全、科技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节能环保分别掉序时进度4.3、5.6、13、18.7个百分点。三是收支矛盾突出,财力缺口大。近年来,省市考核、政策要求地方配套项目越来越多,农业、科技、教育、社保、卫生等重点支出刚性支出需求较大,以及第三步规范与调整津补贴政策的落实均需资金保障,年度财力缺口非常大,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保运转、保平衡目标十分艰巨。
(五)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措施
面对财政困难的实际,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增加区级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努力培植财源,增强地方财政实力。面对各项公共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的局面,只有通过扎实做好财源培植工作、夯实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才能形成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一是强化、优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产业培育支持力度,着力形成财源产出梯队。二是围绕工业园区建设,从培育产业、发展工业上寻求突破口,大力促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的发展壮大,调整优化我区的产业布局。三是积极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培育新增财源,扶持中小微企业,壮大现有税源。四是认真做好“营改增”的改革和衔接工作,在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确保不漏征、不重征。
2、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完成收支任务。一是注重形成征管合力,坚决堵塞税费流失漏洞。充分调动各执收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加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调控力度,做到抓大不放小,应收尽收,增加可用财力。三是密切关注资金整合、竞争性分配政策导向,抢抓区域发展战略机遇,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四是坚持厉行节约,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3、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大力开展绩效预算评价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等工作,节约财政资金。三是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准备工作,提升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四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指标控制管理,加大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完成财政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巨大。面对困难,我们有信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咸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2013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4年9月2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审计局局长 孙金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呈现出良好态势,全区财政收入走势平稳、增长较快,税收占比较高。2013年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625万元, 为预算72600万元的102.8 %,超收2025万元,同比增收15745万元,增长26.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767万元,增长27.6%,占公共预算收入的76.1%。全区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40168万元,同比增支7329万元,增长3.1%。
区政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需求和社会事业发展。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握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围绕2013年财政工作目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工资性支出,机构运转支出,重点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满足人们的公共产品需求,更好地体现财政支出政策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有关部门针对上年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积极整改。
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26284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74625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6129万元,调入资金周转314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0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05万元。公共财政支出262050万元,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40168万元,上解支出 197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175万元。结转下年专项支出796万元。
第一部分 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与省审计厅一起对区本级2012年至2013年政府性收支管理情况和2013年度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法定职责,加快深化审计工作转型,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努力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作用。主要审计了区本级2012年至2013年政府性收支管理情况,“五管一治”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情况,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情况,西河片区还建点建设项目、咸高二期拆迁还建建设项目、国土局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和区教育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均衡教育发展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期)等基本建设管理情况,九部门领导人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一、区本级2012年至2013年政府性收支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两年来,咸安区面对国内外的市场需求不足、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复杂形势,区政府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大胆创新,不断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各类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企业不断增加,形成了一批重大项目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快速增长提供了较强支撑。
但是,审计也发现咸安区在收入真实性、财政支出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和“四费”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政府性收支结构方面
1.收入应缴未缴金库。截至2013年底,咸安区财政由于没有及时清理暂存款,加之有意压库了一些非税收入的原因,未按规定将依法取得的政府性收入缴入金库34878.62万元,其中:
⑴公共财政收入应缴未缴金库16922.41万元。
⑵政府性基金收入应缴未缴金库15352.25万元。
⑶“三项基金”应缴未缴金库383.58万元。
⑷截留社会抚养费应缴未缴金库1374.29万元。
⑸咸安区地税局收缴社保费收入未及时上缴金库846.09万元。
2.欠收土地出让收入29706.98 万元。其中:2013年欠缴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有17 504万元是7月份以后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占63.75%;2014年元至3月份已收缴8 991万元。
3.财政收支决算反映不实。区财政部门为了达到政策性规定支出比率,比如教育、科技、农业等项目支出,以及上级财政决算要求,年底对总预算会计的支出科目进行了较大范围调整,致使财政决算报表失真。2012年底,咸安区财政共调增支出科目15类10905万元,调减支出科目6类10905万元;2013年底,咸安区财政共调增支出科目10类15080万元,调减支出科目12类15080万元;
4.无依据调入资金平衡预算。2012年至2013年,无依据调入资金平衡预算15866万元,其中:2012年调入
12725万元,包括从城投公司调入7730万元、从非税汇缴户调入700万元、从教育社保户调入4 295万元;2013年调入3141万元,其中:从城投公司调入200万元、从暂存款滚存结余调入2941万元。
5.未纳入预算管理资金。2012年至2013年,通过非税收入汇缴户转来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654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2012年收入3 178万元,2013年收入3365万元;2012年用于各单位行政运行费支出2533万元,2013年用于各单位行政运行费支出2737万元。截止2013年底结余1273万元。
6.财政资金出借外欠金额较大,清收不及时。主要表现在:一是出借资金借款手续方面,在所有出借资金中,无合同的借款6517.04万元,占42.97 %,主要是2011年度以前1317.04万元,占20.21%,2012年度5200万元,占79.79%;未签合同的借款单位主要是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城乡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等国有企业计5430万元,占83.32%;
二是出借资金归还逾期方面,在签有合同的出借资金 8649.25万元中,未到期借款4050万元,占46.82%;逾期的借款4 599.25万元,占53.18%;2014年已收回2400万元。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催收不够及时,管理不到位。
(二)财政政策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
1.滞拨专款
由于上级财政资金指标下达较为迟缓,部分专项资金到年底才拨付到位,项目当年已无法执行,待下年度实施,导致大量资金无法拨付,以及部分项目进展迟缓,实施单位申报资金较慢等原因,截至2013年底滞拨专款47032万元,其中:因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指标下达较晚,项目当年无法执行的有10595万元。
一是应拨未拨省级专款37319万元,其中:2013年应拨未拨26504万元,2012年6 604万元,2011年以前4211万元;
二是应拨未拨本级专款9713万元,其中:2013年应拨未拨6846万元,2012年应拨未拨2867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2012年至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以及用款单位未使用6067.85万元,其中:
⑴截至2013年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安排使用 4 706.85万元,其中:2011年以前1831.85万元;2012年至2013年2875万元。主要是因为咸宁高中二期扩建项目规划调整,延迟开工,导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安排使用。
⑵截至2013年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安排,用款单位未使用1361万元。2013年安排区水利局水利建设3725万元,由于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工程进度滞后,实际使用 2364万元,未用1361万元。
3.违规返还工业用土地出让收入
2012年至2013年违规返还工业用土地出让收入12 174.8万元。2012年从基金支出土地成本及收益中返还 5452万;2013年从基金支出土地成本及收益中返还6722.8万元。主要是在招商引资中,为了加大企业落地步伐,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承诺给予一定比率的返还。
(三)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专项资金方面
1.项目立项审批时间过长
咸安区2013年共申报获得试行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项目16个、资金1 193万元,其中已拨付到位项目资金1 123万元。审计发现:16个项目中有13个项目从立项到资金拨付时间平均186天,占项目总数的81.25%;其中:申报至审批阶段平均150天,资金下拨阶段平均36天。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申报准备时间过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于 2012年12月29日发布,要求在2013年3月底之前完成申报方案,咸安各主管部门于2013年6月和7月开始申报,比规定最迟时间晚报了3到4个月;二是项目审批时间及资金运转时间较长, 2013年11月,资金才到达区财政局,2013年12月以后财政部门陆续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实施落实不到位
咸宁市化建特种橡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低能电子束辐射橡胶硫化技术扩建”项目,位于咸安区贺胜桥桃林村,项目计划投资额1 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 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1 000平方米,增加机械设备20台套。项目建设起止年限为: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项目2013年6月2日申报,申报财政资金60万元。经实地察看厂区,由于该厂位于咸宁市工业园区,属于控制建设规模的范围,结果表明:因市工业园区控规,申报项目暂不能实施,旧厂房不能购置设备进行生产,新厂房还是个远景规划,项目落实不到位。
