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来源:本站原创 | 编辑:刘琼 | 发布时间: 2017-08-09 | 16319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7人。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赵志刚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的人事任免提名议案,任命张宏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陈亮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挂职),免去朱婷的咸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陈清淦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洪声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7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咸安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委分别对上述报告作了审查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2017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食药监局局长聂选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大明主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郑奇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区质监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水产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3名区人大代表、2名乡镇办人大专职副主席(副主任)列席会议。


日期:2017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