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2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1人。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顾兴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施继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徐红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区政府办主任陈伟,区政府督查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经信局、区畜牧局、区水产局、温泉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浮山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和五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咸安区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咸安区2014年度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咸安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关于咸安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咸安区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咸安区社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