3.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
项目主管部门以项目前期费、管理费等名义违规向项目单位收费,变相挤占挪用项目资金7万元。其中:咸宁泉都带钢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资金100万元,被收取项目前期费4万元,占项目资金的4%;湖北天源纺织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资金140万元,被收取项目前期费3万元,占项目资金的2.14%。
4.项目资金闲置
⑴农业部门的粮棉油发展项目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资金,截至2014年2月底,申报的财政资金132万元到达项目实施单位后,仍有66.9万元未使用。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农业项目季节性较强,而财政资金到位较晚,已错过季节而无法实施,造成项目资金闲置。
⑵农业部门申报的特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财政资金55万元,其中:川玉茶业有限公司35万元,农业局20万元。资金已经全部到达项目实施单位。农业局承担的部分项目,支出4.47万元,至2013年底有15.53万元资金未使用。造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是项目进展缓慢。
⑶水产部门标准化鱼池改造项目,申请财政资金85万元,该项目账面列支34.31万元,至2013年底有50.69万元资金未使用。造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是项目进展缓慢。
(四)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方面
1.培训机构不符合规定。2012年申报资料显示咸宁市咸安区富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是个体经营户,持有“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于2011年12月31日过期,2013年4月进行重新申领,仍是“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申报资料上填写的机构性质为国有事业单位,申报资料与实际不符。该校无实际的校址,不具备办学条件。
2. 培训机构的档案不规范。培训机构台账要素不全,有近一半的培训学员缺少联系电话,有的多人为同样的联系电话;培训照片没有自带的时间信息,无法判定是否为当次培训。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方面
1.“四费”支出超预算。此次审计的9个部门及所属1个单位由于预算编制工作不细致规范,与实际情况脱节,造成部门“四费”的预算执行与实际偏差较大,“四费”支出得不到有效的预算约束,2012至2013年“四费”实际支出5 307.67万元,是预算937.47万元的5.66倍。
2.“四费”支出核算不够真实。此次审计的9个部门及所属1个单位2012至2014年第一季度四项经费支出5 536.7万元,其中在四费科目内核算支出4 775.19万元,占全部支出86.25%;在其它科目核算支出761.51万元,占全部支出13.75%。由于部分部门无专业会计人员,会计核算基础较差,将部分四费支出放在其它科目核算,致使四费支出反映不够真实。
3.报销的原始发票要素不全。主要是购物及消费发票未填写购物品名和数量、未附购物和消费清单等,涉及金额38万元,其中:2012年14.54万元,2013年23.46万元。
相关部门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逐项整改。
二、“五管一治” 专项整治工作审计情况
根据咸安财办字【2014】8号《关于印发全区各单位“五管一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咸安区审计局派出13个清理组采取抽查方法分别对土管局、林业局、民政局、农业局、发改局、水利局、农机局、能源办、供销社、水产局、文体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计生局等单位2013年元月1日至2014年4月预算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和“小金库”治理情况进行了清理,清理情况表明:13个单位在“五管一治” 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预算编制,“四费” 开支,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主要表现在:非税收入测算不准确,预算支出不细化,预算约束不严格。
(二)普遍存在“四费”支出 超预算。
(三)普遍存在“四费” 支出列报不真实,将“四费” 支出放在其他会计科目核算,隐藏了支出的实际规模。
(四)普遍存在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就餐发票上填写消费单位为“个人”;二是其他购物和消费发票未填写购物品名和数量或未附购物附件和消费清单;三是发票无经手人。
(五)普遍存在招待费没有派出单位公函以及同城吃请现象。
(六)部分单位固定资产不入帐。
(七)部分单位违规收费416.61万元。
(八)个别单位非税收入未入账直接抵工程款30万元。
(九)有些单位挪用、挤占专项资金463.7万元。
(十)个别单位虚报用油量套取财政油价补助资金115.64万元。
(十一)个别单位应由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而由单位缴纳1.64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各相关单位正在整改。
三、财政专项支出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用专项审计计情况
根据《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开展对2010年1月以来使用财政性资金 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用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审投发[2013]100号)文件精神,区审计局对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1月以来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用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国有资金、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促进了中介机构发展和行政事业单位职能转变,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中介机构已达到较高的专业化水平,服务范围覆盖面广,服务内容多样化、细分化,从单一服务向多方位、多功能服务方向转变,行业结构日渐合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中介机构市场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给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影响。
1.中介组织的选聘没有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执行。
根据咸安区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一次性达到3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审计发现:有25个单项业务费用超过3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公开招标而未招标,合同金额1476.57万元。
2.超经营范围承揽业务。第四地质大队国土测绘院属于非企业单位,无工商营业执照。2010年以来,承揽咸安区国土局三个项目的测绘业务,共收取服务费99.64万元。
3.构造虚假交易事项虚列支出。2010年12月,咸宁市长兴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赞助费名义支付咸安区相关单位40万元,其中:汀泗桥镇人民政府18万元,咸安区政协15万元,咸安区高桥镇石溪村民委员会7万元。经查,此笔赞助是区国土资源局以监理费名义支付咸宁市长兴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再授意该公司分别支付给三家的赞助费。
4.服务项目取费标准不明确。经过检查发现:46个购买中介服务项目中普遍存在收费偏低的现象,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不足标准的50%。
5.“账外账”23.9万元。咸宁市水利勘察设计院2013年元月31日,支付咸安区水利局勘察设计室庙下、山下黎和冯家大塘水利勘察劳务费23.3万元(其中转账19.3万元,现金4万元)。区水利局收款收据为税务大厅代开发票,已入设计室专账,用于弥补局机关经费。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区水利局等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咸安区审计局对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咸安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城镇新增人口的住房困难得到缓解。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住房供需结构的改善,为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审计发现,咸安区在工程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审计发现:咸安区2013年5个建设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取得土地证即开工建设,违规用地1010平方米,其中咸安区大幕乡公租房违规用地260平方米、双溪桥镇公租房建设项目违规用地750平方米。
2.投资建设不及时
2009年咸安区鱼水巷路廉租房规划建设150套,实际建设72套。2012年区政府调剂相邻房屋78套(面积3772平米),因房屋产权证未办,一直闲置。
3.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优化
(1)违规出租保障性住房。咸安区永安办事处凤凰社区将保障办分给的用于物业管理的咸宝路廉租房1单元1号廉租房违规出租给某个体户,并收取租金。
(2)违规将保障性住房用于拆迁周转等非保障对象居住。咸宝路一栋三单元3、4、5层一梯2户100平米的房层6套,用于西河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过渡房。
(3)部分保障性住房建成后长期空置。咸安区凤凰小区146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未用超过一年。从空置原因来看,由于选址不当、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生活不便而造成空置。
(4)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咸安区住房保障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缺乏促进应退尽退的有效约束机制,还存在不再符合保障待遇的保障对象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如王春凤已于2013年死亡,生前所居住的凤凰山廉租房3号楼1单元104号房仍未退出,陈海洲、郭传明2个有车人员仍享受廉租住房。
(5)住房保障基础工作较薄弱。咸安区住房保障机构尚未建立住房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审查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致使实际分配入住信息数与原来预分配上机的信息数据有重叠现象。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向区政府作了汇报,区住房保障办正在积极整改。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咸安区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鄂政办发[2005]7号文件精神,以规范咸安区建筑市场,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控制建设成本,促进加强项目管理为目标,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监督力度。主要对区教育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均衡教育发展标准化建设项目、咸宁高级中学运动场工程建设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139个建设项目的标前最高限价进行了审计;对西河片区还建点建设项目、咸高二期拆迁还建建设项目、国土局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和区教育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均衡教育发展标准化建设项目等267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对咸潘一级路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温泉办事处工业园项目、浮山办事处孵化园项目以及华彬金桂湖低碳示范区封闭区域公路建设项目等5个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进行了全面跟踪审计。审计表明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基础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此次审计也发现在项目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管理不严,高估冒算现象严重。如在139个项目的标前最高限价审计过程中,送审金额41858.5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327.3万元,平均审减率3.2%。在267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过程中,送审金额32752. 6万元,审定工程造价27714.9万元,审减工程造价5037. 7万元,平均审减率15.4%。其中:高估冒算审减3664.8万元;高套定额审减752.7万元;提高材料预算价格审减341. 4万元;虚增定额子项目审减182.9万元;工程量重复计算审减63.1万元;其他审减32.8万元。
(二)少数项目立项程序不到位,概算粗放,缺乏科学规划,给政府投资项目带来先天性缺陷。审计表明:有的投资项目设计方案没有经过深入研究,导致项目下达后多次改变设计方案,多次调整项目计划;有的项目没有认真做好投资概算预测,导致工程投资超预算、超财力,政府债务攀升;一些部门没有建立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在上级政府出台一些如行业扶持、拉动内需等项目投资决策后,盲目上报项目,导致项目在选址、建设内容和标准上缺乏充分考虑,影响工程进度和项目验收,人为增加了项目建设的工作难度。
