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号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选举产生: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先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本次会议选出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1月25日