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8-01-31 | 1013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1、拟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
2、受常委会的委托,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贯彻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区司法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和有关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对执行上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情况。
3、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内务司法方面的审议议题,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一府两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司法方面的工作报告,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情况。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就有关内务司法方面做好落实及跟踪督办工作。
4、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负责整理上报。
5、配合代表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案进行调查了解。
6、接待、受理司法方面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受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对个案进行调查,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7、负责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工作。
8、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1、拟定人事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计划,做好日常工作。
2、积极宣传、认真执行《选举法》、《代表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依法保障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各项权利。
3、根据常委会的安排,组织、指导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和各乡镇办、区直各战线建立代表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并及时了解代表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或代表开展活动的经验,组织好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
4、承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罢免和补选工作的具体事宜。做好“一府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的有关工作,组织好任命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情况。
5、做好人民代表大会的方案和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
6、根据常委会的安排,组织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活动和代表的视察检查,及时了解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7、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重要信访案件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8、协助办公室督促区人大代表经费的落实,提出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方案。
9、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拟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计划,做好日常工作。
2、受常委会的委托,对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济(含农业、农村工作)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对执行上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情况。
3、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经济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情况,为常委会审议报告准备好中心发言材料。
4、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发的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负责整理上报。
5、接待、受理经济方面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重要的信访案件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6、配合代表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区人民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案进行调查了解。
7、负责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工作。
8、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1、受常委会的委托,对区政府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对执行上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情况。
2、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报告,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情况,为常委会审议报告准备好中心发言材料。
3、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发的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负责整理上报。
4、接待、受理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重要的信访案件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5、配合代表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区人民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案进行调查了解。
6、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经验,积极向本级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刊物投送稿件。
7、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村工作委员会:
1、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负责对区政府农口系统的工作联系,调查了解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并提出建议。
2、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有关“三农”工作方面的议题,草拟调查方案,参与调查研究,并负责撰写调查报告。
3、做好农口系统区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
4、参与区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大安排的有关“三农”方面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收集整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上级人大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
5、负责农口系统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6、做好上级人大涉及“三农”方面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回复和有关法律、法规解释的请示工作。
7、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1、受常委会的委托,对区政府教科文卫、计划生育和民族宗教事务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执行上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情况。  
2、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教科文卫、计划生育和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工作报告,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情况,为常委会审议报告准备好中心发言材料。
3、接待、受理教科文卫、计划生育和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重要的信访案件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4、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发的教科文卫、计划生育和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负责整理上报。
5、配合代表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案进行调查了解。
6、做好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工作。
7、做好本工委的日常工作,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