(三)部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者将应纳入招标范围的内容转作后续追加工程,导致工程实际造价远远超过中标价。二是个别单位内定中标单位,或将应为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转作邀标,使工程招投标流于形式。三是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的现象依然存在。如有的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默契、相互陪标;有的投标人之间场外协商,有偿转让或放弃投标,这样不仅没有起到招标的作用,反而加大了中标人的投标成本,中标人在中标后千方百计地通过提高工程收入获得补偿;有的一个人借用多家资质参与投标,无论哪家中标,自己都以中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盈利。四是个别招标清单项目不实、控制价确定不合理,投标方在报价时,针对招标方清单情况,将施工中可能会调减的项目低价报价,而对施工中可能会追加的清单项目则提高报价,套取工程款,甚至存在招标代理人与投标单位勾结,泄露相关信息,使投标人中标或在中标后获取更大的利益。
(四)少数建设单位管理粗放,监管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单位缺乏日常监管。由于管理资料不全,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方出具的“现场签证单”没有进行认真审核,或者在工程完工后进行补签,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因缺乏工程量原始记录资料和影像资料,给施工方弄虚作假、降低材料质量、虚增工程量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询价机制不健全。建设单位针对施工中材料价格的波动没有及时主动地进行询价,没有及时与施工方沟通,导致结算时施工方说了算,虚增工程造价。三是工程决算不及时。投资项目完工后,建设和施工单位没有及时办理工程决算,长期挂账。四是“监理制”执行不严。有的监理没有深入工地现场进行监督,甚至违反基本职业准则,协助施工方或建设方造假,应付相关部门监管和检查验收。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建设单位表示将严格按审计结论结算工程价款,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今年区审计局受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委托,对全区9个部门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各被审计对象在任期内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但在财务收支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无依据收费用126.6 万元。
(二)工程建设专项支出审批手续不严。
(三)工程项目超投资523.22万元、超面积1409.97平方米。
(四)挪用执行款131.7万元。
(五)执行款长期滞留账面2012年底金额949.32万元。
(六)非税未纳入专户管理,2010年至2012年共计750.37万元。
(七)收入未入账565.34万元。
(八)在其他单位报销费用69.7万元。
(九)违规改变资金用途60万元。
(十)扩大开支范围为其他单位开支费用38.65万元。
(十一)工程建设项目违规邀请招标,中标价287.13万元。
(十二)工程项目建设未履行招投标手续248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向区经济责任领导小组作了汇报,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第二部分 审计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正确处理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严肃财经法纪;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所出台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既要考虑地方实际情况,又要符合法律及国家政策规定,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财政经济秩序;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政府要在改善软环境方面多做工作,减少财政资金直接注入,避免牺牲地方政府利益,返还地方税收和土地出让金。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切实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以网络化管理为依托,构建以预算编制为源头、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以账务处理为核心、以财政业务综合查询为结果的全过程预算执行体系,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实行真正意义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资金实行直达用款单位和供应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按政策将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悉数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杜绝无预算支出和体外循环,严格规范部门预算执行。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财政资金银行开户进行认真清理、撤并,凡是没有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财政有效文件开设的财政专户,要全部予以撤销;凡是属于同类或相似资金性质的财政专户,要按规定合并到一个财政专户分账核算;凡是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专户,要立即办理撤户手续,专户资金余额应按规定转入国库或在其他财政专户中分账核算。对暂存暂付款项作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闲置,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尤其应对出借财政资金进行清理,及时清收外借款,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对财政资金拨付,要严格履行各个节点审批手续,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1—8月份
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依据《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规定,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财经工委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和201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咸安区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3年,区级公共财政收入262,846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5%,增长4.6%。其中:公共预算收入74,625万元,为预算的102.8%,超收2,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6,129万元,调入资金3,14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0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05万元。区级公共财政支出262,050万元,为预算的10.6%,增长4.2%。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40,168万元,为预算的104%,增长3.1%;上解上级支出19,7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175万元。全年财政收支相抵,结余796万元(为结转下年专项支出)。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2,748万元,为预算的178.7%,增长77.7%,支出90,683万元,为预算的144.5%,增长73.8%。全年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下年专项支出2,065万元。
财经工委认为, 2013年区级决算总体上是好的。区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了中央、省各项方针政策及区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不断强化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为“五个咸安”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财经工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区级决算草案。
2013年区级决算也反映了预算执行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区级财政总量及骨干税源仍较弱小,收入增长的持续性不足,区级财力还较薄弱;财政刚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预算单位其他收入、往来资金事前未经审核、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区审计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201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报告在充分肯定2013年区级预算工作的同时,客观实在地反映了一些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建议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14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1—8月,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9,000万元的73.9%,同比增长18.7%,增收10,349万元,超进度7.2个百分点、超收6,463万元。累计完成公共预算支出171,02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5%,同比增长12.8%,增支19,461万元。1—8月,按照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体制,省、市按进度下达转移性收入113,155万元,加上区本级收入65,796万元,全区公共预算收入为178,951万元;公共预算支出171,02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应拨转移性支出7,924万元。
财经工委认为,1—8月,区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区委以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压力和挑战,财政收入完成进度平稳推进,支出着力改善民生和保障重点,有效地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预算执行过程比较平稳。但存在税收增幅放缓、支出进度不够均衡、财力支出刚性增长等突出问题。
报告中关于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现在距年终只有三个月时间,关键是要大力抓好落实。为此,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1、区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严格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坚定信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把增收节支摆在财税工作突出位置。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对重点税源、主体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控,保障主体税种稳定增长,确保完成税收增收的目标任务。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2、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有关要求,自觉把新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今后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按新修订的《预算法》的要求,注重政策衔接,协调推进财税改革。区财政局要按新修订的《预算法》的要求,着手做好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
关于咸安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年9月2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元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1—8月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按照“竞进争先、提质增效”的要求,围绕“打造香城泉都中心城、构建低碳经济示范区、争当鄂南强市排头兵”的发展定位,面对复杂的外部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加压奋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平稳态势,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改革创新全面深化,社会民生持续改善,但部分领域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需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一)坚持竞进争先,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平稳态势
今年以来,狠抓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深化改革,统筹协调,先后取消、暂停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7项,改进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小微企业推出“助保贷”、“助农贷”和“政银保集合贷”三个融资平台。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激发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1—8月,预计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4亿元,增长9.6%,占年计划的66.6%;预计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95元,增长9.8%,占年计划的66.8%;预计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7026元,增长13.5%,占年计划的68%。1—8月,实际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6.58亿元,同比增长17.9%;占年计划的73.9%;实际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09亿元,增长12.5%,占年计划的55.3%;实现出口4969.3万美元,增长23.9%,占年计划的73%;主要经济指标基本达到预期要求。
