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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监督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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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rdxi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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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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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推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大明、常务副主任王大桥,副区长施继武、陈新日,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今年2月1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会议强调,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利于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乎民生,合乎民情,顺乎民意。全区上下要站在“绿色决定生死”的全局高度,切实增强资源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形成合力,强力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会议要求,区乡(镇)政府要制定、完善秸秆露天禁烧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综合执法的力度,建立秸秆露天禁烧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完善区域联动、部门协调、区乡为主、村组落实的防控机制,确保秸秆露天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检查督办。对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日期:201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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