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免去杜新国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职务;
任命万龙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
现予公告。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