(二)坚持进退并举,产业结构调整加快
坚持“以工业崛起为主导,二三产业并重”的发展思路,科学谋篇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1.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1—8月,全区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总数达到170家;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56.13亿元,增长16.7%;实现工业增加值69.56亿元,增长12.1%,高于全市增幅1.3个百分点,占年计划的74%;工业用电量4.3亿度,增长0.97%。工业企业适应市场要求,产业进一步升级。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鄂南新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绿色印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三鼎机电、华博阳光、牧鑫家具、精湛电子、泉都带钢等5家企业正申报国家和省高新企业,培育2015年备报高新企业10家。实现高新产业产值21.81亿元、增加值5.3亿元,分别增长16.8%和13.7%。武汉东湖高新区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建设进展顺利。
2.现代农业稳步推进。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粮食、油料生产保持稳定,夏粮播种面积5.43万亩,比去年扩大0.23万亩,总产8832吨,比去年增加379吨。早稻播种面积5.08万亩,比去年增加1.11万亩。油菜播种面积38万亩,与去年基本持平,总产量达到3.56万吨,比去年增产0.16万吨,增长4.68%。新型农业主体不断发展,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全区新发展家庭农场52家,新注册农业专业合作社53家,种粮大户新增17户,蔬菜大户新增32户,茶叶大户新增6户,新型农业主体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渐趋明显。建设高规格育秧工厂1座,蔬菜温控大棚48亩,有机农业示范园1000多亩,其它设施农业面积增加650亩,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达到33家,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
3.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今年以来,全区积极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出台了实施方案,建立区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着力推进特色旅游业、物流业、区域性批发市场、区域性销售服务中心和生产力促进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物流业逐步向多式联运方式转型发展,建成了咸宁生物产业服务平台,华宁防腐材料生产力促进平台建设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据不完全统计,1—8月,全区接待海内外游客39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8亿元,分别增长26%和25.8%,创建湖北省四星级旅游农家乐1家。商贸业净增限上企业28家,达到207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三)坚持项目支撑,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着力推进一批对稳增长、惠民生起促进作用的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1—8月,全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4.34亿元,增长23.2%,占年计划的70.7%。
1.精心策划储备项目。把重大项目策划与“两型”社会、长江经济带建设相结合,与“十三五”规划专项规划相结合,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结合,与工业崛起相结合,与“五个咸安”建设相结合,群策群力策划、储备和更新了一批重大项目,保证了项目库及时更新和充实。截至目前,全区项目储备库收集项目427个,计划总投资2678亿元。其中:投资百亿元以项目8个,10亿元以上项目14个,5—10亿元项目29个,1—5亿项目127个,5000万元—1亿元项目111个,3000万元—5000万元项目59个,3000万元以下项目79个。
2.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今年以来,组织申报了王畈拦河闸更新改造、汀泗旅游名镇、区中医院综合楼、永安西城区排水等4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3亿元,拟争取投资1.8亿元,现已争取省以上预算内投资项目20个,到位资金3203万元。官埠供水管网改造、永安西城区排水改造、咸安现代仓储物流中心、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等4个项目被列入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的20个重大专项之中,总投资达到66.5亿元,其中,今年计划实施项目3个,计划完成投资5.3亿元。
3.大力推进项目招商。1—8月,全区完成各类招商引资项目281个,占年计划的93.66%,到位资金133.99亿元,同比增长41%,占年计划的121.8%。其中,工业项目142个,新开工项目52个,合同引进资金70.6亿元,累计到位资金88.4亿元(含续建项目172个,到位资金79.6亿元)。新签约投资过亿元项目6个,其中:湖北矩阵汽车零部件和阳光电气产业园项目投资额超5亿元。
4.奋力推进项目建设。1—8月,全区共有在建、续建项目283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89个。华宁防腐、中港金属、凤凰机电、兴润城家具、华康纤维等一批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建成投产。祥天综合自然能环岛发电、竹产业循环经济园、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义务小商品批发城、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瑞仁生物产业园等9个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目前全部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22.5亿元,占年计划投资的83.3%。
(四)坚持改革创新,重点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以来,全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二次创新”。对50家区直单位、相关垂直部门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精简清理,将原有的502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核减至339项,其中: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68项,精简率达到32%。二是进一步取消和降低涉企收费。取消了国税、地税、环保、安监、民政、林业、卫计、水利、农业、水产、畜牧、烟草等部门的证件工本费,停、免收其他审批费用10余项,降低标准20余项,涉企收费严格按照最低收费标准的20%执行,每年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1000余万元。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由政府提供铺底资金,建立政府、企业(三农)、银行、担保公司四者联合的风险金融体系,着力解决“融资难”、“贷款难”。截至8月底,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64.29亿元,比年初增长51.67%。金桥担保公司与7家金融机构签订担保贷款授信协议,授信额度6.1亿元,为17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6760万元,担保贷款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92.5%。精华纺织进入武汉光谷小产权交易中心托管。四是改革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全面激活民间投资。进一步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和发展成本,扩大民营企业投资领域,积极实施促进全民创业、培育私营领导企业、个私转型升级“三项工程”,全面激发市场活力。目前,全区市场主体突破2万户,其中,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 2097 户,同比增长44 %,注册资本(金)85252万元,同比增长33.16%。完成民间投资90.1亿元,增长71.7%。
(五)坚持“两型”发展,生态建设力度加大
围绕“低能耗、低排放、高产出”要求,积极推进“绿色崛起”战略实施,“两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1.节能减排扎实推进。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电石行业两条高耗能生产线已经拆除,节能改造、节能减排成效明显。上半年,全区单位万元GDP能耗下降3.56%,预计1—8月下降3.5%以上。初步测算,1—8月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同比下降1.5﹪、1.5﹪、0.5﹪和3.0﹪,预计全年节能减排目标可以实现。
2.生态工程稳步实施。今年以来,全区完成人工造林面积5.1万亩,占年计划的102%。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长江防护林、血防林、低产林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规模51754亩,已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汀泗、向阳湖等乡镇办场高标准创建30个绿色示范乡村,共栽植各类绿化树及果树72余万株。完成重点公路绿化200公里、河道绿化10公里。
3.环境保护不断加强。今年以来,全区各类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节能评估,充分发挥环保倒逼作用,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稳步实施。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农业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环境监管,加大监测频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0人次,突击检查了50多家企业,督促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整改落实。
(六)坚持为民务实,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今年以来,全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惠民生各项政策,努力对民生工程“兜底”,不断加大财政对民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落实惠民便民政策。统筹资金1.5亿元,从去年开始分二批启动了全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目前,二个批次78所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已全部完成。投入资金4541万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了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和安居房等民生住房项目的建设力度。深入开展“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接待群众27万人次。积极推进公益性以钱养事机制,完成公益性文艺演出54场,电影放映900场。对138个农家书屋实施图书更新,每个书屋更新图书100册。积极实施“一五一十”工程,打造农村文化建设新阵地。
2.筑牢社会保障根基。进一步健全城乡困难居民救助体系,上半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635万元,农村低保金726万元,五保金217万元;发放抚恤定补资金515万元,享受抚恤补助的各类重点优抚对象3266名;一次性救助困难群众1993户,发放救助金185万元。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公租房已开工200套,城市棚户区已开工478套;对25个社区、2545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补贴157万元。创新社会养老模式,启动了10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和2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试点工作。
3.着力破解民生难题。投入资金3600万元,启动了120公里毁损严重的县乡等级公路大修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争取资金1000万元,积极开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着力解决农业服务难问题;筹措资金4091万元,大力支持“安全饮水”工程及水利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难问题。目前,正在积极申报省级沿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沿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二、计划执行中需要重视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压力,又面临结构调整、社会保障等重大任务,经济运行中一些突出问题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促投资稳增长压力较大。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安商贸物流区、重点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等都存在较大的用地指标缺口,项目落地难、开工难、推进难,以及缺乏大项目、好项目支撑,重点项目开工进度滞后。企业生产经营融资难、成本高,部分企业经营压力加重,部分企业收入有所下降。二是结构调整任务仍然繁重。传统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面临巨大的转型升级压力。高技术产业新项目不多,现代服务业规模偏小。三是重点民生问题还需抓紧解决。社会保障刚性需求、城乡居民增收压力较大,企业增资动力不足,增收手段不多。
三、完成全年计划的主要措施
