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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2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大明主持会议。区政府办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桥镇和大幕乡人大副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郭洪峰区司法局局长职务,接受袁义福辞去区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暂行办法》(草案)、《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草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决定今年对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开展工作评议。
会议讨论确定了8件区人大年度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分别是:《关于妥善解决农民建房“办证难”的建议》《关于尽快改扩建张窑公路的建议》《关于在巨宁体育场内新建公厕的建议》《关于提升企业科学发展“软实力”的建议》《关于解决农村安全饮水“最后一公里”的建议》《关于加大贫困妇女“两癌”防治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强学生饮食安全管理的建议》《关于规范村级借贷行为的建议》。

日期:2016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