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会议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21-10-15 | 15611 次浏览 | 分享到:

  10月15日,咸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相关议程,表决通过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奇明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成才、吴长勇、吴清平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禁毒工作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安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区级决算(草案)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姜黎明同志为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

  徐建华同志为区教育局局长;

  张绪华同志为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汪性智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李志强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才文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盛斌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姚亚洲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李子牛同志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涂  平同志为区卫生和健康局局长;

  贾  琴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

  刘  洋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唐  哲同志为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先柏同志为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会上,郑奇明向刚被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马桂莲,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杜新国,副区长洪声耀、姜黎明及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