继续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要求,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结构调整要动力、向惠民生要动力,一手抓好改革创新、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一手抓好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和生态建设,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新政策落实。国家新近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革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贯彻措施,及时向社会推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目录,确保投资稳定增长。
二是继续推进“工业崛起”。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用好用活产业发展资金,全力推进“大园区、大产业、大企业”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咸安经济开发区和特色乡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竹产业、模具机械、现代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等产业园建设,抓好中小企业成长培育,确保全年完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的目标任务。
三是引导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运用好涉农资金,以资金投入为导向,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竹、茶、菜”三大优质特色产业为主,推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搞好高产农田改造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四是引导现代服务业发展。发挥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着力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培育新的增长点。突出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突出特色提升特色生态旅游业,突出创新探索适应区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模式,建立政策措施支持体系,促进服务业在创新中不断发展。
五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竹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具科技产业园、华琪生物产业园、梓山湖(贺胜)新城、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旅游新城等一批续建项目建设,重点推动江南春竹业、中港金属、三六电梯、祥天综合自然能环岛发电、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尽快启动三鼎机电、富润蓄电池、矩阵汽车零部件、顺时停车设备、贺胜环保产业园等一批新开工项目建设。迅速促成星银药业、清华同方、威德汽车零部件、康远制药等一批项目落地开工。
六是继续抓好招商引资。围绕主导产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更加注重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共建招商,强化跟踪服务,推动合作意向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为招商引资提供更好的平台支撑,力争再引进一批大项目。创新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等投资领域。进一步整合国有资源资产,灵活运用财政贴息、产业引导资金、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手段提升投资项目融资能力。
七是继续抓好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庄绿化等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结合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梓山湖新村、金桂湖新村、广东畈村、赤岗新村等4个市级中心村和107国道、贺温路、马柏路沿线等30个“绿色示范乡村”建设。
八是继续抓好“平安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严格控制重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密切关注社会形势,提高应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一感两度两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全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任务,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抢抓机遇,深入落实中央、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勇气,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关于咸安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财经工委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对咸安区2014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竞进争先、提质增效”的要求,坚持稳增长与调结构、抓发展与惠民生有机结合,主要经济指标基本达到预期要求。1—8月,预计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4亿元,增长9.6%,占年计划的66.6%;预计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95元,增长9.8%,占年计划的66.8%;预计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7026元,增长13.5%,占年计划的68%。1—8月份,实际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6.58亿元,同比增长17.9%;占年计划的73.9%;实际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09亿元,增长12.5%,占年计划的55.3%;实现出口4969.3万美元,增长23.9%,占年计划的73%。
总的来看,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为实现全年预期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一是实体经济生产经营较为困难,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持续攀升,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融资难、招工难、用地难问题尚未有效缓解。二是结构调整任务仍然繁重。森工建材、铸造等传统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面临巨大的转型升级压力。高技术产业新项目不多,现代服务业规模偏小。三是重点民生问题还需抓紧解决。社会保障刚性需求、城乡居民增收压力较大,企业增资动力不足,增收手段不多。
为全面完成全年预期目标,财经工委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加强国家一系列“微刺激”政策研判,积极响应并做好促进稳定增长的要素优化投入工作,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政策落实,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将政策转化成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与区情相适应的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实现工业向园区聚集,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
三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培植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优化项目投资环境,建立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确保在建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的工程进度,加强后续项目库建设,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四是要进一步抓好民生工程,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要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医疗、养老、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关注的十件实事,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9月2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杜新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咸安经济开发区2005年筹建,2008年6月获批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总规50平方公里,近期开发15平方公里,已开发11平方公里,每年以2平方公里的速度向前开发建设。园区内食品医药科技园、模具数控产业园、竹产业园、浮山电子信息孵化园、温泉科技产业园等八大功能园区布局已基本完成,东湖高新现代装备制造咸安基地也于今年初正式落户园区。
一、2012年以来工作情况回顾
(一)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013年开发区企业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6 亿元,同比增51 % ,工业增加值31亿元,实现税收2.28亿元(其中国税1.7亿元、地税0.58亿元),同比增长33.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41.76亿元,同比增长65.1%。其中,工业项目投资34亿元;实现外贸出4015万美元,同比增长10.0 %。
今年元至七月份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7.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9.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6%;税收收入149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22.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4%。
(二)项目建设不断推进
近年来,开发区在做强传统产业的同时,不断引进新项目,做优产业聚群,开发区累计引进项目89个,其中投产企业49家,规上企业45家,在建项目40个,园区内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中国驰名商标2个(“澳森”地板“巨林”地板),省级名牌产品12个、著名商标7家,节能电机国家级生产基地正在申报中。在近两年新引入数控模具产业已有12家签约,有6家在建。生物医药产业在做强做大华琪生物的同时,今年又引进投资过亿元的有深圳星银集团和沈阳九州康药业。
今年上半年新签约项目15个(亿达机械、矩阵汽车、泰合电工、大东汽车、金盾门业、国药控股、云庆电子、九盛材料、兴辉机械、洪盛模业、金宏城吸塑、永隆铝塑、善乐投资等),其中,投资过亿元项目有4个(矩阵汽车、阳光电气、永隆铝塑、国药控股),其中新开工项目14 个;新投产项目6个(华宁防腐、龙福泉电子、中特机械、华鑫刀具、中港金属、金湛二期)。
(三)基础设施配套不断完善
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稳步推进”的发展思路,咸安经济开发区艰苦创业,克难奋进,9年来累计投入开发建设资金9亿元,其中2012年、2013年分别投入开发建设资金1.7亿元和2亿元,两年来完成土方平整374万方;道路建设21.3千米;拆迁户数达到193户;迁移苗木690万株,拆迁坟墓970座;完成供水主管17.5千米,排水工程17.5千米,原油管道改迁3.8千米,成品油管道900米,电力杆线7.4千米。已开发的区域地段道路交通完备,区域内建有1座220KV和2座110KV变电站,供电充足;区域内主供水管已铺设至各项目区;给排水系统已全部建成,管线直通厂区;天然气管道每小时可供气3000立方,尽可满足企业用气需求;有线电视、电话和宽带网等管线接通至厂区红线外,可随时联网使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了路、电、供水、排水、闭路电视、电信、天然气和土地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构建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今年元至七月启动了开发区第九批次780.6亩食品产业园扩征工作,完成了1000多亩土方平整,纬一路路基、横二路路基、三八河三桥桩基础及兴发路人行道铺设工程;启动了铁铺还建点四期地块、泰合电工地块土方;启动了广东畈还建点西河盖板渠工程。完成汉邦木业10KV联络线、绿山还建点高压杆迁改 ,时代北路、纬二路、汇欣电器10千伏高压架设 ,完成了时代北路、纬二路的弱电工程建设;完成了第四批次项目用地落户项目的水电设施配套;完成了竹产业园内循环,纵五、纵四、横二路的路基及给排水工程和纬二路、时代北路的市政工程。完成了竹产业园纵五路路面铺设、兴盛路绿化及兴发路行道树栽植工程建设。
(四)企业服务机制不断创新
开发区紧抓“市区一体,同城同待遇”机遇,开通“绿色通道”,全方位服务项目建设。发扬“5+2”、“白+黑”、“晴+雨”的工作传统,加强项目协调力度,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实行“一站式”服务。企业与开发区签约后,从名称核准到竣工验收及所有证照办理由开发区全程代办;二是实行“一表制”收费。入园企业在办理证照的过程中,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组织收费按国家最低标准的20%执行收取;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落户开工建设的项目,实行专人专班,一项目一清单,照单排计划,限时办结所有手续。另外,开发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还设计订制了“咸安经济开发区入园企业一本通”,进一步明晰了企业证照办理流程,并安排了专人跟踪负责办证、办照、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网络等相关手续。同时在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建设招投标中心”,对非财政公共资金建设项目简化招投标程序,以方便企业办事。
今年上半年,企业服务中心将“服务投资者”作为招商引资软环境的核心要素,以服务开发区企业为己任,按照“一切为了投资者,一切为了企业”的理念,不断优化“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为20多个新建项目代办各种证照300 多个,帮助每个投资商节约成本50余万元。为企业免费放用地红线、建筑红线、工程红线等百余次;采取“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处理劳务、劳资、保险等矛盾纠纷计90余件。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开发区今年建立了项目建设督办制,列出“倒计时表”,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促进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形成项目“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机制。对投产企业,通过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宣传推广先进企业生产经营的成功经验,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银企融资对接,主动争取国家贴息扶持政策和项目建设资金,组织企业参加“春风行动”,缓解用工难题,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五)产业培育水平不断提高
开发区在招大商、引大项目上出重拳,紧扣区委招商主题,一是重点在精密模具、数控制造业上下功夫,先后与浙江台州、广东东莞、深圳等地相关产业接洽;围绕打造模具产业园区、发展精密数控制造的招商思路,先后与广东洪盛科技、精鑫模具、鑫辉模具、华翔数控等四家企业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与深圳艾确数控、润品科技等模具数控企业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到目前为止与开发区签订投资协议的模具企业达到12家。二是本着壮大传统产业集群,拉伸产业链的宗旨,先后与我区传统产业相关联的华鑫刀具、中特重工、三六电梯、华甫照明等企业签订投资协议。
2013年开发区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促成华声机电与湖北科技学院联合成立省级研发中心,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工程院士加强对节能电机的研究,同深圳大学的知名专家联合成立电机与控制系统研发中心。经过近四年的科技攻关,该公司已拥有12项专利,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全国首创的起重机用节能电机和控制系统产品已通过行业检测鉴定。风机、水泵、机械设备用的自起动永磁同步电机,其效率达到95%以上,拟投入批量生产。电动汽车用永磁无刷电机和控制系统效率达到95%以上,节能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正在积极联合华博阳光等企业申报国家级节能电机生产基地项目。天源纺织(精华集团公司子公司)、兴耀华被认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是产业支撑园区做大做强。在湖北现代森工科技产业园、节能电机产业园建成后,湖北华琪生物科技产业园和湖北华宁防腐产业园也相继建成试产。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的竹循环经济产业园,已有巨宁竹业投产,江南春竹业、汉邦木业、九盛复合材料正在兴建。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的模具数控产业园的12家企业正在建设。规划面积1000亩的食品工业园正在进行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咸宁熙源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已落户,8月中旬将动工建设。
今年开发区与武汉东湖高新区在咸安经济开发区联合成立武汉东湖高新区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已引进武汉中和车身有限公司投资5亿的湖北矩阵汽车零部件项目、咸宁市亿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的汽车零部件项目、湖北泰合电工有限公司投资5亿的高效干式节能变压器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新技术园区建设。规划开发面积3000亩的节能电机产业园,以湖北华博电机有限公司为龙头,对电机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升级,做大做强电机产业。规划面积2000亩的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以华琪生物科技集团公司为龙头,瑞仁、万春、菁春生物科技公司已正式投产,国药控股已开工建设,星银药业、九洲康医药等新项目已签约待开工建设;总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的模具数控产业园,已有洪盛模具、华翔数控、恒毅模具、鑫辉模具4家企业建成试产,还有精鑫模具、云庆电子、捷程等模具企业在建,预计今年年底有6家可建成投产。规划面积200亩的防腐产业园,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大园区、高标准、可持续”的要求已建成技术领先、效率一流、配套齐全、环境美好、软、硬件兼容的集研发、生产、办公于一体的国内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防腐产品示范园,目前,一期项目已建成投产。
二、存在的困难
(一)用地指标不配套。由于园区总体规划调整,实行功能分区,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园区总体规划,无法供给项目建设使用。加之近年来开发发展迅速,土地需求量较大,目前15家工业重点项目急需用地指标196公顷(约3000亩)。请求区政府协调新增项目用地指标的批发,清理置换不能用于项目建设的用地指标,切实提高开发区的项目用地供给水平。
(二)企业融资成本大。目前,园区企业筹建、扩大投资和开发新项目时资金捉襟见肘。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瓶颈。目前,开发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46家,融资需求在1000万以上的企业达18家,融资需求总金额达4亿多元。建议整合专项基金,搭建融资平台,为融资企业提供担保或反投保增加企业达产、扩产的速度。
(三)园区内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落户开发区的企业,因没有集中的污水处理厂,企业环评无法通过,近期在园区下游兴建一个日处理量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远期建议沿咸潘公路铺设污水管网,将污水接入咸嘉新城污水处理厂。
(四)教育、医疗配套设施跟不上,制约了人才的引进。企业职工、特别是部分企业外来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子女无法就近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制约了企业人才的引进。建议迅速向上申请项目建设,尽快建成九年一贯制学校及社区医疗机构。
(五)部分企业经营形势严峻。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开发区建材类企业面临生产订单大幅减少的困境。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远期目标:到2016年,力争园区建成面积达15平方公里,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50亿元,园区建设投产企业150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实现税收5亿元。
2014年打算:开发区以市委、市政府“质效兼收,去稳竞进”的总要求,按区委“五个咸安”建设总目标,以“实力咸安”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工业崛起”战略,牢牢把握强数量规模、强结构素质,强质量效益为内涵,以创新能力提升为驱动,以工业强园建设为依托,以骨干企业培育为核心,做大做强工业园区。落实“一、二、三、四、五”工程(即:建一流开发区;拓展二大产业;建设三个专业园区;确保四季拉练;帮建五个园外园。即浮山孵化园、温泉科技园、贺胜环保园、向阳湖工业园、交通物流园),完成“五、六、七、八、九”期目标(即:五期项目满园;六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七期土方平场结束;八期报批手续完成;九期征地开始启动)。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120亿元,同比增长30.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实现4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实现全口径工业税收2.5亿元。新增规上企业8家,为此,开发区将从以下七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落实:
(一)进一步做大园区规模。要实现五批项目满园、六批设施完善、七批土方平场,八批手续报批,九期征地启动。进一步扩大园区规模,力争新征用地2平方公里。完成园区主干道及相关设施建设,形成三个大循环。完成3个循环圈内4000亩土地扩征、退地工作(完成新征食品生物科技产业园、宝塔综合区储备各1000亩,完成模具数控产业园、竹产业园退地各1000亩)。完成食品生物科技园、模具数控产业园、竹产业园三大园区各1000亩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
(二)进一步做强产业集群。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新增两大产业,即汽车零部件及食品生物制品两大产业。建好“三个园区一基地”即生物食品科技园,竹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具制造产业园及东湖高端制造产业基地,在做大做强原有八大产业的基础上,培育和拓展汽车零部件和生物食品产业。新增税收过千万元的企业两家(湖北矩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湖北星银药业有限公司两家建成投产后预计税收过千万),力争国家级节能电机生产基地申报成功。
(三)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第七批次征地“七通一平”工程,推进第八批次项目用地的征拆工作,启动第九批次项目用地的征、退工作,完善3个还建点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第五批次项目用地供电、供水、供气、给排水及排污管网建设。完成主干道兴盛路、兴发路、时代路两侧市政工程及绿化、亮化工程。完成园区污水排放管网与永安污水处理厂的递接工作,完成公交首末站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实现园区公交循环。完成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完成供水、供气主管网至咸宁南的建设。
(四)进一步做优企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区委“三个三”要求,完成签约项目20个,开工项目12个,投产项目10个。进一步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在做好“绿色通道”、严格执行“企业清静日”制度、“一表制收费”、“限时办证”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创优服务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区一体”的优势,力争市级权限在区级实施,在市政务中心为咸安开发区设专用通道。在企业生产要素服务上要做到贴身服务、贴心服务。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做好规划建设领域工作服务,搭建金融融资平台,在企业股权资本营运、银企合作要有新突破。
(五)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抓季节,赶时间,优服务,促进度。按项目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倒排项目建设工期,将项目建设进度精确计算到天,项目责任落实到人。对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每天一碰头,每周一会商,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制度。继续开通“绿色通道”,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一表制”收费和“证照办理代办制”。并且在每一个项目入驻后,建立项目建设领导挂点制,及时解决每一个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急、难问题。建立项目跟踪服务制,指派专人负责办理证、照和供水、供电等相关手续。
(六)进一步招大商引强企。牢固树立“大发展要有大项目,快发展要有好项目”的理念,坚持选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突出产业招商,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招商环境,着力引进和实施一批投资大、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的重大工业项目。紧紧围绕“4+X”产业体系,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等大企业、大集团,加大招商力度,努力在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引进战略合作和投资者。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创新招商方式方法,充分整合各类资源,深化以商引商、以企引企和节庆招商,积极推行专业招商、代理招商。
(七)进一步做活产城一体。要以工业经济为主体,完善相关产业配套,做活产城一体这篇文章,完成“三八”河西岸片区商务中心的招商及建设工作,启动九龙水库片区商业开发,完成老宝塔片区1000亩土地储备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支持,完成园区教育、医疗、商住、金融等配套功能。按产城一体的模式完善园区二、三产业的相互配套,按工业新城概念打造新型工业园区。
关于视察咸安经济开发区情况的报告
——2014年9月2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咸安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园区建设、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献计献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8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部分市、区代表,在区政府副区长施继武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湖北天源纺织有限公司、湖北华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港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湖北中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咸宁市洪盛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江南春竹业有限公司等进行了实地察看,分别听取了开发区、区经济局和区招商局有关情况汇报。在此基础上,参加视察的代表对开发区发展情况进行了评议,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区委副书记黄小洪同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大明同志分别在座谈会上作了讲话。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发区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开发区建立以来,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稳步推进”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加快发展为重点,以培育主导产业和工业经济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园区建设为支撑,以强化服务为保障,工业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园区建设稳步推进。
园区建设是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自开发区成立以来,开发区始终把改善环境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建产业园区的发展思路,在原有森工建材、苎麻纺织、玻璃陶瓷、机电制造等传统产业基础上,新增了精密模具制造、汽车零配件、食品医药等新兴产业,园区内食品医药科技园、模具数控产业园、竹产业园、浮山电子信息孵化园、温泉科技产业园已初具规模,东湖高新现代装备制造咸安基地于今年初正式落户园区,形成了“一区多园”格局。2012年以来,开发区以每年2平方公里的快速推进园区建设,目前园区已开发面积达11平方公里,实现了路、电、供水、排水、闭路电视、电信、天然气和土地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升了园区服务承载发展的能力,为在建项目和招商引资引进项目搭建良好的平台,为园区工业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新型产业逐渐形成。
2012年以来,开发区围绕培育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结合区情,在壮大森工建材、苎麻纺织、玻璃陶瓷、机电制造织等传统产业集群,拉伸产业链的同时,确立了重点培育生物医药科技园、模具数控产业园、竹循环经济产业园、浮山电子信息孵化园、温泉科技产业园和东湖高新现代装备制造咸安基地的发展思路。截至目前,生物医药科技园已有4家企业建成投产,1家企业开工建设,另有2家已签约待开工建设。模具数控产业园已有4家企业建成试产,还有3家企业在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已有1家企业投产,3家企业在建。东湖高新现代装备制造咸安基地引进武汉中和车身有限公司和湖北泰合电工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均在5亿以上。随着企业聚集,新型产业的支撑作用将逐渐显现,必将成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项目建设有序实施。
开发区始终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发展的重要支撑,本着“签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的原则,强化服务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自开发区成立以来,共引进项目89个,目前已投产企业49家(其中,入规企业45家),在建项目40个。今年1—7月,园区已签约项目15个(其中,投资过亿元项目有4个),新投产项目6个,
引进了一批模具制造、医药、机电制造等重点企业入园发展,提升了招商的品位。
(四)引擎作用日渐突出。
开发区是咸安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依靠自身突出的产业集群等优势,领跑工业经济发展中“引擎”作用越来越强,已成为最具潜力的重要增长体系。2013年,开发区规上企业已达43家,完成税收5770.71万元,占全区规上工业企业12694万元的45.5%,完成总产值71.9亿元,占全区规上工业企业320.2亿元的22.5%。今年1至6月,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税收2565.3万元,占全区规上工业企业6261.8万元的40.9%,完成总产值39.1亿元,占全区规上工业企业180亿元的21.7%。随着一批大、新项目的投产,开发区的引擎作用将更加突出。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熟练技术工人招聘难。这一问题已成为小微企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据调查,近年来,用工成本普遍上涨10%,现在企业普工工资达到2500-2800元/月,尽管工资上涨往往还招不满人,开发区的40多家生产企业缺工1000人左右。技术工人、年轻的熟练工人更是难招。
2、企业担保融资难。园区内很多企业产品的转型和升级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大部分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且融资费用过高、手续繁琐,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目前,开发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46家,融资需求在1000万以上的企业达18家,融资需求总金额达4亿多元,生产及发展资金匮乏。
3、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一是园区没有统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园区内污水管网尚未配套完善,落户开发区的企业,因此而无法通过环评。二是工业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缺少文体活动中心、商场、医院和菜市场,不能保障职工正常生活,一定程度上还加重了企业“招工难”、“留人难”问题,对园区的招商和投资发展环境也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三、建议
1、超前规划,突出绿色和区位优势。绿水青山是推动咸安转型跨越最基础、最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要深化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研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打造产城一体,丰富园区产业形态,大力引进物流仓储、观光体验农业、汽车销售服务等绿色新兴产业。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园区污水排放管网与永安污水处理厂的递接工作。
2、真抓实干,加快园区建设步伐。一是加快征地拆迁工作,大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产业规划布局,处理好规划的近、中、远期关系。二是积极拓宽筹资思路,把财政出资、上级扶持、盘活存量有机结合,创新方式解决融资问题。三是高度重视项目建设。要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规模和水平,着力破解制约园区建设的土地瓶颈问题,确保园区建设用地需求,加大对招商引资企业投资强度等指标进行有效的考核,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要注重“引资”与“选资”并重,严把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投资规模、财税贡献等四项准入门槛
3、外引内联,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招商引资观念,积极抢抓东部产业转移、武汉产业转移和咸嘉新城建设等机遇,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积极有效的招商手段,主动对接、洽谈,着力引进和实施一批投资大、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的重大工业项目,力争在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产业链长的大项目引进上取得突破。二是突出重点,按照“一园多区”的功能定位,加大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集中力量盘活一批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带动大发展。三是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用地规划,严格控制项目用地,减少或避免项目捆绑供用地和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提高土地利用率。四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合同兑现力度。一方面,开发区要讲诚信兑现承诺,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另一方面,要督促投资方按招商引资合同所约定的投资规模、开工建设时间、竣工时间、投产时间等严格履约。
4、以人为本,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在加强园区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提升和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为园区业主和企业职工解决吃、住、行、娱乐、购物、就医、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建立园区社会化后勤服务体系,减轻入园企业的社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全面提升园区的服务水平。加大对集中征地拆迁失地农民安置、就业生活保障等问题的统筹,增强园区的人才吸纳能力。
5、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从多角度、多方位入手,不断宣传园区分布和各项功能,介绍园区基本情况、产业定位、发展历程和招商引资政策,充分展示咸安的区位优势和园区建设新风貌、新亮点,为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更广阔的途径,为全区重视、支持开发区凝聚共识。
关于咸安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9月25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和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在区政府和各承办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咸安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四届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广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对新形势下的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其中转交区政府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84件,比上一年净增5件。这些建议涉及全区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交通管理、民生改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区政府组织对每个建议进行认真整理、分类、登记,于4月15日召开了交办会,将人大建议交办到各具体承办单位,明确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区政府督查室多次进行检查、督办。目前,区政府承办的84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见面率、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9件,约占承办总数的58.3%。这类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既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又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在办理中,区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代表和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代表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凡是能够解决的,各承办单位抓紧研究予以解决。
如李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维修杨仁电站王军桥的建议”(第038号建议)。该建议是区11件重点建议之一,区人大副主任但军民和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陈伟牵头组织区水利、交通等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到实地查看,并征求当地村组意见,拟定了初步整治意见。目前,拦河自动翻板闸和公路桥扩建方案已定,资金已筹措到位,这项困扰当地百姓多年,涵盖防洪、灌溉、交通等功能的民生工程9月份开工建设,年底将完工。
如王顺荣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非法医闹力度的建议”(第009号建议)。区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下重拳、出实招狠抓医疗机构秩序的管理,充分保证医患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年4月30日,区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成立咸安区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综治办牵头组建了咸安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各医院、卫生院均设立了医患纠纷投诉管理部门,建立医院投诉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高技防、物防和人防的水平。公安机关对各类医疗机构及周边加强了巡逻防控,对发生扰乱医疗秩序和伤害医务人员的事件,做到快速出击、依法查处、从严打击,有效的保证了我区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和办公秩序。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31件,占承办总数的37%。这部分建议多数涉及面宽、综合性较强、投资数量大,有些因目前条件所限,解决问题需要一定过程。各承办单位已将这些建议列入工作日程,制定了工作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如张浩业、镇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从严治理非煤矿山过量开采,保护旅游生态环境的建议”(第001号建议)。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今年区政府将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高规格成立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十多次部门联席会议,充分讨论、酝酿,形成了咸安区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方案、非煤矿山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路治超方案,特别是今年6月6日,区长李文波带领区政府各位副区长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现场办公。整治方案8月份经区党政联席会研究,作进一步修改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目前,通过对复工复产进行联合审批、提高全区矿产资源采矿权价款标准、加大道路治超工作、加大道路的修复等措施和手段,营造全面综合整治非煤矿山的高压态势,全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代表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的4件,约占总数的4.7%。对因目前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代表建议,特别是属于政策硬性规定无法办理的建议,区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相关建议和意见留作参考。
如佘继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撤销大幕乡设立大幕镇的建议”(第031号建议)。区民政部门对该建议非常重视,安排专人就此建议赴省、市相关部门进行请示和咨询,认为目前大幕乡不宜撤乡设镇。一是行政区划管理的法律要求。我区于1998年实施了撤市设区,2001年实施了合乡并镇,2005年又实施了合村并组。改革后,社会保持了稳定,广大群众相当满意,为提高行政效率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行政区划保持稳定”的要求,不宜再对行政区划名称作频繁变更。二是农业大区区情的具体需要。我区是一个农业大区,集革命老区、山区、库区为一体,每年需要向上级争取一系列扶持政策,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后,位于幕阜山脉的大幕乡首当其冲,成为我区争取上级扶持的排头兵。三是保留原名称不会影响发展。大幕乡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规模和实力已经超过部分建制镇。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都非常重视,把办理工作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基层调研、转变工作作风、扎实为民办事。一是区政府始终把建议办理作为推进全区工作的强大抓手,坚持领导审签、会议确定重点建议,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衔办理,开展了专题调研、走访代表等活动。二是区政府成立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时间节点,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强调办理实效。三是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办理任务,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到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对事关全局、政策性强的建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持办理。交通、水利、公安、教育、卫计、财政等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办理机制,创新办理方法。一是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安排、与重点工程建设及民生工程的实施紧密结合,推进办理工作常态化。二是继续实行“四制”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即:领衔办理制、挂牌销号制、督查推进制、考核奖励制。三是严把审核关。今年的建议答复新增了送审制度,人大代工委对答复格式、内容以及代表的满意程度进行严格校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及时整改落实。四是利用互联网、政府商密网等电子政务平台,建立了全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专用QQ群,用现代网络技术促进办理工作提质升效。五是对情况复杂,涉及单位较多、单靠一家难以承办的,由区政府办作为主办单位牵头办理。由于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大大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心,减少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使一些难以办理的建议得到及时落实。
(三)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理质效。各承办部门在办理的过程中,相互学习、借鉴补充,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有的承办单位主动将代表请到实地进行调研,把“查看、了解、座谈、研讨、定措施,抓落实”整体联动起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办理前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办理中会商办理落实的方法和途径,办复前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通过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对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向代表做出有根据、有分析的说明和解释,把政策讲清,把道理摆明,把情况说透,不仅赢得了代表的满意度,更赢得了他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区交通局召开代表座谈会,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代表进行通报,与代表进行沟通,并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建议的办理,提升了办理的效果。
(四)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是落实办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区人大黄主任对建议办理工作亲自过问、亲自交办、亲自督办,各位副主任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建议事项的落实。区政府督查室与区人大代工委和区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承办重点建议提案的21家单位进行了一个星期的督促检查,推动了办理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区政府督查室还经常通过电话督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各承办单位也广泛开展了切合实际的“复查、抽查、督查”的“三查”活动,督促本单位有关科室加强办理,及时将办理情况通报代表。同时,区政府对部分往年列入规划解决的代表建议(即B类建议)开展“回头看”,逐件清理,兑现对代表的承诺。如2013年“关于对汀聂公路进行修缮的建议”(第066号建议),汀聂线等损坏严重县道大修工程已列入今年区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区政府责成交通部门8月份启动汀聂公路路面大修工程,年底将完工。又如陈清奇代表所提多年的“关于对原化肥厂老塘进行改造的建议”,今年7月份永安办事处西河村先后投入30万元,已将老塘填平,并对周边下水道进行全面改造,计划建成西河村6组还建楼,这一建议所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虽然办理的程序越来越规范,办理质量也有所提高,但与代表们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办理进度不平衡,承办任务重的单位办理进度快,个别承办数量少的单位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建议涉及面越来越广,有的单位是首次办理建议,具体办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个别承办单位还存在畏难情绪,应付思想,办法不多。四是有的代表建议涉及解决的问题难度大,资金投入量大,由于区级财力有限,办理落实有难度;也有的因市区体制原因,区级职权有限,一时难以落实到位,造成部分代表对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办理结果有意见。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办理工作的时效和质量,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加以改进。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既是政府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应尽的政治责任和社会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办实事、求实效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破解制约难题,提高办理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工作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干部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考核奖惩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活动,把问题尽快落到实处,变答复满意为落实满意,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加快“五个咸安”建设,实现绿色崛起、打造鄂南“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建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决定
(2014年9月25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天然林具有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是恢复森林植被、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的重大举措。为了保护咸安现有的天然林资源,进一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环境,实现咸安的绿色崛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
一、立足实际,确定保护区域。
在全区范围内,选择现有林木条件较好且集中连片的天然林若干处,全区共计2万亩列入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建设范围,保护期为10年(2014年—2024年)。为抓好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由区政府制定《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政府要成立天然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在保护期内,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一次视察或调研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建设情况;区林业局及下属的乡镇林业管理站要贯彻执行好《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把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工程建设落到实处;涉及的乡镇、村组要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要以示范区的建设来推动全区人民对生态林业的重视,来保护我区现有的、宝贵的天然林资源;要实行目标管理,把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和保护工作纳入林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护工作。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点多面广,既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又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促进天保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建立申报和退出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守保护示范区内天然林不得更新改造,只能进行补栽地方树种;要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天然林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破坏天然林的现象发生。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内的林地原则上不得征用,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林地的,由林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林业局审查、区政府审批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
从2014年至2024年,在区级财政预算中每年设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00万元。要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资金全部用于对林权权利人保护补偿。要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示范区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各单位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各种贴息贷款本息、税金、债务等;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对资金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深入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的决定》和区政府制定的《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实施办法》,以及《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全区人民充分认识到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深远意义和积极作用,充分了解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申报和管护的办法、责任以及权益,引导广大的林权权利人主动参与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4年9月25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 命:
许姣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但军民 倪 琴
毛晓光 朱辉煌 孙 斌 李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张池林陈 政 罗继红 周大勇 周亚钦 徐一钊 彭姣云 雷 玲 阚 铭
缺 席:
钱 新 蒋金中
列 席:
顾兴旺 陈 伟 徐红兵 蒋志强 吴长勇 杜新国 王元宏
孙金海 石深华 陈振中 李云钊 陈 涛 韩 计 王 瑜
曹时俊 邓秀娟 镇万雄 陈爱珍 洪声科 周怡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